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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考慮範圍——沒見那些小說本子裡,千金小姐專愛挑窮小子的嘛。再說了,給兒子娶個這麼難伺候的媳婦,她還心疼兒子受委屈呢。
跟林樹吵了一陣子,蘇杏安靜了下來,拉著個臉抱怨:“以前看人家戴一頭簪子珠子的怪好看,戴我頭上咋就這麼難受呢。”虧得大姐給她梳了這麼漂亮的髮式,唔,估計讓那個妖孽看見的,說不準要給她拆開重梳的。
“習慣就好了。”林樹笑了笑,不由得想起蘇杏剛來的時候,拿去當鋪換錢的那支簪子,只可惜當他去問的時候,那支簪子卻已經被人贖走了。
習慣?蘇杏翻了個白眼,估計她這輩子是習慣不了了,沒見大姐戴了好幾年,如今能不戴了就往櫃子裡硬塞,頭上插根木簪子就拉倒麼。不過,話說回來,她家大姐就算是啥都不戴,那也是美人一個,兼有風情,田玉蘭那隻青澀小檸檬也只能在一邊咬著手絹眼紅了。
不一會兒,鮑春花端著一大碗湯進門了,一進門就笑道:“這魚湯就是得多燉會兒才夠味呢,快嚐嚐!”
這次,蘇杏勉強賞了個面子,勉為其難的讓林樹給她盛了小半碗,一臉嫌棄的喝了。
“嬸,我叔呢?”林樹給蘇杏盛完,又給鮑春花盛,不忘好奇的問,“咋不見有才?”
鮑春花正愁找不著話題呢,一聽林樹開了個頭,她趕緊往下接:“你叔不是買酒去了嘛,他想著你難得回來,索性就去鋪子裡叫有才回來一趟。哦,你還不知道吧,有才那孩子今年也十五了,從過了年,他就在咱西邊那個藥鋪裡做學徒呢。他頭腦好,又肯學,做事也勤快,掌櫃的喜歡的不得了,天天兒誇他能幹呢……”
誇自家兒子,有啥不好意思的,鮑春花深恨自己沒念過書,不會像那些書生那樣,用上成百上千個字兒只表達兩個字的意思。
蘇杏歪著頭聽了一陣子,好奇的問林樹:“那是你堂弟吧?”
這句話可以算是她進了門以後最平和最客氣的一句話了。
不等林樹開口,鮑春花就趕緊點頭:“可不就是麼,他們哥倆就差半歲,說起來,這都**年沒見了,那時他弟弟也就七八歲……”
正說著呢,外頭傳來說話聲和腳步聲,鮑春花臉上一喜,趕緊起身去開口。
蘇杏翻了個白眼,無比納悶的問林樹:“他們長這麼三十多歲,真就不懂得啥叫癩蛤蟆想吃天鵝肉?”雖然她不是天鵝,頂多能算是家養的鵝,可她現在是在裝天鵝啊。本來,她只是打算試一試,沒想到這兩口子竟然真的上鉤,這可真是讓她懷疑大華國的民間教育究竟落後到什麼地步了。
“想不想吃是一回事兒,能不能吃是另一回事兒。”林樹笑了笑,“反正吃不上就餓著,能吃上的話,為啥不吃?試試又不會掉塊肉。”
是啊,試試又不會掉塊肉。蘇杏瞭然,聳聳肩,趁著那一家三口還沒進來,筷子穩準狠的伸出去戳了快牛肉進嘴。
林有才很不痛快,他就納悶了,堂哥在外頭混了七八年,還以為早就死在外頭了呢。結果爹居然說堂哥成了有錢人家的養子,那個有錢的老爺還想把閨女嫁給堂哥,這怎麼可能呢。
只是,他所有的懷疑,在進了門,看見那個衣衫光鮮的堂哥,那個穿金戴銀的小姐之後,全都被打消了。
在藥鋪裡幹了半年,他也不是隻知道吃和玩的無知少年了,眼力也慢慢培養出了一點兒,那位蘇小姐頭上戴的,分明就是頂頂好的珍珠,那一顆,就夠他幹半年苦力的。
“有才。”林樹站起來,含笑說道,“回來了。”
這穿戴,這氣度,怎麼看也不像個小家子氣的孤兒,倒真是有幾分富家少爺的派頭。
林有才心裡不由得微微發酸,風水輪流轉啊,想當初他吃香喝辣的時候,堂哥還在哭爹哭娘呢……
(未完待續。)
這是額外加更的一千字
如題……
事實上,是因為流風上一章算錯字數,不足兩千字,哪怕事後修改,也不會給你算作是兩千字。所以,為了算錯的那一百三十個字,流風必須加更一千,才能保證系統上是日更四千。蛋疼啊,姨媽洶湧澎湃中,還有一大堆圖等我來做。
我的數學老師啊,你怎麼教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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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有才真的很不甘心,他也知道,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人不可能總一帆風順,也不可能總一身落魄。
只是,看著別人家發生這樣的故事,他可以當做取個樂子,但自己家麼……
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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