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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天很暗,程家卿勸章如月不要去上班,章如月沒依他的話,還是去了。
中午一般程家卿都有應酬,沒有回家。等到晚上回來,卻發現章如月在臥室裡將頭悶在被子裡,喊也不理。
程家卿便退出臥房,喊來小菊:“是不是你惹你舅媽生氣了?”
“沒有埃她一回家,就矇頭睡下了。”
“是不是瘋了?你也沒問?”
“不知道。”
見問不出個頭緒,程家卿又回頭去哄章如月開口說話。扳過章如月松鼠般毛茸茸的小腦袋,豈料她話還沒說,先行哭了起來。
“告訴我,誰欺負你了?我一定找到他,他是吃葷的,我便整得他認不清葷的;他是吃素的,我要讓他認不清素的。”
程家卿故作誇張地揚了揚拳頭。
章如月忍俊不禁地笑了起來,但笑容裡展出的未乾的淚痕又讓她羞得不行。
等章如月細說了原委,程家卿伸出一個小拇指,勾著。
“不就是一個修鞋的破老頭嗎,值得你哭?不就是你把腳踏車放在他鞋攤面前,他不同意嗎。”
“你得為我出口氣。”
“君子不與小人計較,你是聰明人。”
“你為不為我出氣?”那麼多人面前,他指著我的鼻子說,“你不就是縣長夫人嘛,老子又不求什麼,誰要把車子放在我的鞋攤前面,我就把,囉,這手中的鞋子放在誰頭上。你說他惡毒不惡毒。他分明是在影射我呢!那些圍觀的人都不三不四地笑了起來。”
“讓人家笑去。他笑死了,我們放一串鞭炮,給他道喜。”
“我不嘛。”
“可是,一個修鞋的,他又沒有單位,給不了他處分。他罵你,並不能判他的刑。”
“反正你得給我出氣。否則,從今天晚上起,你就得給我睡沙發。”
“我要著了涼,這全縣人民都得在新聞裡聽我的哈欠了。再說……”“我不聽!我不聽!你一個做縣長的,奈何不了一個修鞋的,算什麼呀。”
“不是奈何不了。我一縣之長,他一個市井小人,犯得著嗎?——可以說是八竿子都夠不上。”
“我不聽!我不聽!”
想到丈夫有了權之後原本溫柔得一掐就斷的女人也橫了一樣,左哄右勸,全是白費力氣。
為了不至於落到睡沙發的悲慘結局,程家卿只得向城建局下令起草一個檔案,將鞋攤統一規劃到一條偏僻的小巷中去了。害得所有的修鞋師傅,只得大眼瞪小眼,紛紛殺價,一刀一刀都殺到自己的心上。因為鞋攤一集中,來修鞋的就可以挑三揀四了,抱怨這個價錢太高,那個手藝太次,該給八毛的他五毛就可以打發了。
事後,程家卿覺得有些小題大作,但也知道權力有時候也可以這樣使了。有些不知從何得到訊息的促狹鬼就事套用“只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格式總結成了一句順口溜:只許縣長偷破鞋,不許百姓說破鞋。只是這句順口溜未曾傳到程家卿章如月的耳邊。
1992年是程家卿來到安寧的頭一年,因為是年底來的,程家卿沒看到這年打擊經濟領域犯罪的戰鬥,只看到了戰果。與1989年相比,打擊經濟領域犯罪的力度加強了,聲勢更為浩大,但是自首的人有所減少。有一些人錯誤地理解了步子更快一點,膽子更大一點的深刻含意,把這句話理解成了遇到追捕逃跑的步子要更快一點,遇到審判狡辯的膽子要更大一點,所以1992年的漏網之魚不在少數。在安寧,有幾條漏網之魚逃到了外地,有幾條反而從水底下露了出來,更加肆無忌憚,合了一句“抓住了小的,跑掉了大的,來了大得沒邊的”的諺。這樣的大魚有時也游到程家卿家裡,看著這些大手大腳揮金如土的暴發戶,程家卿先是不屑,繼而自卑,爾後認同,最後佩服。與他們相比,程家卿才覺得自己並沒有積累到什麼,心裡非常的不平衡。自己哪點比他們差?外貌,職務,智商,知識結構,外交能力,憑什麼他們都發了財,自己卻窮得只剩幾根骨頭。這時不斷從暗地裡走出來的富翁和百姓普遍的趨富心理,使得即使坐在縣長交椅上的程家卿身上也如同爬滿了螞蟻似的。同時,程家卿新來安寧,初來乍到的,腳跟未穩,需要非同一般的支援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