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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巴。還是你已經在皇家騎士團呆膩了?”
賽斯的聲音不大,或許還帶著點笑意,文森特卻在深秋的天氣裡突然驚出了身冷汗。他深鞠一躬:
“我道歉,埃爾伯德侯爵。”
文森特把手上的馬交給侍童,自己親自挽起賽斯的韁繩:“我已經為陛下找到了合適的藥師。才華橫溢卻默默無聞,非常合適的人選。他就在那邊等——”
城門外沒有人。
安德爾森和賽斯擦肩而過。賽斯在沿著大路策馬疾馳,忽然勒住馬回頭。身後的人已經錯開很遠的距離,只能遠遠的看到一個瘦高的背影。賽斯愣住在馬上,心情複雜的看著旅人淺金色的頭髮逐漸融入地平線盡頭的夕陽當中。
安德爾森往南邊走了很遠,下了大路,換了一條長滿目蓿的小路。
作者有話要說: 感冒中的燈泡更新完畢。如本章發生任何質量問題,概因感冒病毒入侵大腦,和燈泡本人無關。
☆、該死的馬車
安德爾森順著與大路平行的一條小路往南走。
從瓦爾德往南走上大約三天半,到達一個叫約客的小鎮。從那裡在西再走五天就能夠回到柯爾。
小路上長滿了三片葉子的苜蓿,天空陰沉而灰暗。
安德爾森之所以記得路,是因為小的時候賽斯曾經把丹頓的全圖鋪在他面前,以艾葉堡為中心跟他自己去過的地方。那時安德爾森還是個孩子,他無精打采的看著賽斯修長有力的手指劃過羊皮紙上的大路和城鎮,昏昏欲睡。
安德爾森從小隻對藥草有興趣,賽斯下了很大的功夫才讓他把丹頓重要的交通路線記下來。
“這些知識早晚會派上用場的,安德爾森少爺。”賽斯當年如是說。
安德爾森無精打采:“你去過這麼多地方?”
“我是流浪騎士,除了索瑟沙漠以西,弗翠蘭德山脈以東,我都去過,少爺。”
確實派上用場了,安德爾森想,只是沒想到用在逃跑上。
為了逃跑時不引起懷疑,他的衣服和藥箱都留在伯爵夫人城堡的下房裡。伯爵夫人給他的金幣也只帶了放在口袋裡不容易被察覺的三十枚。
他想到路邊小酒館喝杯蜂蜜酒,看見三個傳令兵在門口張貼告示。其中一個正對客人逐一檢查,查有灰藍色眼睛的金髮旅人。不一會兒就有個壯碩的藍眼睛男人被推搡出來。男人開始還罵罵咧咧,被士兵幾拳頭打成了啞巴。
一個士兵問:“是送到伯爵夫人那裡?”
領頭計程車兵在搜男人的口袋:“不是,埃爾伯德侯爵來了。侯爵說抓到人直接送他那裡。”
賽斯,他來這裡了?
他不是在弗翠蘭德嗎?
“你叫安德爾森。布茲?什麼不叫這個名字?” 領頭計程車兵踢了被綁起來的男子一腳:“……管他媽的是不是,先帶到侯爵那裡去再說!”
安德爾森壓低寬沿呢帽的帽簷,只好換一條路,避開了旅店和酒館。
有些東西不想不明白,仔細考慮就發現能其中的問題。
區區一個龍舌蘭水,用得著請這麼多藥師來配?
這是一個選拔過程。
為柯帝士選拔低調,技藝高超的民間藥劑師。
誰選拔?
文森特。威廉。
選撥之後做什麼?
這個安德爾森不明白,也覺得暫時還不用明白。他只知道要儘快離開王室這個漩渦。他接近柯帝士如同飛蛾撲火,不等柯帝士殺他,賽斯也會先殺了他。
守門人的登記薄上有他在柯爾的住址,藥房是回不去了。
他想找一個人多的城鎮,換個普通的名字,用那三十枚金幣開一個小藥鋪。
安德爾森的膝蓋不適合走遠路是真的。劍傷一到雨天就隱隱作痛,寒冷的晚秋更甚。第一天晚上睡在棵橡樹下,遇到下雨依然淋了身透溼。第二天天氣放晴,不敢去酒館,用一枚金幣在路邊農舍換了兩條長麵包和一小塊燻肉。不是被人敲詐,而是那個家庭餐桌上只能勻出這麼多東西。在柯帝士繁重的捐稅下,晚餐能有燻肉已經非常不錯了。
前兩天還行,第三天他已經筋疲力盡,膝蓋骨痛得要裂開,花了十個銅幣買了一根手杖。第四天他勉強看到了約客的路標。
他問迎面而來的行人還有多久到約客。
“約客啊……小夥子,還得走上三天呢。”
安德爾森心裡罵娘,差點忘了賽斯當年說是三天半路程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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