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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拱擬旨批覆稱海瑞“詞稱請歸(辭官),意甚快憤(洩憤),且固執偏見”,“御史官見其輕噪,連名糾劾,誠非過舉”。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大明名相徐階傳 第四部分(15)
海瑞坐在府院正生悶氣,吏部的文書已到,調海瑞南京糧儲,即刻赴任。怒氣沖天的海瑞疾書辭官。海瑞離開江蘇時,沿路百姓歡送,但南京的官吏、鄉紳,卻以手加額,彈冠相慶。
對海瑞的應天新政,後人津津樂道。海瑞罷官叫得響,種種傳說不脛而走,離歷史的真相愈行愈遠,豈不可嘆!
其實海瑞何曾被罷官?朝廷認定他“不諳吏事”,調任糧儲,避開了複雜的人際關係,維護他來之不易的良好名聲,也算是一種呵護。況且身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的正四品大員,調任戶部所屬南京糧儲,實乃平調,但海瑞倔勁上來,他“乞賜臣回籍,永終田裡”。
海瑞在應天功不可沒,整頓賦役弊端,推行一條鞭法,澄清吏治,疏浚吳淞江、白茆河,減輕百姓負擔,這些政績,可圈可點,然負面影響也頗深遠。他審理土地所有權的案件,不做翔實的調查取證,僅按“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官”的思路行事,連買賣已過五年的田產也強判大戶退還,難免不公,引起新的冤案。他勒令大戶退還“佔奪”之田,蘇松常鎮四府鄉官眾多,不加調查,以政令代替法律,致江南經濟秩序缺失章法,引起動盪。水災期間,他又下令佃戶不準向東家交租,債務人不準向債權人還債;責令富戶鄉官留足口糧,餘糧貸於饑民,以致饑民包圍富戶鄉官,索貸糧食,刁鑽者甚至借貸多家謀利,還指富戶存留口糧為餘糧,強行借貸。這些都成了朝中給事中們的彈劾口實。
第三十二回 排除異己高拱恩將仇報
命懸一線徐階牆倒眾推
隆慶四年(公元1570年)三月,海瑞辭官,六十八歲的徐階又恢復了平靜的鄉居生活。但他隱隱感到不安,徐階知道,李春芳是不至於立馬調海瑞為南京糧儲的,這風風火火的手段,定是高拱的手筆。想到這兒,眼前浮現出高拱凡事都心急火燎的樣子,想起高拱在內閣向自己興師問罪的氣勢。徐階所料不錯,高拱從未忘記自己被逐,灰溜溜出京的恥辱,他要報這一箭之仇。
李春芳雖為首輔,但是個至誠之人,是個太平宰相。當年徐階致仕,李春芳長嘆道:“徐公致仕,我難以久留,致仕回鄉是早晚之事。”可見李沒有戀棧之意。眼下張居正推薦的高拱來了,事事越位爭先,更何況內閣中張居正、陳以勤都是裕王府舊臣,隆慶帝信任有加。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歷來如此,所以李春芳去意更堅了。在此種情勢下,高拱就大權獨攬,為所欲為。
李春芳主政務求安靜,“蕭規曹隨”,依遺詔、登極詔推行政令。高拱則全盤推翻徐階的佈局和擬定的政令。
先朝議禮得罪的大臣依遺詔予以起用、贈恤死者正推行中,高拱攔腰一刀,加以廢止。他上疏隆慶帝說:“先朝得罪的大臣,以大禮議為多,而今褒獎、贈恤,顯皇帝(隆慶之祖)在廟之靈難安,先帝(隆慶之父嘉靖)在天之靈難安,陛下每年入太廟祭拜,又何以面對?”隆慶帝聽了,也以為然。於是數百得罪之臣,存者不復起用,死者不予贈恤。
徐階為先帝扮英明,還群臣以公道,高拱則相反,堅持先帝之錯,不恤群臣之冤。
緊接著,高拱出手第二招。
隆慶四年(公元1570年)十月,改議方士王金英等人的罪名。當年王金英等妄進丹藥,致嘉靖帝服後病情加重,法司論子弒父律,論死在押。為陷害徐階,高拱上疏稱:“君王妄服丹藥而死於非命,不得正終,名聲甚為不美。先帝執政四十五載,享年六十有餘,因病去世,應稱善終。而今指系王金英等所害,誣衊先帝不得善終,天下後世將如何評價先帝?”可見高拱的本意並非偏愛方士,而是中傷徐階,徐階陷先帝於不義,豈不應開刀問斬?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大明名相徐階傳 第四部分(16)
不過高拱此次出招,費了點周折。
時刑部尚書葛守禮,懾於高拱淫威,第一個妥協,奏稱王金英妄進藥物無事實,以子弒父律論死不妥,改論為左道惑眾的從犯,予以輕判。
終究還是有敢於直言之人,給事中趙奮上奏,反駁刑部之說稱:“法司是主持天下公平的部門,此前重判,不為先帝設想;今又輕判,不怕後世議論。罪有首從,說王金英等是從犯,誰是首犯?如此執法,法還能依賴嗎?”
可是,隆慶帝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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