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第2/3 頁)
兩人就此事說說開了,剛剛的難過自然也就一點點變小,其中《大平法典》裡面的婚姻法和繼承法最受百姓爭議,分成了兩派,但有一派正在斷倒戈。
因為北山定現在實行的婚姻法和繼承法都是與前朝違背的,以前是隻有兒子才能繼承財產和其他,但北山定新頒佈的是女兒也可繼承。
根據新的繼承法只有兩種繼承,一種是嫡長繼承,即夫妻雙方的第一個孩子無論男女,繼承其全部財產和權益,如果不按此方法,那就只能平均繼承,即把財產平均分給所有兒女。
如果有因為第一個孩子是女兒但又不想她繼承任何一分財產而將其殺死的話,一經舉報或發現當即判死刑,對於舉報者則賞賜部分賞金,以此杜絕無良父母扼殺女兒。
這樣一來有兒子和沒兒子的自然就成了兩派,可所有人並不能保證他後代代代都有兒子,於其讓女婿繼承還不如讓自家女兒繼承,想通的便開始倒戈。
如果這個只是開胃菜的話,那婚姻法就讓全國百姓都開了眼界,外加來不及倒戈的繼續倒戈,頑抗的則繼續頑抗,根據《大平法典》第一條第一款女子和男子一樣享有所有權利。
可以讀書可以經商也可以當官,甚至可以當兵。而婚姻法的第一條第一款則是一對一,即一個男子只能和一個女子成婚,特別強調一對一,並沒有強調性別。
以前男子左擁右抱的歷史一去不復返,自然引起很多男子的意見,但卻獲得全部女子支援,雖然還沒進行人口普查,但北山定相信多年戰爭下來一定是女多男少,這樣一來支援的也就比反對多了。
另一條款則是確定了什麼是成親,以前成親舉行個儀式就可以了,現在卻要到政府進行登記外加領個叫結婚證的東西,頒佈之日起已結婚的,兩人必須到官府進行登記和領取證件,有官府統一發放和回收。
關於結婚證北山定和水佳玲討論了很久,最後還是決定用一張質量比較好的紙做,很簡單,百姓來登記就在上面寫上他們的生辰八字等基本資訊,然後再蓋公章就可以了。
至於休書這種東西也同樣退出了歷史舞臺,因為就算寫了也沒有任何效用,只有合離書才能證明兩人脫離婚姻關係,而這合離書也需要兩人親自到官府登記和領取。
除了以上的條款以外,還有一條更受百姓議論,即婚姻法的第七條第一款,該條款規定凡成親者,娶的一方必須在成親前三年住在女方家,從事勞作並孝順女方父母,違者坐牢三年。
第七條第二款如果嫁的一方家裡只有嫁者一人沒有其他子女,則娶的一方必須在嫁方家將父母侍奉到死方能回本家,只要條件符合則無條件實行該條款,否則坐牢終生。
坐牢和換個地方生活,傻瓜都知道怎麼選。這個政策北山定已經醞釀五年,因為她最初的理想就是提高這個世界的女子地位,但根據現在的歷史本就根本不可能一蹴而就。
光這個政策可能都要有不少連鎖反應,但北山定相信只要有她在不會有人嫌命太長,四大霸主她都能一一剷除,其他人若想鬧事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大平法典》她寫了近一年可不是拿來當擺設的,新政策的實施都會遇到一些阻力,她可以預料到,但她絕不會讓這些阻力有可乘之機,因為她會毫不猶豫的強制執行。
就像在的國家實力而已,北山定有絕對的信心,因為全國各區和各個緊要關卡都駐守得有大量軍隊,加上各個州縣的衙役也不是一筆小數目,全部可用武力加起來至少也得過百萬。
這就是地廣人多的好處,不用等十年甚至幾年,兵力就可以得到完全補充,加上服兵役制已經趨於成熟就更是不在話下,何況還有較完善的軍事管理體制。
北山定根本不用擔心地方大將會造反,因為效忠一個一年後就會走的大軍還是效忠永遠都在的皇帝,這個選擇題相信任何一個士兵都會選,如果萬一有大將真的造反,她也不擔心,找死而已。
七天過得很快,轉眼就到了南宮靈的頭七,北山定親率文武百官到皇陵祭拜,水佳玲本想一同前往,但想到北山明最近精神狀態不太好,便留下來照顧北山明。
早上去皇陵的時候天氣還沉沉的,下午到皇陵山下時天卻已經放晴,隨行眾人無不感嘆太后在天有靈,上山的步子也快了很多,祭拜完畢下山時天已經全黑。
剛到山腳天就下起了大雨,北山定決定到祖屋避雨,祖屋北山定從來沒來過,但聽說過很多次,本來是想連夜趕回京城的,沒想到卻突然下起了雨,看來暫時是走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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