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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懲罰的。”旋舞是自己的心肉頭,絕對不能讓她實施體罰。
這個可憐的胤祥,讓自己的閨女都耍了一天了還沒反應過來。樂殊很同情也很不屑的看看他,好有耐心地反問道:“你見過我打她?可以這樣告訴你,我連罵都沒有罵過她,打她就更是沒有的事了。”我是親媽,不是拿著毒蘋果想害白雪公主的壞巫婆。
樂殊是不會騙自己的,但:“那為什麼她一見了你就象老鼠見了貓?”胤祥可發現了,旋舞和誰也沒大沒大就唯獨在樂殊面前乖的厲害。若非有慘痛的經歷,怎麼會那個模樣?
“我勸你還是先不要對那個小妮子太好!”樂殊是非常真心的給某祥建議。可換來的卻是不屑以及準備濤濤而出的寵愛洪流。一副‘孝女’〔孝順女兒〕的蠢爸爸模樣是看得樂殊隱忍的同情心是全面氾濫,很認真的問了他一句:“你今天就沒覺得哪裡有些不對勁?”
不對勁?
沒有吧?胤祥是想不出來哪裡不對勁。
可當樂殊說出來到底哪裡不對勁後,胤祥立馬改變了自己剛才替旋舞爭取權益的立場,徹底站在了某樂這一邊,覺得這個丫頭實在是不收拾不行了。
原因是什麼?
原因是:
“她早上給你拿內衣的時候,沒有給你拿貼身褻褲!”
另外一個意思,用現代的方法解釋一下,就是某祥居然不穿內褲的在家裡家外招搖了整整一天而不知。
絕對汗死!
'20'探親記
人是種很奇怪的動物!永遠都是得不到的最好。
看到這裡請不要胡思亂想,不是說胤祥和樂樂兩個的感情生活又出現什麼問題。事實上他們兩個人都很心知肚明對彼此的心意,只不過很可惜的有兩點問題隔在兩個人中間:
第一,老康在中間的各種挑撥離間手段。雖說他的目的目前為止不能說,但這老傢伙使的手段實在是導致兩個人屢次出問題的最大疑兇!首先是採憶,明明早就相中樂殊了,非搞個初婚給兒子。再來是玉雁,明明不是十三做的,這個阿瑪非讓胤祥給十五頂包。至於嫣紅一案嘛,樂殊早打探出了真相。那就是江南災民搶糧一案中,嫣紅的老子是可以指證某人的唯一人證,兼之她的手裡握有某人相當有力的證據,所以老康是利用了嫣紅是獨女,又鍾情於某祥這一弱點,出賣了兒子的色相。
那一夜的意外,其實一半是嫣紅的努力一半是老康的協助,否則樂殊哪有放任嫣紅佔胤祥便宜的行徑?在外面管不著,在家裡任她胡鬧就太不象話了。嫣紅和老康的交易是,老康負責出場他兒子,嫣紅將父親手中的證據全部交給老康。可憐的十三,就這樣被他阿瑪出賣了。
第二,就是兩個人性格的問題了。不錯,胤祥是眾多阿哥中和樂殊最合拍的戀人。兩個人有共同的興趣愛好,同樣不拘小節的生活方式,為了大局都願意甘於委屈自己的自我犧牲情節。最重要的一點是,其實兩個人都不喜歡皇室中的這種糾紛,都希望有一天過自由自在的生活,寄情于山水,暢遊五湖四海。日子過得不一定要多安逸,但卻一定要自由自在。骨子裡深刻的天性被老康看透,也讓他們彼此互相的吸引,終於成為了夫妻。但戀人和夫妻是兩碼事,婚姻帶給戀人們的不只是安全感,更是許多的責任感以及對於共同生活方式的全面試驗。
很可惜,樂殊和胤祥都不精於此道。樂殊從小缺乏對家庭的理解,出了事情不知道要如何用家庭的方式來解決。胤祥的家庭就更不用說了,從小學習的便是權謀政事處變之道,於是在開始的婚姻歲月裡,兩個人處理家事處理得象是在處理公事。簡潔明快,一點也不拖泥帶水,但卻少了那麼些許家庭的溫馨。
樂殊三年的離開,更是敗筆中的敗筆!
胤祥三年的放縱賭氣,更是超沒有水準的事情。
所幸的是現在好了,兩個人中間不用再夾雜著那些永遠沒個勁頭的公務政事,擺脫了那些實在不浪漫的事由外,剩下的時光終於過得悠閒而輕鬆了。
整個冬季因為天氣的關係,胤祥樂殊大多是呆在屋子裡,除了逗旋舞玩外,便是一起練劍,寫字,胤祥還開始教樂殊畫畫。天好的時候,騎馬出去溜溜,偶爾還會有興致去打些野味回來加餐。也許是日子過得突然太輕鬆太自在了,胤祥的心裡反而是有些失落。亂亂的,無事時總是遙望著京城的方向在發呆。
他在記掛著京城的政事,更記掛著他最愛的四哥和那個好象只能活十年的皇阿瑪了。樂殊明白他的心意,只是過春節時兩個人都不方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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