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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他老爸的忙,可能是看中我能打。”他聳肩,伸手抹開她皺緊的眉。“我想過去看看,也許有什麼我能做的。
大陸是個充滿商機的市場,我想學做生意。“
“但——大陸的法令,還有商人的世界一向爾虞我詐,你會吃虧上當,怎麼可以?我不要你賺大錢,平淡的過日子不是很好嗎?”他太好冒險了,令人擔心。
“可是我想賺大錢。混黑道與混商場的道理其實是一樣的,動腦鬥智,偶爾也鬥力。吃虧上當都是經驗,適應了商場之後,誰還能騙得了我?”這女人把他看得太扁了吧?
“你的興趣是從商?”她不認為他的性子適合。
他笑。
“我一定做得來,放心。如果不行,了不起失敗了回臺灣做苦力,擺面檔,安份過日子。我的年輕就是本錢,我不能當黑道老大來讓別人害怕,那麼我一定要當有錢人來堵住那些瞧不起我的人的嘴。這也是我先成功,才回來娶你的原因。你回孃家也會有面子。”想來,他真的很在乎、很痛恨那些奚落他,並且避他如蛇蠍的人。這種痛恨,是發憤圖強的動力,但卻是不健康的。她並不希望他罔顧自身安全,一味的想要功成名就。對她而言,那根本是無關緊要的事,世上有什麼比平安健康更值得珍惜呢?
但看到他眼中閃動如炬的企圖心,她無法出口什麼勸退的話。他以為她退讓得夠多了,而,只要他不從事非法的事,任何方式的力爭上游,她只能抱持肯定的心去為他打氣。只有她明白,願意正當去做事,對他而言是多麼不容易的事;畢竟他曾經有機會以拳頭去叱吒風雲,成就自己的霸圖基業。
如果男人的本性是鷹,就不該被當成馴鴿來飼養。
他要飛,就讓他去飛吧。
低頭看著自己的手指,廉價的白金戒指,是他第一份以苦力換來的金錢所購得。
他說是訂婚戒指。
他們,真的有未來可言嗎?為什麼他始終如一的篤定,未曾動搖呢?
變數不是沒有的,也許他的生命中只是未曾出現美好女子來傾心吧?
她應該珍而重之的放下所有情感給這個小她三歲的男孩嗎?
看著他意氣風發的面孔,她不禁失神了。
第六章
比起洪俊城的翩翩好風度,另一名對常夕汐頗有好感的方文星大律師就顯得強悍傲然。
家世、經歷與職業會造就一個人的人格氣度。一路走來順遂無比的人總不免有那麼高人一等的傲氣。
方文星是一個不錯的人,不然他不會義務來當“未婚媽媽之家”的法律顧問。現年三十,頗有名氣,是任職的律師事務所中閃亮的明星。英俊聰明,氣勢凌人,穿著品味有一股貴族氣息,無時無刻都以最正式的面貌示人,迷煞了所有女子的芳心。
今天的常夕汐依然是忙碌的。她手上抱的仍是愛哭到令人退避三舍的小娃娃。而小娃娃的母親昨日出門後至今未歸,後來在她床位的枕頭下發現了那位小媽媽永遠不會再回來的信件。也就是說,小娃娃正式被遺棄了。
她擔心那位小母親依然去尋死,除了請有關單位多注意之外,人蹤杳杳的情況下,沒法子做更多的事。而小娃兒,確定必須送至孤兒院了。幸好孤兒院那邊據說有一對夫妻不介意小孩有殘疾,收養意願極高,使她的擔憂稍稍減輕了些許。
而今天要處理的大事,即是一名嬰兒的官司問題。
一名十七歲的未婚媽媽小琳,前些日子安然產下一名男嬰,引發了官司。嬰兒的父親那一邊人馬使盡方法要帶回這名男嬰,延續香火。
嬰兒的父親半年前死於車禍,絕望的男方父母才將希望放在曾計劃私奔未成的女方身上。當時他們是知道女孩已受孕,卻不屑一顧;如今獨生子一死,就算是流落在外的私生子也無妨了。
看準了小女生未成年,又無父母撐腰,打上官司勝算十足,於是事情便鬧到如此這般,成了常夕汐頭痛不已的問題。
“哇——哇——哇——”小女嬰哭聲震天,吵得討論會議幾乎無法進行。
“春月嬸,幫我泡一杯牛奶來好嗎?”唯一仍和顏悅色的常夕汐輕輕拍撫著懷中小孩,對幫忙打雜的歐巴桑說著。
“好呀,我是認為把小蓉丟到小房間去哭比較不會吵到人啦。反正她怎樣都只會哭,抱了也沒用。”春月嬸不耐的說著。
“對呀,夕汐,隨便她去吧。”理事長也不禁揉著太陽穴宣告投降。
“對不起,不過她吃了奶之後,會好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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