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1/4 頁)
第二天的早上,我梳洗了一下,騎上車子向法院走去。雖然昨天晚上已經下定了決心,但還是戰戰兢兢的。我現在沒那麼多錢,真要他們聯合起來,歪著嘴說話,我拿什麼還他們啊,這裡又不象是在家裡,還有個老光棍惦記我!
憂鬱半天,我還是問了一下門衛,向二樓跑去了。
敲門進去後,並沒有象我想象的那樣恐怖,坐在辦公桌後面的是一個40多歲的阿姨,面目慈祥。看我進來問道:“什麼事啊?”
我連忙說道:“我是丁念然,是為劉平起訴我的事情來,我不欠他的錢,他憑什麼惡人先告狀啊?”
她看了看我說道:“哦,你是丁念然啊,坐,先坐。”說完,她站起來,開始翻左面的一疊材料,終於在裡面抽出了一份,坐下來接著開始自我介紹了一下說道:“我叫孔錦霞,是經二科的副科長,你們的這個案件是我負責的,今天叫你來,只是想跟你瞭解一下情況,同時呢,也看看有沒有庭外和解的可能。”看到她那麼和藹,我的膽子也就放開了,說道:“孔科長,我不欠劉平的錢,他這是誣告我呢,要真算起來,他應該是欠我的錢。”
孔科長拿出了一疊紙,扔在了桌子上說道:“你不欠他的錢,那這些欠條是怎麼回事啊?”
我走向前去,拿起了其中的幾張看了看,是我從劉平那裡拿貨的時候打的欠條,我們每次從他那裡提貨,都要給看門市的小丫頭打個欠條,等賣完了再把欠條撤回來,我從來沒注意過這些,所以也就沒有撤過欠條,現在他竟然拿這個來當證據了。
22我疑惑的對孔科長說道:“這怎麼了?”
孔科長看我看完了,又把那些東西整理了起來,對我說道:“這是他給我們提供的證據影印件,你對這個有什麼疑問嗎?”
我看她沒明白我的意思,就接著解釋說:“我的意思是問您,這些東西能說明什麼啊,這是我提貨的時候寫的,但每個月頭上,我都會把貨款給他要回來啊。”
她接著對我說道:“這是十月份的欠條,劉平說你走的時候,提了貨卻沒給他錢,如果你給了他錢,欠條不就撤走了嗎?
我驚訝的說道:“我自從從他那幹開始,所寫的欠條就一張都沒跟他要過,我是他的業務員,要從他那幹就一定會壓東西的,我在他那壓的是身份證,如果我拿了這些東西,不給他回款,他會給我身份證嗎?”我說完把自己的身份證掏出來,放在了孔科長的面前。
她沒有看我的身份證直接的對我說道:“小丁啊,你們具體的矛盾在哪兒,我不清楚,如果你說你不欠他的錢,就必須拿出證據來證明你不欠他的錢,而且你說的壓身份證的事有沒有證據呢?如果有證人證明也可以當作證據,我現在也只是瞭解情況,你先回去吧,找一下證據,回頭我們再接著談,我們這裡重的是證據,你看怎麼樣?”
我無奈的說道:“事實就是事實,我不怕他歪著嘴說,那好吧,孔科長,我先走了。”
要拿證據,我上那去拿證據啊?以前從來沒考慮過他會給我來這一手,我從心裡來說是抱著與人為善的念頭來接觸人的,所以我給他打的欠條就從來沒沒想過撤回,那個時候根本就沒覺出來這個欠條還有什麼用處!
我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他是誣告啊?我仔細的梳濾著自己的記憶,欠條是打給哪個看店的小姑娘的,我回款卻交給了老闆,小姑娘只能證明我從她那裡拿了貨,所以她說話也沒什麼用,能證明我給錢的只有老闆自己,可是他又不可能給我做這個證明,其他的呢,還有什麼可以證明我的清白的呢?
我拿出了我的銷售記錄,上面只是我記著銷到哪兒了,多少錢銷的,什麼時候回的錢,可是這只是我自己的一個記錄,拿出來誰會相信呢!
在自己的屋子裡,我感覺這個事情就象壓在我身上的一座山,使我無法呼吸。
看看天色,已經是黃昏了,我信步走出了家門,向外面溜達去了。
清冷的空氣吹著我渾濁的頭腦,也沒能讓我的頭腦清晰起來。就這樣走著,不知道走了多長時間,也不知道走到了什麼位置,只是感覺下班的人開始多了起來,一個個行色匆匆,全然不象我看上去那麼悠閒。
在小道的路邊,幾個學生把腳踏車停在那裡,人站在車的後面,車子上架著用廢紙箱寫出來的廣告語,家教。
我沒有太注意那些人,只是往前走著,走到了跟前,不經意的回頭,看到在那裡冷的跺腳的女孩中竟然有郝燕。她們東張西望的看著過往的行人,也完全沒有注意我這個從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