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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保送碩博連讀的高才生。
一個人從七歲起到二十八歲都在學校裡度過,不用大腦也能想象出,這是多麼書生氣的一個人。
偏偏他不僅是法律系的一辯,還是學校的最佳辯手。據說他參加過幾屆全國大學生辯論賽,用才思敏捷形容他一點兒也不為過。
而這個人就和我在離操揚不遠的小賣部認識了。
起因是一根奶油煮玉米。
我和他幾乎是同時對老闆說:“一個玉米!”
照常理,我要了,他當然就該退讓。我是女士,這個道理很明顯。
而程子恆卻說的是:“我每天這個時候都來,老闆是給我留的。”
我看向老闆,他嘿嘿笑著不回答。看樣子是給他留的,但又顧及我的一個女孩子,就嘿嘿一笑了。
那天我不知道哪來的火氣,大概是長期鬱結在心得不到舒展吧!我拿起了那根玉米對程子恆說:“你付了錢嗎?”
他一怔,“我每天都來。我只是告訴你這件事,我沒說……一定要。”
最後三個字化成很低沉的聲音,像是一聲嘆息,嘆息我在他話沒說完時咬了一口玉米。
“多謝了!”我笑呵呵地道謝,把錢遞給老闆說,“麻煩明天這個時候多留一個。”
“寧福生,你一點兒也不像讀研的人,倒像是才進大學校門的新生。”
我啃著玉米仔細打量他。程子恆沒有戴眼鏡,白淨的面板,瘦高個子,還有清爽的小平頭。看在小平頭的分上,我和他說話:“你是誰?你認識我?”
“認識,學校運動會看到你們院的老師歡欣鼓舞,說人文學院破紀錄拿了女子三千米第二名!就是你吧?”
“你是系裡的嗎?”
他笑笑說:“我叫程子恆,法學院的。”
我說了聲“再見”就走了。我不關心誰是大名鼎鼎的程子恆,雖然室友橙多也是他的崇拜者之一。
老闆的煮玉米一般在晚上八點就賣完了,那天我是晚上十點半跑完步經過的時候被香氣所吸引,那根玉米讓我認識了程子恆。接著一連兩天我跑完步去買玉米時都遇到了程子恆,然後各持一根玉米邊啃邊聊邊走回去。
我告訴了室友橙多——她是以酷愛喝鮮橙多而得名。她便決定明晚的玉米由她去買了。
橙多是攻讀中國現當代文學的。她拿著根啃光了的玉米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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