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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儘管可以人為地保住“中央民意代表”們的任期,卻無法保住他們的生命。到1960年,“國大代表”因死亡減員95人,不僅要透過1523過半數這一關沒有可能,要達成“修憲”所需的3/4關更是做夢。於是國民黨調動各方謀士解決這個“法定多數”問題,經過一番爭論,最後由“###官會議”於1960年2月12日作出的“釋憲案”宣佈,“憲法所稱國民代表大會總額,在當前情形下,應以依法選出而能應召###之國大代表人數為計算標準”。從而一勞永逸地解決了“中央民意代表”的“法定多數”問題,也解決國民黨政府的所謂“法統”問題。
然而,隨著歲月的流逝,到了蔣經國晚年,“法統”因“中央民意代表”嚴重老化、島內政治民主化運動的衝擊以及國際局勢的發展而面臨深刻的危機。雖然國民黨當局於1969年和1972年相繼對三個“中央民意機構”實施增補選和增額選舉,並自1972年後將“增額中央民意代表”的定期改選固定化。增補選和定期改選的結果,僅僅是給國民黨的“萬年國會”注入一絲生機而已,並不能挽救其老化的局面。據臺灣《新新聞》雜誌1986年12月統計,包括“增額代表”在內的“國大代表”平均年齡達74歲,“立法委員”71歲,“監察委員”70歲;70歲以上代表分別佔“國大代表”的76�4%、佔“立法委員”的68�6%、佔“監察委員”的61�5%。國民黨以“活人”延續“法統”的方式面臨嚴峻挑戰。
敗退臺灣的國民黨政府殘餘勢力以“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正統政府”之名及其統治架構,行統治僅佔全中國領土面積1/267、人口1/56的臺灣地區之實,從而在島內埋下直至引發了重大政治矛盾,成為島內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不同省籍族群之間的一個重要社會關係問題。至1990年“憲政改革”之前,臺灣的“國民代表大會”、“立法院”和“監察院”從未改選過,仍是1948年選出的“第一屆”,如此長壽的“民意機構”,在全世界是獨一無二的。由於長期不改選失去“民意”的監督,終生依靠國民黨高薪奉養,加之逐漸年老體邁等原因,這些“民意機構”根本談不上發揮議事制衡功能,基本上是充當當局的“表決機器”和“民主擺設”,引來臺灣民眾的強烈不滿。同時,隨著社會結構的變遷,臺灣地方中產階級勢力崛起,開始對國民黨獨裁統治狀況不滿,要求分享政治權力,逐漸形成一股在野政治反對勢力,日益威脅著國民黨在臺的統治地位,加速了國民黨當局的“法統”危機,
在國民黨的禁閉政策下,由於兩岸長期隔絕,造成臺灣年青一代“只知有島,不知有國”、“臺灣就是他們心目中的中國”的怪象。1971年臺灣被驅逐出聯合國後,引發了人們思想的混亂,何以世界上多數國家不承認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反而承認被醜化為“匪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1979年中美建交後,臺灣的“法統”教育徹底失敗,經過“###仇共”教育成長起來的一些人既害怕,也不可能認同“匪區”,又不再認同臺灣的“國民黨政權為中國”。國民黨“###仇共”的教育居然培養了國民黨執政地位的掘墓人,這是蔣氏父子萬萬沒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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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政策偏差惹民怨(1)
國民黨當局在臺灣進行經濟建設時,由於過於注重工業的發展而忽視、犧牲了農民的利益,使得以工商業、服務業為主的北部地區經濟較為發達,而以農業為主的南部地區經濟相對落後,從而引來南部民眾的強烈不滿,這也是中南部地區後來演變成民進黨的“票倉”,而國民黨在南部的支援度日漸降低的原因之一。
臺灣在40年代末的戰後恢復時期,經濟衰落,百業凋敝,農業產量不及戰前最高產量的一半,而工業生產則不及1/3。國民黨在大陸失敗後帶著數百萬人退逃臺灣,造成物價飛漲,物資奇缺給經濟本來就極為困難的臺灣增加了生產和生活的極大壓力。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恢復首先需要農業生產的發展,但落後的封建土地制度使農村土地高度集中,貧富兩極分化,租佃關係極為緊張。1950年,耕地不足或無地可耕的農戶佔臺灣總農戶的64�9%,地租高達年收穫量的50%,有的甚至高達70%。佃農由於高額地租的負擔及其他層層盤剝而缺乏生產積極性,加之耕地經營規模狹小,生產水平低下,從而不但嚴重阻礙了農業經濟的發展,而且直接威脅到臺灣社會的穩定和國民黨政權的鞏固。在這種情況下,為緩和矛盾,穩定政權,維持生存,國民黨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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