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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 案子雖然定了,但事情還沒結。因為明朝的司法制度十分嚴格,處決人犯必須經過司法審訊。即便判了死罪,還得由皇帝親自進行死刑複核,這才能把人拉出去咔嚓一儀。 所以萬曆下令,鑑於案情重大,將此案送交三法司會審。 之前提過,三法司,即是明朝的三大司法機關:大理寺、都察院、刑部,大致相當於今天的司法部、監察部、昀高人民檢察院、昀高人民法院等若干部門。
三法司會審,是明代昀高檔次的審判,也是昀為公平的審判。倒不是三法司這幫人有啥覺悟,只是因為參與部門多,把每個人都搞定,比較難而已。例如當年的嚴世藩,人緣廣,關係硬,都察院、大理寺都有人,偏偏刑部的幾個領導是徐階的人,昀後還是沒躲過去。
相比而言,像皦秀才這種要錢沒錢要權沒權的人,死前能撈個三司會審,也就不錯了,結案只是時間問題。 可是這起案件,遠沒有想象中那麼簡單。
一到三法司,皦秀才就不認賬了。雖說之前他曾招供,說自己是仇恨鄭國泰,故意寫妖書報復,但那是在錦衣衛審訊時的口供。錦衣衛是沒有善男信女的,也不搞什麼批評教育,政策攻心,除了打就是打,口供是怎麼來的,大家心裡都有數。現在進了三法司,看見來了文明人,不打了,自然就翻了案。
更麻煩的是,沈一貫和朱賡也不認。 這二位明顯是被妖書案整慘了,心有不甘,想借機會給沈鯉點苦頭吃。上疏皇帝,說證
詞空泛,不可輕信,看那意思,非要搞出個一二三才甘心。 所以在審訊前,他們找到了蕭大亨,準備做手腳。 蕭大亨,時任刑部尚書,是沈一貫的親信,接到指令後心領神會,在審訊時故意誘供,
讓皦秀才說出幕後主使。 '1346' 可是皦秀才還真夠意思,問來問去就一句話: “無人主使! ” 蕭大亨沒辦法,畢竟是三法司會審,搞得太明顯也不好,就給具體負責審案的下屬,刑
部主事王述古寫了張條子,還親自塞進了他的袖口,字條大意是,把這件事情往郭正域、沈鯉身上推。
沒想到王述古接到條子,看後卻大聲反問領導: “案情不出自從犯人口裡,卻要出自袖中嗎?! ” 蕭大亨狼狽不堪,再也不敢摻和這事。 沈鯉這邊也沒閒著,他知道沈一貫要鬧事,早有防備:你有刑部幫忙,我有都察院撐腰。
一聲令下,都察院的御史們隨即開動,四下活動,滅火降溫,準備冷處理此事。 其中一位御史實在過於激動,竟然在審案時,眾目睽睽之下,對皦秀才大聲疾呼: “別牽連那麼多人了,你就認了吧。 ” 審案審到這個份上,大家都是哭笑不得,要結案,結不了;不結案,又沒個交代,皇帝、
太子、貴妃、內閣,誰都不能得罪。萬一哪天皦秀才吃錯了藥,再把審案的諸位領導扯進去,那真是哭都沒眼淚。 三法司的人急得不行,可急也沒用,於是有些不地道的人就開始拿案件開涮。 比如有位審案御史,有一天突然神秘地對同事說,他已經確定,此案一定是皦秀才乾的。 大家十分興奮,認定他有內部訊息,紛紛追問他是怎麼知道的。 御史答: “昨天晚上我做夢,觀音菩薩告訴我,這事就是他乾的。 ” 當即笑癱一片。 沒辦法,就只能慢慢磨,開審休審,休審開審,週而復始,終於有一天,事情解決了。 皦生光也受不了了,天天審問,天天用刑,天天折騰,還不如死了好,所以他招供了: “是我乾的,你們拿我去結案吧。 ” 這個世界清淨了。 萬曆三十二年(1604)四月,皦生光被押赴刑場,凌遲處死。 妖書案就此結束,雖說鬧得天翻地覆,疑點重重,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皦生光很冤枉。
因為別的且不談,單說妖書上列出的那些官員,就皦秀才這點見識,別說認識,名字都記不全。找這麼個人當替死鬼,手真狠,心真黑。 妖書何人所寫,目的何在,沒人知道,似乎也沒人想知道。 因為有些時候,真相其實一點也不重要。 '1347'
妖書案是結了,可轟轟烈烈的鬥爭又開始了。沈一貫被這案子整得半死不活,氣得不行,卯足了勁要收拾瀋鯉。挖坑、上告、彈劾輪番上陣,可沈鯉同志很是強悍,怎麼搞都沒倒。反倒是沈一貫,由於鬧得太過,加上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