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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接員先生瞧了一會兒,微笑著問。
“你怎知道我叫雪兒?”雪兒奇怪地看著那日本先生。
“剛才你問的房客,臨走時交了個信封給我。”日本先生指著信封上的“雪兒樣”三個漢字:“他叫我不要放進你房間的信箱,只說會有位十六歲左右的姑娘找他的。”
“啊,他知道我會找他!”雪兒有種心有靈犀一點通的喜悅,伸手便去接信。
款接員為了審慎起見,沒立刻把信交給她,補問一句:“那位先生姓什麼的?”
“姓程,很高,很好看,人很好的。”雪兒一口氣說了,她太希望有人問她程傑是什麼樣子的了,有機會再說一次他的名字也是好的。
款接處那位日本先生,慈祥地把信交給她。天真的小姑娘,他只問留信人姓氏,她卻連“很高,很好看,人很好的”都說上了。
雪兒躲進大堂女廁,急不及待地拆閱那封信,信口封得很牢,她又捨不得撕破任何角落,惟有慢慢的一分一分地掀開讓膠水粘得緊緊的封口。
裡面是旅店的信箋,斜斜歪歪不工整的筆畫,大大的,草成一團以掩飾寫錯了的字的:
雪兒:
我不會忘記這三天。
我不會忘記十六號房。
我不會忘記十二月十九日。
那是我們的房間。
雖然,我還不知道你姓什麼。
程傑
他是那麼的心思細密,他記住了她的生辰,他記住了他們半埋在雪堆裡的房間。
雖然程傑的不告而別令她惆悵,但他說過:“假若我要找你,一定找得著。”他會找她的,他會找她的,雪兒把信貼肉藏在內衣裡面。
餘下的幾天,雪兒都在山坡重踏他們的足跡,坐在冷冷的咖啡室同一張桌子。
每一朵飄過的雪花,都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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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驛旅萍蹤
在札幌的機場裡,有個落寞的少年,揹著行囊,漫無目的地左顧右盼,似乎在找尋什麼,而神色中又顯然明知不會找尋到什麼。
天生一張俊俏的臉,倜儻的風流,年紀輕輕已發出濃重的誘人雄性魅力,經過他身邊的人都不禁注視他。
但每個讚歎欣羨的注視,都換來這青年的憤怒目光,如狼似虎的,像要噬人。
在候機室裡的人,從注視而變成避開這個古古怪怪的美少年了。
那正是程傑,他不曉得慶幸遇上了純如白雪的雪兒,還是悔恨認識了她,愛上了她。
在雪兒未出現前,他半點自卑感也沒有,他沒覺得工作的卑微,反正有女人爭著伺候他,他視女人如草芥,從來不用愛誰,一切都是尋歡作樂。
他知道自己並不屬於中層社會,他只是街頭流浪兒一族,他們男女亂搞關係,男人花女人的錢,女人花男人的錢,偷別人的錢,口角動手,都是他們的日常生活,在那圈子裡,他是皇帝,管它娘什麼知識教養。
帶他去滑雪的女人,有過幾個,都是比他年長很多的,他天生四肢矯健,滑得幾次,已是矯若遊龍。不知道他底細的,還以為他是誰家的寶貝兒郎、少年公。
程傑可以不講粗話,舉止斯文,那些女人也有想他好的,教過他一些社交禮儀的,但那是他做得不舒服的事。然而跟雪兒相處那短短三天,他卻自然而然的斯文起來了,他一生人都沒被女人影響得那麼大,他有點不自在,有點害怕失去控制女人的本領。
他不再是賤女人堆中的皇帝了,他只是個扒手、流氓、不介意讓女人養的人。料不到在雪兒眼中,他卻被視為如此可靠、高潔,這一切令他深深感激,但也深深自愧。
他愛她,同時又惱怒那份感情引起他的卑微感,何況,手上的一萬多塊錢,還是從個痴痴地信任他、善待他的女郎的父親身上扒回來的?
回到香港再算吧,帶他去北海道那女人不會就此罷休的。
回到香港,踏出啟德機場,程傑躊躇了一下,他不曉得何處落腳才好。
正在考慮坐通天巴士好還是坐計程車好,已有四名大漢從前後左右迫近,把程傑夾在中間,其中一個低聲道:“識相的便別嚷。”
程傑前後左右都無退路,讓那四名漢子推上了部不起眼的灰色日本小房車。坐下,車一開,左邊那壯實的漢子便兜鼻子打了他重重一拳,打得他鼻血直流。
“小子,吃軟飯還要窩裡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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