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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我,用他那美麗的眼睛憂慮的看著我。
我無話可說,只是小心的躲進他的懷裡,依風的懷抱成了我最安全的地方,只有在他抱著我的時候,我才不會夢見那雙手。
為了讓我安心睡覺,依風整夜整夜的抱著我,每天早晨起來的時候,他的胳膊都被我壓的沒了知覺。
我滿懷愧疚的向他道歉,他總是笑著說:“傻瓜,我們是夫妻啊。”
這樣的依風,怎麼會讓人不愛他,怎麼會讓人不珍惜他?
我一直以為自己用情很專一,而且受一夫一妻制觀念影響了二十多年,難道我會放著這麼好的依風還不滿足,還會分出感情再去愛雲爍嗎?
這些問題,我不只一次的問自己。
時間一天天過去,理智一點點回來,我終於有了答案:我對雲爍,絕對不是愛情。
從沒有人那麼熱烈的向我表達他的愛,在我面前展現那麼血淋淋的一幕。
那血腥而又煽情的場面太震憾我了,我被雲爍嚇到了,也被他感動了。
遇到那情景,我想不光是我,所有人可能都會感動,畢竟,我們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有感情,都有悲天憫人的天性。
我問了自己無數次,如果換作別人,我還會不會有那麼大的反應,那麼的失魂落魄?
無數次的回答就是:會。
無論是誰,當他那麼激烈的向我表白心跡,而且已經到了自殘的地步,我想我都會感動,我都會震驚到失去平常心。
我只是一個平凡的女人,我也會有害怕,也會有脆弱,當然也會有同情。
如果這樣還不能說明什麼的話,那麼,我還有一個最有力的證據。
那天以後,我幾乎沒有想過完整的雲爍,我想的一直是他那雙手,即使是夢中,見到最多的,還是那雙手。
很顯然,對我而言,對那雙手的記憶比對雲爍本人的還要多,還要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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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對他,確實沒有什麼不一樣的感情,我只是受的刺激太大了,才會那樣的失態。
理清了這段感情,擺正了心態,那雙手終於慢慢的在我的夢中消失了,我終於可以安穩睡覺了。
我就說,愛上一個人沒有那麼容易,一見鍾情或者二三四見鍾情不是沒有,可它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因為我的心中,早已牢牢的駐紮了一個依風。
一個多月以後,我正在錢記布莊和錢老闆談生意,清歌氣喘噓噓的來找我,說雲爍來了,依風叫我快點回去。
這個時候雲爍來我家,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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