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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稿太長,難於看。
茲先整理一份摘要材料,先送呈,請審閱。
敬祝主席萬壽無疆!陳毅1971年10月10日揭露大叛徒、大漢奸、大賣國賊、大野心家林彪早年的反黨錯誤和罪行。
一、大叛徒林彪是一個逃跑分子。
我記得1927年南昌起義部隊由廣東轉移到江西大餘時,林賊當時擔任第七十三團第二營第七連連長,曾經自由離隊開小差向梅關方向逃跑,後來又中途折回,表示願留在部隊不走了;並向我說,沿途老百姓搜腰包、打人,有時候殺人很厲害,不能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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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血淚控訴(3)
這說明大叛徒林彪動搖逃跑,但又走投無路,才不得不去而復返,重新回來。
二、大叛徒林彪一貫利用封建關係,任用私人。
林賊早在擔任第七連連長時就任用他表弟擔任勤務員,把連隊伙食費一百二十元毫洋交其表弟背管,結果該犯背款潛逃投敵。
紅軍在井岡山會師後,1928年在某次戰鬥中紅軍又將其表弟俘虜過來,林賊竟敵我不分,又重用該犯在團部當勤務員,讓他背駁殼槍出入團部,被團領導發現趕走。
這說明大叛徒林彪任用私人搞死黨的行為不是自今日始。
三、林賊口頭上擁護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實際上早年就一貫破壞紅軍紀律,經常同勤務員等一夥親信吃吃喝喝,每到一地總是抓老百姓的雞吃不給錢。
經批評後有所收斂,但不久仍然舊病復發。
四、紅軍第四軍由主席率領從井岡山向贛南作戰略轉移時,佔領大餘城後,由二十八團擔任新城、贛州方向的警戒。
不料黃昏前遭敵突然襲擊,發生戰鬥。
記得當時主席曾去前沿陣地觀察作戰形勢,發現二十八團未組織認真抵抗,邊打邊退,林賊帶著隊伍往後跑。
主席即指示他一定要組織部隊打好這一仗,擊退敵人,否則對以後轉移很不利。
林賊對主席的指示根本不理,竟從主席身邊一衝而過,搶先跑往安全地帶,只管自己安全,不顧主席面臨敵人追擊的危險。
我當時在場,叫住林彪無論如何不能走,他也不理。
幸得後面有一些部隊打退了敵人的進攻,才保證了主席的安全。
這是大叛徒林彪臨陣退卻,不顧主席安危的一樁嚴重罪行,說明他對主席沒有任何無產階級革命感情。
這件事對我印象很深。
五、大餘戰鬥後,當晚在距大餘四十里的揚梅整頓隊伍時,發現二十八團黨代表何挺穎在戰鬥中負傷。
主席要我去告訴林彪要很好照顧何,設法把何抬走。
我找林彪傳達了主席的指示,並說明何是從三十一團調來的好同志,無論如何要照顧好把何挺穎抬走,否則會影響兩個部隊的關係。
林賊當時滿口答應,但事後何挺穎竟被拋棄。
其實當時把何抬走不是不可能的。
何挺穎被拋棄,林賊負有很大的責任。
這是林賊只顧自己,對階級弟兄、對戰友毫無革命感情的又一表現。
六、尋鄔圳下戰鬥中軍部遭敵襲擊,毛主席和朱德同志受到極大危險。
當時林彪所部擔任警衛,軍部受襲擊,林賊沒有掩護軍部,自己早就上山去了,因此對軍部受襲負有很大責任。
事後我批評他,他不承認,反而推卸責任,詭辯說軍部要他帶隊伍早到羅浮嶂,沒有給他掩護軍部的任務。
林賊只顧自己,不顧領導同志的安危早年就已有暴露。
七、圳下戰鬥後,我軍處於非常困難的境地。
我記得前委曾討論了敵人可能前堵後追,發生建制被打亂的情況,決定如遇此種嚴重情況,隊伍可以分三路行動,由主席率三縱隊為一路,朱德同志率二縱隊為一路,我和林彪率一縱隊為一路。
但當時幹部戰士都不願分散,幾次決定分散行動,總是分不散。
這體現了幹部戰士對領袖和領袖對幹部戰士的無產階級的革命依存關係和戰鬥團結。
彼時此種情景,非常動人,至今令人難忘。
林賊面對此種局勢,消極悲觀,曾多次鼓動我把隊伍拉開,不要走原定路線,而另走一路,把毛、朱甩開,說是和毛、朱在一起目標太大,不利於儲存隊伍和脫離敵人。
當時我沒有同意,隊伍沒有拉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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