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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是熟悉還是陌生。
校醫叔叔也把臉湊過來,眯著眼嘖嘖有聲:
“就是以前老來這擦傷口的那個男孩子吧,確實是好久沒看見他了。以前每次他來醫務室,我的地盤就會莫名的多出許多女孩子,都是些小毛病卻硬是賴著不肯走,有的沒病還硬是說自己有病,也就你們那次把唯一的兩個床位給佔了耳根才清淨些。瞧這身板,看樣子這小子現在的日子應該過得不錯。沒想到這小子籃球打得也不錯。所以我說你們女孩子,不要老是喊這兒痛那兒疼的,多做運動,吃好飯,保證你們身體倍兒棒,曉得了伐?”
真沒想到校醫叔叔還記得安歌,也或許安歌想讓人忘記太難。他總是那麼安靜,不吵不鬧卻輕而易舉的佔據一個人的心。
他離開的一年時光,總共見他三次,國慶一次,寒假兩次,加上這次,就是第四次了。在那座城市,他似乎有忙不完的事,每次回來多半是應安母的思念。上大學前,安歌母子把家中這些年所負的債都還完了。其實都是些陳年舊賬,都是安母同安歌的父親剛離婚那些年所欠下的。安歌的父親其實從沒有忘記自己的這個兒子,只是安母倔強,從不開口。聽他說,剛離婚前兩年,兩人賭氣沒有聯絡,最後安歌的父親還是從親友那兒聽說了母子兩人其實生活艱難。自那以後,每隔一段時日便會匯些許錢來。起初,安母還不接受,可看看自己的年幼兒子,便也承了。
安歌沒有講過,他父母的這樁婚姻到底是因何而散,我感覺得到那是他難以陳述的過往。可他對自己的父親有著無限的景仰,每次提到他的時候,都帶著某種驕傲。反之,很少在耳旁說起他的母親。
他說他現在很好,也很快樂。他說,南央,你也會愛上那座城市的。
我當然會,因為那裡有你呀,傻瓜。
可這些話,只能在自己的肚子裡消化。我很清楚,只要我們都可以不打破現在的狀態,我可以一輩子望著他,沒有不便,沒有尷尬。可對我而言,卻是滿滿的遺憾。
那時候的我以為,喜歡就應該手拉著手在一起。安歌始終堅持著我是他妹妹的立場,我想,還是因為他不喜歡我,不足夠喜歡我。雖然很挫敗,但喜歡著一個人的時候,總願意卑微的貼近他,不忍他難過,不忍他承受多一些些的負擔。
在景城,大學生活當然要比高中生活要輕鬆許多。安歌用閒暇時光走了許多地方。偶爾還會寄漂亮的明信片給我,背面都是些我讀不懂的話,我把它們同那條淺灰色的圍巾放在了一起。
這些,都是關於我與安歌。
回想起來,同安歌擁有共同記憶的地方只有兩個,劉姨的餐館同這座磚紅色的校園。國慶長假,我們偷偷跑回寂靜校園,用雙腳走過每一寸有過回憶中身影的角落。在他的言語中似乎我是同他一起行走,一起遇到了那些風景。那時候小希還沒有回來,我以為最大的遺憾就是安歌了。
他會幫我先翻過牆頭,再自己跳到我眼前,那一瞬間他會笑得毫無負擔。其實我以為,安靜的安歌一定是聽我講話聽到膩煩,但因為有了旅行,便是我成了傾聽者。但無論安歌說什麼,我都以為那是世上最美的聲音。
那些時光同他重新共有了許多回憶,彷彿我一直在他身旁,無論他選擇去哪裡。我們會講到日光西斜,昏黃的光暈就像十年前的那個傍晚。
其實我一直都清楚,是我自己固執地認為我同安歌的緣分是從十年前就開始的,才無法開口從他口中得到證實。
繼而是寒假,去醫院看宋珺的時候,遇到了安歌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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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蘇岑回來了
繼而是寒假,去醫院看宋珺的時候,遇到了安歌母子
那天在家睡到十點多,電話鈴聲卻固執地一而再再而三地響起,無奈只好從暖融融的被子裡爬出來,剛迷糊地應一聲,那頭的女高音就劈頭蓋臉地罵了起來。
那時候我才知道,宋珺不是上帝,他也是會受傷的人類。
雖然不知道許姚是怎麼弄到我家的電話號碼,但我想他們這幫貴族子弟總不把別人的**當回事,而我就這麼披了一件針織外套跌在沙發上思考起來,思考許姚剛剛在電話裡到底要傳達的是什麼個意思。
宋珺出了交通事故,可她的言辭透露的只一個意思,這不是個意外。
她質問我:
“要不是因為你,他會出這樣的事嗎?”
自校門口那把悠哈仔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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