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部分(第4/4 頁)
時間走到了12時0時整,我推開衛生間的門,進入了另一個世界。
一進來,影就遞了一張全家福的照片過來,對我說:“妮子,去附身吧,這個,境外旅遊集團公司林志成的女兒,林倩,21歲,千金小姐。近期之內她會回國考察旅遊線路,在GL市出入,每天2個小時,我會讓她的靈魂沉睡,讓你進駐她的身體。”
什……什麼?借屍還魂?不,人家還沒死呢,你就生生讓人家的原主沉睡,讓我進去鳩佔鵲巢,這是什麼任務?
見我搞不清楚狀況,影又遞了一張照片過來,這是一張從雜誌上剪下來的,上面是一個年輕的高階骨幹被採訪時的留影。
他穿著領口滾邊的黑色西裝,裡面的白襯衫內帶著簡單精緻的結釦,手持紅酒杯,淺淺的微笑著,意氣風發,似乎是正在參加什麼宴會時被拍下來的。當時和他聊天的,應該就是記者吧,他的笑容有些公式化,卻同樣璀璨奪目,吸引眼球。
“這是什麼?”雖然照片上的男子很帥,貌似又很多金,不過我不明白影給我看這個是什麼意思。
“你再仔細看。”影道。
我疑惑的推了推眼鏡,將照片捧起來,捧到了眼前。“啊”
在照片裡,不知是燈光的關係,還是什麼,我看到在男子的身後不遠處,蹲伏著一個黑黑的身影。那身影似人非人,似物非物,伸出長長的像手一樣的東西在牆壁上攀附著,以不正常的姿勢扭轉過它的頭顱,眼神死死的盯著照片中的男子,露出貪焚又懼怕的複雜神情。
有妖怪?陰靈?鬼?啥米東西?
“這個叫做噬靈怪,是屬於低階妖怪的一種,它以吞食弱小的靈魂為生,這種妖怪平時不敢出現,因為它們的等級太低,隨便一隻路過的小妖都能把它吞食了。但是這種噬靈怪如果在被其他妖怪吞食之前,就先找到強大的靈魂,並順利的將之吞入肚腹的話,它就將會成為很棘手和麻煩的妖怪。”
影的解釋完後,我更是用一種不可置信的眼神來望著他。
這個滿口與便利店無關,不是客人就不出手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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