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1/4 頁)
牛,能夠感受痛苦和體驗恐懼。讓個人對肉類的口味偏好凌駕於動物的良好的生
活狀況之上,這是違反倫理、冷酷無情的。另一個在此經常被提及的論點是這種
口味是自然而然的。我們可以捫心自問,如果吃肉在我們的社會里不是一個如此
廣泛的習慣,人們還會養成對肉類的偏好嗎?此外,這裡暗含著一個人無法改變
口味的觀點,但事實上並非如此。舉個例子,對某些酒和乳酪的口味偏好就被認
為是後天習得的。如果人們對此做出足夠努力,透過告訴自己“吃肉是殘忍而且
錯誤的”,改變對肉類的口味偏好是可能的。
“人類天生就是肉食性的。”
論點:人類是肉食性的。這意味著他們天生是肉食性的,所以對他們來說吃
肉並沒有錯。
相反的論點:人是肉食性動物這一論斷就是可質疑的。在全素飲食和含肉飲
食哪個對人的身體健康最好這一問題上,人類學家和營養學家相持不下。所以,
這個問題可留待進一步的經驗調查。然而,即使肉類被證明對人類更有益,吃肉
是否道德仍然是一個嚴肅問題。首先,我們不能將自然行為和道德上正確的行為
等同起來,因為並非人類作為一個物種所有的“自然”行為在道德上都是可容許
的和可取的。一些男性據說具有*的自然傾向,但是這並不是說我們必須承認
*是道德的和可以允許的。其次,對於什麼對人類是有益的事物的慎重考慮並
吃肉有什麼不對(6)
不等於什麼事物應該被認為是道德的。應該提醒人們這樣一個事實,儘管納粹對
歐洲猶太人的壓迫是有益於納粹的,這也遠不能說在道德上是可允許的。
“我有吃肉的權利!”
論點:我有吃肉的權利!
相反的論點:如果這被認為是一個論點,那麼我們應該看看它到底意味著什
麼。當人們說他們有權利做什麼,有時他們的意思不過是還不能在自己的能力範
圍內有把握地做某事。一個人說他有吃肉的權利,意思就是他或她能夠吃肉(像
大多數其他人一樣)。既然這一爭論的焦點在於吃肉是否在道德上是可允許的行
為,那麼提出人有吃肉的權利這一點與我們的問題無關。
無殘酷之嫌的肉類
論點:迄今為止,支援吃肉不道德這一結論的論據是建立在肉類加工業導致
了不必要的痛苦的基礎上的。如果動物能夠被無痛苦地養殖和屠宰,那麼吃肉將
不再是不道德的。類似的一些事情已經被付諸實踐:比如,雞蛋被指出是由痛苦
地生活在無法自由活動的侷限空間裡的籠養雞生產出來的,作為對此的回應,一
些養雞場主已經採用一種更加人道的方式來養雞,給它們更多的活動空間。而超
市裡已經可以見到這種方法生產出的“散養雞蛋”。
相反的論點:生產無殘酷之嫌的肉類仍然只是一種可能性。既然目前由於我
們吃肉的習慣而有數量巨大的動物被殘忍地對待,那麼至少目前吃肉食就是不道
德的。這一論點的另一個潛在的問題是,在我們出於將動物用作食物或其它目的
而使用動物時,怎樣才能根除長期以來的殘酷:一些人會認為在限制空間中養殖
動物已經是對動物的一種傷害。即使假設動物可以被完全無痛苦地屠宰,依然難
以想象為生產食物的動物養殖產業的整個過程都會是無痛苦的。然而,我們所持
的關於動物的觀點,即將它們用作達到我們目標的手段的觀點,是否是我們所應
當採取的,在考慮了各方面因素之後,仍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為了我們自
身的利益而榨取自然,這種做法是道德的嗎?自然,包括所有的生物有機體及其
棲息地,是否應當得到我們的尊重呢?
《小豬巴比》:同情和道德一貫性
1995 年的澳大利亞電影《小豬巴比》,講述了一隻可愛善良的能夠說話的小豬的故事。關於人與動物的關係和不同物種之間的關係的重要的道德論題,以一種創新和娛樂的方式得到了提出和處理。由於電影的主角是一隻小豬,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