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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不過它要在兩年內徹底處置Canteen公司和格林奈爾的火災保險業務部,並在三年內處置艾維斯公司和旗下全部子公司、萊威特父子公司和旗下大部分子公司,以及兩家小型壽險公司。總體而言,ITT將要處置的公司的收入總額超過了10億美元。在當時,這是有史以來在政府命令下並且雙方都同意的最大規模的公司處置行為。雙方還就司法部所擔心的互惠行為簽訂了協議,此外還簽訂了另一套協議,規定ITT在10年內如果沒有獲得司法部或高階法院的許可,不得併購任何資產規模達到或超過1億美元的公司、任何從事火災保險業務的公司以及任何保險公司。吉寧認為這項調解協議“符合公司股東的長期利益”,同時還聲稱,公司願意為了保留哈特福德而出售艾維斯公司、萊威特父子公司以及兩家小型保險公司。克蘭丁斯特和麥克拉倫都認為,這項調解協議是政府的勝利,尤其在經歷了分別針對格林奈爾和Canteen公司的反托拉斯訴訟連續敗訴後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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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節:1 大 佬(60)
到了8月23日,司法部向高階法院提交了反托拉斯調解檔案,然後就開始了長達30天的法定稽核期。但就在9月21日,魯本·羅伯遜給麥克拉倫寫信反對這項反托拉斯調解協議。羅伯遜是一位年輕有為的律師,他從一開始就努力與拉爾夫·納德一起試圖阻止ITT與哈特福德的合併。他在這封信中寫道:“我們強烈反對這個自法案頒佈以來就一直干擾著反托拉斯部門的秘密帷幕,這使得我們根本無法對調解進行全面的評估……”在這封寫給麥克拉倫的信中,他在信的末尾突然發問,這項調解與ITT在1972年向共和黨人所做的一項財務捐贈是否存在關聯,因為當時ITT為了支援在聖迭戈召開的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而進行了這項捐贈。
儘管羅伯遜提出的這個問題看似古怪,但其實是非常有見地的。就在調解的前兩個月—也就是尼克松和赫爾德曼討論ITT是不是有很多錢的時候—哈羅德·吉寧承諾捐贈40萬美元,以支援在聖迭戈召開的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羅伯遜和納德還注意到ITT利用金錢和自身的影響贏得了康涅狄格州保險業監理威廉·科特對哈特福德收購案的批准:ITT只需要同意在哈特福德市區建兩座希爾頓飯店,因為此時的哈特福德正為市民中心的建設而發愁,而且科特正要競選美國國會議員的席位(他後來成功了)。
但是媒體的反對和納德的攻擊都沒能奏效,1971年9月月末,美國在哈特福德的地方法庭批准了那個雙方都同意的調解協議,於是哈特福德併購交易成了既成事實。
透過將其調任為伊利諾伊州北部芝加哥聯邦地方法官的方法,尼克松在1971年12月月初成功地趕走了麥克拉倫。此次任命非常奇特,因為聯邦法官的正式批准通常需要好幾個月的時間,在此期間會有繁雜的背景審查工作、激烈的遊說活動、州內政客的支援以及必要的政治辯論。但是在麥克拉倫的任命中,這些情況一概沒有。整個批准過程只用了4個小時,而這項任命的簽字人就是全美律師協會委員會主席勞倫斯·沃爾什。沃爾什就是在ITT反托拉斯訴訟過程中應吉寧的請求給克蘭丁斯特寫信的那位達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甚至連伊利諾伊州的議員阿德萊·史蒂文森三世都不知道這次任命的訊息。只有評價甚高的新聞調查記者I·F·斯通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他這樣說道:“麥克拉倫在開始時擔任了負責反托拉斯部的司法部副部長,這時他像一頭威風凜凜的獅子;然後他離開了,這時他只是一名法官。”
羅伯遜也向另一位他認為肯定會關心此事的人—民主黨全國委員會主席拉里·奧布賴恩表達了自己的擔心:ITT向聖迭戈的捐贈與反托拉斯調解可能存在關聯。奧布賴恩按捺不住了,他在12月13日向司法部長約翰·米切爾寫了一封信,要求對方解釋這兩件事是否存在聯絡。“就在共和黨全國委員會宣佈在聖迭戈召開大會之後的第八天,司法部和ITT就宣佈對三項未決ITT合併案件(分別是哈特福德火災保險公司、格林奈爾公司和Canteen公司)進行庭外調解。作為民主黨全國委員會主席,我現在要求你能盡到美國司法官員領導以及總統政治總顧問的職責,公開ITT調解的全過程以及ITT在下一年向貴黨的捐贈情況……在這個全美人民都在質疑政治流程的公平性和及時性的關鍵時刻,我真誠希望擔任司法部部長的您能意識到其中的迫切性,儘快將聖迭戈-ITT問題說清楚。”
在沒有得到尼克松指令且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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