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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七仙女揮揮手……便是在先前董永的父親董事同窗好友古道在丹陰鎮山裡村的三四間茅草屋的位置……出現一大片房屋,董永對於七仙女的感情肯定會變化。
那樣的結果,便是七仙女根本沒有機會繼續感受……凡人界的普普通通的女子那種愛情了。
那種結果顯然不是七仙女的選擇。
於是,七仙女只好和董永手牽手……去丹陰鎮鎮上找建築公司……過來建築新的居所。畢竟那些老師傅為了生意。也是不好把家安在山裡村。
建築公司?
古時候有建築公司嗎?(未完待續。。)
第一百九十一章 行會制度 (求點推收賞評)
古時候當然不會有建築公司。
畢竟公司【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設立的,全部資本由股東出資,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根據現行中國公司法(2005),其兩種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類公司均為法人(民法通則36條),投資者可受到有限責任保護。根據方流芳教授的考證,公司曾被稱為“公班衙”,是對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專屬稱呼。在百多年的歷史中,中文“公司”詞義在不斷地誤讀和重新詮釋中逐漸明確為現今含義。】是一個完完全全的現代詞語。
所以古時候有的也不過是與建築公司性質差不多的機構罷了。
在我國有一句俗話叫做“師傅領進門修行靠個人”。。
許多人對於“師傅領進門修行靠個人”的理解是這樣的。
師傅教你基礎的知識。,要想有所成就;就要靠自己的努力。。
但是,其實許多人許多人對於“師傅領進門修行靠個人”的理解都是錯誤的。為什麼呢?
因為 ;“師傅領進門修行靠個人”的背景……是行會制度【舊時城市商品經濟中的工商業組織。有手工業行會、商業行會。在商品經濟有了一定發展時,為了調整同業關係,解決同業矛盾,保護同行利益,協調與政府的關係,同業或相關行業聯合起採組成行會,這種行會帶有地域和行業兩重性。行會產生於隋唐。唐代工商業組織大都稱“行”,源於街巷上的販賣攤商。往往一條街上開設的都是同類的店鋪,故稱“行”,如“織錦行”、“金銀行”等。到了宋代,行會組織更加發展。北宋汴京、南宋臨安行會多達數十家,入行者百千人。明清以後,行會進一步發展到會館、公所。組織也更為嚴密,訂有行規、業規、幫規等制度,形成一種壟斷勢力。清末期日益衰落。歐洲行會制度。歐洲封建社會城市中的行會組織。同一行業的手工業者或商人,為保障本行業的利益而建立的封建性團體。行會有嚴密細緻的章程;對內保證會員權利義務均等;對外實行壟斷。通常所說的行會,主要指手工業行會。西歐的行會。產生於12~13世紀城市公社起義時期。13世紀時。巴黎大約有100個行會;到14世紀中葉,行會數增至350個左右。當時;西歐行會最普遍、最發達的是在一些一萬多人口的中等城市,而在只有一二千人口的小城市,以及對外貿易發達的口岸大城市。行會則不普遍。手工業行會 ;產生 ;中世紀市場狹小並具有地方性。城市手工業者為了排除彼此間的競爭和農村手工業產品的競爭。也為了抵制封建領主的壓榨勒索,便逐步聯合起來加強自己的力量與地位,他們因襲農村公社的傳統。按照不同行業組織了行會。一個行會的會員,包括本城操同一行業的所有匠師。匠師是小生產者,有自己的作坊和生產工具,有幫工和學徒各二三人。學徒經過三至五年升為幫工;幫工經過二至三年可以升為匠師,獨立開業,成為行會會員。這樣形成了匠師—幫工—學徒的封建行會等級制度。匠師本人參加勞動,但對學徒、幫工有程度不同的剝削。行會由會員選出若干人組成領導機構,這些人成為行會的上層分子。
西歐行會制度。章程,行會的指導原則是排除競爭,對內是用一切辦法來為所有會員提供平等的機會,對外則是為本行業取得壟斷地位。為此,行會制定了極其詳細的章程,幾乎對會員的一切行為都作了規定和限制。為了實現匠師間權益均等,防止彼此之間因資產增長不平衡而造成貧富差別,行會章程往往規定:1控制原料供應,即由行會統一購買原料分配給各匠師;2規定幫工和學徒的人數;3不允許使用超出慣例以外的任何工具和方法進行勞動;4嚴格控制每個會員的產品數量與質量;5禁止會員削價銷售,防止在出售價格上的競爭,等等。行會為了保持自身的壟斷地位採取以下做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