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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亞夫軍中校尉鄧公從前線來見景帝,景帝忙問:“你從前線來,可知晁錯已死,吳、楚等願意罷兵嗎?”鄧公直言不諱地說道:“吳王蓄謀造反,已有幾十年了,今天藉故發兵,其實不過是託名誅錯,本是欲得天下,哪裡有為一臣子而發兵叛亂的道理呢?您現在殺了晁錯,恐怕天下的有識之士都緘口而不敢言了。晁錯欲削諸侯,乃是為了強本弱末,為大漢事世之計,今計劃方行,就遭族誅,臣以為實不可取。”景帝聽罷,低頭默然。
袁盎來到吳國議和,吳王當然不許,反把他囚禁起來,好在他寧死不降,總算有點氣節。後來經人相救,逃回長安。誅殺晁錯一事雖由袁盎提議,卻是景帝一手辦定,又兼袁盎拒不降吳,不便加罪,景帝只好讓他照常供職。
晁錯不僅是替罪的羔羊,還是用來祈禱平息叛亂的祭品,這一切,都源於他的書生本質。他死得確實冤枉,完全是一場政治、軍事與權謀鬥爭的犧牲品。
在封建官場慘無人性的爭鬥中,充斥著機詐、殘忍、嫉妒、仇恨和愚昧,一味正直前行的人往往會在這臺惡魔般的機器裡被碾成齏粉。
晁錯的悲劇也是由他的性格所致。只知忠誠,卻不知忠須有道;只知為國家著想,卻不知自謀生路。鋒芒太露,不知迂徐婉轉;觸人太多,不知多結善緣。如果不改其性,即便當時不死,也決不會長期立足於漢廷,因為只靠一個人一時的信任實在是很不牢靠的!
當然這決非說人應當圓滑詭譎,了無稜角,而是從把事情做好這一角度出發的。拿削藩為例,如果漸行其道,分割削減,而不是驟然削封,逼迫各諸侯團結一致對付皇帝,恐怕不致於激成一場禍國殃民的叛亂。
至於晁錯是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好人”,實在難說得很,但他是一個正直的人,敢作敢為的人,是一個書生,那是毫無疑問的,這樣的人不得好死,在封建史上實在是常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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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國與忠君(1)
在中國古代,好像總是說家、國一體,君、國一體。家、國是否一體姑且不論,起碼君、國並非一體。否則,那麼多的愛國之士慘遭封建皇帝的疑忌和殺害又作何解釋呢?
其實,在傳統社會里,君、國一體本是理想狀態,其實際情況往往是國為公而君為私,國是天下人的國,而君是一人的權、利之私的君。所以,在很多情況下,往往“忠君”未必是“愛國”,而“愛國”也並不一定是“忠君”。因此,這裡就分出了一個“大忠”和“小忠”的問題,所謂“大忠”就是忠國不忠君,忠事不忠人;所謂“小忠”,就是忠君不忠國,忠人不忠事。要想二“忠”得兼,談何容易!
既然二者難以得兼,如何待奉君主就成了一門極其高深的藝術,任何官場上的成功者,是不是一個政治家,姑且不論,但說他們是玩弄權術的藝術家,那絕對錯不了。所以,對那些成功的封建官僚,與其稱他們是什麼政治家之類,倒不如送他們一個官場藝術家的雅號來得更為貼切。
但也不可一概而論。
中國的封建官場雖是一個大染缸,進去的人難免會染成一身血紅或是黑紫,但畢竟還是有“拒腐蝕,永不沾”的硬骨頭在,如果不是這樣,那中國的封建社會真是永不見天日了。
公元前548年,齊國的國相崔杼因為齊莊公與他的周亞夫便服像
妻子棠姜通姦而派兵殺死了齊莊公,這的確是國君荒淫無道,死了也是罪有應得。但根據當時的觀念,臣下無論如何是不能殺死君主的,不管他犯了什麼罪責。更奇怪的是,臣下殺了君主或是兒子殺了父親,不叫“殺”,而叫“弒”,就是殺人用詞,也要分出等級來。
崔杼很有權勢,殺死了齊莊公後,他暫時把持了齊國的大權。他按照當時必須遵循的習慣,把掌管記載歷史的太史伯叫來,讓他記載齊莊公死亡這件事。
崔杼說:“你一定要這麼寫:先君暴病而亡。”
太史伯說:“歷史不能胡編亂造,按照事實記錄歷史,是太史的本分。”
崔杼決未想到一個太史竟敢頂撞他,就惡狠狠地問他:“你打算怎麼寫?”
太史伯說:“我寫好你就知道了。”
等太史伯寫完,崔杼拿過去一看,竹簡上刻的竟是這樣幾個字:“夏五月,崔杼弒君。”
崔杼說:“你還是另寫吧,不然,就殺了你。”
太史伯說:“殺就殺了,寫卻不能另寫。”崔杼就把太史伯殺了。
根據當時的習慣,兄死弟及,太史伯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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