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 2 章(第2/2 頁)
“實在湊不齊的那部分就只能讓A先生自行想法子彌補了。”確認搜刮不出更多油水,她收起床墊下發現的租房合同,決定去找房東“聊聊”。
這趟意料之外的外勤工作並非出自小林泉本意,明明是管理賭場的A幹部工作出了紕漏,被人鑽空子套現捲了那麼多錢款跑路,首領森鷗外卻將他摒棄在追逃工作之外另派“手無縛雞之力”的氣氛組出面解決,不得不讓人多想。賭場那邊的入賬常年被人做手腳截留資金,Port Mafia上層從首領到幹部所有人對此都心知肚明,而作為後勤兼財務專員的小林泉正是幹部A最厭惡記恨的首要目標,偏偏BOSS指名要她全權負責此事,要說不是兩邊互換小鞋穿都不會有人相信。
難道是上個月的辭職申請讓森先生不高興了?每個月都會例行提交申請,每次都原樣打回來,沒道理這回踩雷?泉憂傷的嘆氣:她已經為Port Mafia服務了十年,從十歲幹到二十歲,想趁著胳膊腿都還在及時退休養老,應該不過分吧!
“帶上垃圾,我們走。”
“溝通”需要用到的藥劑被她拿去清理蟑螂,拜訪他人手上總得帶點見面禮,不然不方便展開話題。
——如果房東貪心不想退還居住天數以外的費用,事情就麻煩了。
理論上這筆錢應該算作“贓款”,屬於可以被追討的範圍以內。然而“贓款”從上一個源頭起就不那麼幹淨,明面上也可說是這位敢揩Port Mafia油水的勇士的“正當”盈利所得,她沒有足夠的理由主張要求。再者,依照現行法律,就算“贓款”來源乾淨,她也同樣難以用正常(重點)手段回收——全看眼下拿著錢的人願不願意還,別人要是不願意還……
唉,先不說打官司那兩到三年的時間成本,光訴訟費就佔了全部金額的百分之二十到四十,即便勝訴法院也沒有啥強制執行手段。對方一心一意要賴賬的話最多隻能以“不當利得”勉強送人進監獄去住上六個月……最終一分錢要不回來不說還得白搭進去不少。
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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