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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控制小鄭花錢,杜媛媛自己首先以身作則,最愛美的她,對自己心儀的服裝和化裝品也剋制著,能不買就不買,生活當中能省則省,一心一意地、五元十元百元的積攢著錢。過去,杜媛媛對風險太大的生意不敢做,現在只要能賺錢,也敢冒險了。她託人從福建販來“大阪西服”,然後送給別人去賣,賣完了再收錢。這樣,利潤空間要大一些,但承擔的風險也大。
杜媛媛拼命掙錢和拼命省錢,是為了在老宅拆除後,將來還房子時能多買一點面積,實現自己十幾年來的夢想。每天中午,她都和小鄭趕回家來吃中飯,就是為了節省一點在外面吃飯的費用。
小鄭趕快進廚房燒飯,今天早晨夫婦倆都沒吃飯,到現在還是空著肚子,他也餓了。
杜家住的是轎子間,沒有廚房,如今燒飯的地方,是在前院靠他們家後窗的地方,接的一小間披屋,然後把後窗開啟變成門。廚房裡放了一個煤爐,一個老式的碗櫃和一堆煤餅。小鄭把封住的煤爐捅開,把鍋坐上,把水壺裡的熱水倒進鍋裡,水燒沸以後,把昨天的剩飯倒進去,然後把一盆青菜也倒進去,他在做泡飯。上海人吃剩飯一般都是做泡飯。最簡單的泡飯就是直接用開水泡,如果用火再煮一煮,再把沒有吃完的青菜倒進去,就叫菜泡飯。菜泡飯是長江下游一帶的特色主食,它最初卻是貧窮人家吃剩飯吃出來的。
燒泡飯既簡單又快,一會兒,小鄭就端著一碗泡飯送到房間裡來了。看見杜媛媛睡著了,他不忍心喊醒她,又退回廚房,把泡飯倒進了鍋裡,然後回到房間,找一床毛巾被給杜媛媛蓋上了。
他看著熟睡中的杜媛媛,發現早先水靈靈的她,現在有點像脫水的感覺了。唉,都是為了房子,快要把一朵鮮花變成乾花了。小鄭下意識地從口袋裡掏出香菸,抽出一支,想想又放回去了。
杜媛媛為了房子幾乎到了嘔心瀝血的程度。為什麼?因為房子改變了她的命運。
杜媛媛的母親杜阿嬌,是六十年代初從上海支援內地來到宜市的。杜媛媛在宜市出生,在宜市長大,卻一直有著上海人的優越感。除了喜歡說“阿拉、阿拉”的上海話,生活習慣,衣著服飾,包括家裡用的東西都喜歡用上海產的,處處證明“我是上海人”。
杜媛媛長得很洋氣,再加上衣著鮮豔時髦,即便不說上海話,人們也猜得出她是上海人。杜媛媛自小就像個出身高貴的小公主,其實,她的父母以及她父母的父母,在上海都是普通的小市民,沒有值得自豪的優越經濟條件。母親杜阿嬌在上海初中畢業以後就一直沒有工作,是個社會青年,那時候還沒有號召知識青年“上山下鄉”,萬般無奈的情況下,被上海里弄乾部動員來支援內地。當時宜市新開辦了一家襪廠,全部是機械織襪機,這在當時是很現代化的工廠了。襪廠是國營單位,由上海援建的,所以從上海招了一批工人。就這樣,杜阿嬌來到了宜市。後來,杜阿嬌和一位從上海來的鉗工結了婚,這位鉗工也姓杜。結婚的時候阿嬌的肚子裡已經有了杜媛媛。後來杜媛媛的父親得癌症去世了,那時杜媛媛才三歲。
杜阿嬌一直沒有再婚,也是因為沒有找到合適的上海人,又不願下嫁外地人,慢慢地年紀就大了。後來由於總做夜班,得了個胃下垂的毛病,身體不好,就死了再嫁這份心。
杜媛媛長大以後,一直想回上海,但她是宜市戶口,回上海比登天還難。那時候,戶口既是身份,也是命運。
其實,真正改變杜媛媛命運的不是小地方——宜市,而是大上海的房子。
杜阿嬌自從死了丈夫以後,一心想把女兒送回上海。杜媛媛長到六歲,杜阿嬌就和母親商量,讓女兒到上海讀書。杜阿嬌的母親見女兒一個人在外地,女婿又不在世了,也願意把外孫女接到上海來幫著帶。
那年的夏天,杜阿嬌請了探親假,把杜媛媛送回上海。那時杜媛媛已經懂事了,聽說要跟著母親回上海,就在上海讀書不回來了,高興得又蹦又跳。然後自己收拾衣物,而且逢人就講:“阿拉要回上海了,阿拉要回上海了,不回來了,就在上海讀書了。”
她們從宜市乘船,順長江而下,經過二十多個小時的航行,在上海十六鋪碼頭下船。一路上杜媛媛對什麼都好奇,雖然不是第一次回上海,但以前由於年齡太小,印象不深。再說,那時每次到上海來都住在父親家,父親家在浦東,也就是上海的鄉下。外婆家在浦西,母親跟她說,浦西才是真正的上海,上海人“寧要浦西一張床,不要浦東一間房”。住在浦西,才是真正享受大都市的生活,杜阿嬌的孃家就在浦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