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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的大丈夫一樣,他無法理解看小說什麼的。
這就說到該隱了,他後來殺死了他的弟弟亞伯。是上帝的懲罰?或是該隱自己把殺害弟弟的印記刻上了額頭?
沒有答案。該隱額上的標記是世上第一個文身花紋。
對基督徒來說,皮上刺花是一種罪惡。他們是什麼時候見到這一罪惡的呢?
是在一七七六年。
當時,著名的探險家哥倫布的最有名的夥伴,英國人詹姆斯?庫克用船把塔希提島的奧曼伊王子帶回故鄉,介紹給上流社會和平民百姓。奧曼伊王子用優美的手勢亮出他手上的八個花紋,以此說明他女人的數量。他是一個魁梧的男子。尤其是那些女觀眾,當她們見到他身體上的那些令人心醉的彩色花紋時,著實被弄得神魂顛倒。抹不去磨不滅的藝術刻進了他的面板。人們夜晚在枕邊猜想捉摸那些文身的含義。
三兄弟(1)
第一章
法庭書記員穿上了每週出庭的標準裝束:破舊褪色的紫紅色睡衣,淡紫色毛圈布浴鞋,沒穿襪子。穿著睡衣跑來跑去的囚犯不止他一個,但只有他敢穿淡紫色浴鞋。他名叫T。卡爾,曾在波士頓開過銀行。
他的睡衣和鞋固然令人討厭,但他的假髮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它從中間分開,層層向下拳曲,遮住耳朵,緊緊的鬈髮分左中右三路沉甸甸地披在肩上。假髮是灰白色的,幾百年前英國地方行政長官所戴的式樣。是外面的一位朋友在曼哈頓格林尼治村的一家二手服裝店裡買的。
T。卡爾十分驕傲地戴著它出庭。儘管樣子很怪,可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已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不管T。卡爾戴不戴假髮,別的囚犯總與他保持一定的距離。
在監獄食堂裡,他站在那張搖搖晃晃的摺疊桌後,用塑膠錘充當木槌,輕敲桌面,清了清尖細的嗓子,嚴肅地宣佈:“大家注意!大家注意!北佛羅里達州聯邦初級法院現在開庭!全體起立!”
誰也不動,至少沒人想站起來。三十個囚犯懶洋洋地斜靠在椅背上,有的看著他,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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