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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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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的驚人成功顯然是不足的,一個品牌,尤其是一個時代產物的品牌,是深深打上了這個時代的烙印的。哈利·波特就是這樣一個打上了深刻娛樂文化烙印的品牌。

英國的娛樂文化由來已久,比如 BBC 裡面受到普遍歡迎的《Who Wants to be millionaire?》(誰想成為百萬富翁?)就是一個長盛不衰的節目,其他的比如《Who's the weakest link?》(誰是最弱的連線?)、《Survivor》(倖存者)、《Blind date》(和誰約會)等節目都是娛樂文化的典型。

打造中國故事品牌(2)

泛娛樂化的世界需要泛娛樂化的形象。美國出版了一本《寫給哈利·波特的信》,這本書收集了來自十幾個國家的孩子寫給哈利·波特的信。從中可以看到它對孩子的吸引力不光是離奇的魔法世界,還有一個同樣重要的原因是這個魔法世界和現實世界有很多共同之處。這種將現實與魔幻巧妙雜糅在一起的寫法,能使孩子產生真實感、親切感,又能使他們得以擺脫現實束縛,進入到充滿奇妙故事的想像世界。

中國的品牌,尤其是故事品牌,是可以借鑑哈利·波特的品牌手法迅速崛起的。牢記一點:品牌是征服,不是對消費者需求的臣服。如果在你的詞典裡還是過時的“顧客是上帝”,那麼你等著被市場淘汰吧!在我看來,消費者並不是上帝。如果你的顧客表現得像個上帝,那是因為你的產品不夠差異化,很可能他可以從離你200米遠的另一家店裡買到它。

“顧客是上帝”是個很可笑的說法,忘掉這句話吧。顧客怎麼會是上帝呢?你的顧客像上帝那樣主宰一切嗎?你的顧客像上帝那樣明察秋毫嗎?你的顧客像上帝那樣寬容嗎?好像都沒有吧。你見過的客戶很多都需要你告訴他需要什麼,你見過的客戶很大程度上不能說清楚自己的要求,你見過的大多數客戶在內心深處希望你徹底征服他。相信我!

真正的品牌思維是用強勢的價值吸引消費者、誘惑消費者、征服他們,讓他們崇拜你、喜歡你、看著你的指揮棒。這是品牌的境界。所以說:品牌的真意是征服。所以我要說,打造品牌的第一步,就是忘掉“顧客是上帝”這句話。

很顯然,顧客不是上帝。在一個新東西出現之前,顧客並不能告訴你太多東西。還記得可口可樂當時推出新配方時的盲目樂觀和隨後的慘敗嗎?當然也不像某些營銷高手說的,“顧客是丈母孃”。意思也許是說你需要去討好她。我認為,顧客既不是上帝,也不是你的丈母孃,顧客是有慾望和要求的個性化的人。

就像“哈利·波特”,我們從這個品牌的成功歷程中只看到一個詞,那就是“征服”。品牌絕對不是對消費者需求的臣服。商品和服務是對消費者需求的無條件臣服,而品牌不是。品牌的語言是征服,品牌的行為風格是征服,品牌的邏輯是透過征服消費者心靈深處的慾望進而征服消費者的行為。這種感覺是不是才有一點點像上帝?

吉尼斯Guinness(1)

另一個實現了征服的品牌是吉尼斯。二十世紀見證了吉尼斯啤酒和世界紀錄品牌的雙重征服。吉尼斯啤酒和吉尼斯紀錄,有什麼共性?其實,吉尼斯世界紀錄的產生就是來源於這種品牌的啤酒。

《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以獵奇取勝,十分迎合西方讀者的口味,並形成了一種“吉尼斯運動”。國外有許多人在千方百計創造著各種離奇的紀錄,以使自己的名字列入書中,這本書本身也列入了世界之最。在英國圖書館裡,被人偷走最多的一本書就是《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

《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英文版現已在 70 多個國家發行,並且有 22 個非英語版本,目前全球累計銷量超過 9500 萬冊。吉尼斯世界紀錄還擁有自己的博物館,1978 年在哥特林伯格的吉尼斯博物館第一次對外開放,它是目前仍在運營的最早的吉尼斯博物館。在這裡你能找到“披頭士”等最早期的物品“世界之最”。

品牌誕生

1759 年,一個名叫阿瑟?吉尼斯的人在愛爾蘭都柏林市聖詹姆斯門大街建了個啤酒廠,生產一種泡沫豐富、口味醇厚、色暗如黑的啤酒,這就是吉尼斯黑啤酒。成立之初,愛爾蘭已有 200 家啤酒廠,僅聖詹姆斯門大街就有 10 家,競爭異常激烈。然而,吉尼斯啤酒公司還是在眾多啤酒公司中脫穎而出。

到 1833 年,它已成為執愛爾蘭啤酒市場牛耳的大公司。到 19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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