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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領教了老祖宗神農氏嘗百草實際是給中國人帶了一個壞頭,老鄉除了大口大口啃白麵饃之外,不進其他油鹽。結果,饃啃光以後,就三年災荒了。數千年來,中國人侷限於從植物中吸取營養,這對於改善人口素質,提高健康水平,決不是件好事情。
唐朝的胃口(2)
因為,一個面有菜色的民族,想不當“東亞病夫”也難。
所以,我很看重蘇軾文字中那盆蒸得爛熟、令人食慾大開的同州羊羔,這實在是一個很重要的訊號。至少表明在大唐盛世,一直延至五代、北宋,生活在黃河流域的漢民族,受到西域文明的薰染,飲食習慣上的逐步胡化,是不爭的事實。國人的消化系統裡,肉食漸漸成為很主要的成分,這是中華民族的一大幸事,也是中國歷史上得以輝煌的物質基礎。
一個人,活得好不好,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活得好不好,胃口,是很關鍵的問題。
同州,即今之陝西大荔,由於南瀕洛水,西臨黃河,是個糧谷豐饒、水肥草美的農業縣份。那裡出產的胡羊,肉質細嫩,味美可口,乃泡饃的首選羊肉,至今有名。但在東坡文中,最應該引起我們關注的,不是羊肉的質地問題,而是他所說的做法和吃法,雖只不過是一道菜,但卻有改變中國的重要意義。
在地球上,凡食肉類動物,都兇猛,凡食草類動物,都溫馴。唐代同胞可能從不斷侵擾中原的胡人身上得到教訓,人強欺侮人,人弱受欺侮。因此,神農氏的草食主義,在唐代,逐漸失去市場。同州,距離西域甚遠,吃羊羔,絕對皈依西域正宗。
這盆蒸得爛熟的羊羔,更接近美國人的感恩節或聖誕節的火雞,而與祭孔時全豬、全羊、全牛毫無共同之處。第一,在做法上“灌以杏酪”,絕非中國人的傳統;第二,在吃法上“食之以匕不以箸”,也是對嘗百草的神農精神,予以革命和否定。
“食之以匕不以箸”,看似小事一樁,但對唐人來講,這個突破,意義重大。
世界上從來沒有恆定不變的東西,民族特性也非鐵板一塊,飲食習慣並不是永遠不可改變的,所以,對付這隻羊羔,除了一把鋒利的刀,一副堅固的牙,一個強壯的胃,還需要那種絕非漢人所有,而是胡人天生的飲食心理,方能左手割肉,右手持杯,享咀嚼之趣;方能食羶啖臊,大快朵頤,得饕餮之樂。酒足飯飽之後,再加之一壺濃釅滾燙的好茶,沁入心田,那就齊了。
放下筷子,拿起刀子,在唐代,便是不以為奇的事情了。
肅宗為太子,嘗侍膳。尚食置熟俎,有羊臂臑。上顧太子,使太子割。肅宗既割,餘汙漫刃,以餅潔之,上熟視,不懌;肅宗徐舉餅啖之,上大悅,謂太子曰:“福當如此愛惜。”(王讜《唐語林》卷一)
因為不同飲食文明表現著不同民族特性,這種食用工具的區區變動,也會起到不可小視的微調作用。一般來說,動筷,禮讓謙恭;持刀,很難斯文。漢人用筷挾菜,溫文爾雅,殷勤周到,多繁文縟禮之士;胡人持刀食肉,血氣方剛,多剽悍強橫、騎劫擄掠之徒。所以,大唐盛世,與其說唐人胃口朝胡人飲食靠攏,還不如說西域文明也在影響著中原文化,交流通常是相互的,開放從來是彼此受益的。
作為中原文化和西域文化的交匯點,唐代的長安,便是當時整個社會開放政策的實施中心,也是從廣義上來理解大唐盛世有一副極其良好胃口的集中體現。
如果,我們從詩人李白筆下的“胡姬”, 在其詩篇中的出現頻率,也可估計,或者想象,這座都城,是以怎麼樣的姿態,向全世界敞開懷抱了。
胡姬貌如花,當壚笑春風。(李白《前有一樽酒行二首》之二)
細雨春風花落時,揮鞭且就胡姬飲。(李白《白鼻》)
落花踏盡遊何處,笑入胡姬酒肆中。(李白《少年行》之二)
何處可為別,長安青綺門。胡姬招素手,延客醉金樽。(《送裴十八圖南歸嵩山》之一)
從這些詩句所提供的意境,若能在冥思暇想中,神遊一千多年前的古長安,那將是怎樣一種體驗啊!不過,我還是鄭重勸一句,若是你讀過白行簡的《李娃傳》,建議你先不要到唐代的紅燈區平康里去,那兒是李娃和她的姐妹們活動的領地,你的荷包裡若沒有足夠的銀兩,那將是你無法承擔的高消費。而是要到西市、金街一帶,那裡的食肆,酒店,歌樓,舞榭,倡館,茶寮,戲場,雜市,才是更紅火、更熱鬧的去處,才絕對是一個值得你逗留的風流所在,否則,李白跑那裡去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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