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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是成哥。”後生指著旁邊那人說,“就是這個人在找你,他說自己是記者。”
成希給李向澤遞來一支香菸,被李向澤婉拒之後,自己點著抽了起來。
煙霧繚繞中,第三支菸抽得也只剩下屁股了。成希猛抽了一口,把菸頭丟地上:
“你不是要了解情況嗎?來,我先給你看樣東西。”
成希拿出一個塑膠袋,裡面裝著門診病歷、X光片以及幾張照片。
“你看看,這是被人打傷之後拍的。受傷的那個人是我,而打我的人就是鍾同及其同夥。”成希說,“我以前是做生意的,狠賺了一些錢。但近幾年情況不是很好,做了幾筆生意都賠了。去年底,經老鄉介紹,認識了遊興市的鐘同。鍾同告訴我有一個發財的機會,就是合夥承包遊興市郊區一段公路路面工程。因為我當時正愁沒有生意,加上有老鄉的推薦,我想這個專案應該可以賺到錢。誰知,我掉進了一個陷阱之中。我與鍾同的口頭約定,由他打通當地所有關係,購置裝置,並出資30萬元,而我則出資100萬。結果,鍾同除了請公路局的領導吃了兩頓飯之外,根本就沒有再作其他投入。所謂的裝置,是從他一個朋友那裡借來的,在施工的時候總是出故障、撂攤子。那時候我已經投了10萬進去了,本來想支撐下去的,但看到眼前的情景,我寧願賠了這10萬,也不想與鍾同繼續合作了。誰知鍾同得知情況後,找來他的幾個‘弟兄’,把我關在市區內一間破房子裡,要我賠償他投入的30萬。實際上包括他請客吃飯、借裝置,最多用了幾萬塊錢。最重要的是,由於他沒有兌現自己的承諾,才導致工程處於半死不活的狀態,怎麼能將責任推到我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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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節:有志男激揚文字 無冕夢初歷風雨(9)
“後來呢?你報警沒有?”
“當時我的手機、呼機都被他給收了。關在一間黑屋子裡,每天他派兩個後生看著我,稍有不順心就對我拳打腳踢。你看,這些傷就是他們打的。”成希一邊說著,一邊撩起他的褲管給李向澤看。在成希的小腿上,果然留著幾道疤痕。
“你是怎麼逃出來的?”
“在他們拷打我的時候,我偷偷地藏了5塊錢在鞋子裡。然後,趁他們不注意,我從破屋子裡翻窗逃了出來,用這5塊錢打車,找到我在遊興市環保局工作的戰友。我找他借了些錢,搭車跑了回來。”
“然後他們就追到了球西縣?”
“是的。但球西縣畢竟是我的地盤。他們人還沒到,就有人通知了我他們的行蹤。我馬上到公安局報警。鍾同他們居然徑直找到了我的家,對我老婆進行恐嚇,聲稱若不還錢,就讓我們一家人好看。”
“他們真這麼說?”李向澤腦海中浮現出鍾同儒雅的外表,他怎麼也難以把這樣的紳士與一個惡棍聯絡起來。
“這是他留的恐嚇信,你看看就知道我是不是在騙你。”成希遞給李向澤一封信,信上寫著:
老成,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你是逃不掉賴不掉的。你有兒有女,你不為自己著想,也該為他們著想嘛。
鍾同字寫得歪歪扭扭,但李向澤一眼就認出來,那確實是鍾同的手筆,因為此前鍾同給他留姓名、聯絡方式的紙上,正是這樣的筆跡。
從球西縣返回遊興市的路途中,李向澤想了很多。徐潔老師曾經告訴他,在採訪中,一定要全面佔有素材,不能夠受任何情緒的左右。李向澤覺得自己在採訪鍾同時,受了他的情緒感染;而後來採訪成希時,又不知不覺地站在了成希的一邊。
“自己這是怎麼了?這不是一個合格記者所應該具備的素質啊!”
李向澤一邊自責,一邊想著下一步應該怎麼辦。
到達遊興市後,李向澤決定先到公安局瞭解一下情況。如果真如成希所說,那麼,鍾同不可能不在公安局留案底。民警羅清湯接受了李向澤的採訪。他說,鍾同是他們局裡重點“關照”的物件之一,但最近幾年他沒有犯什麼事。鍾同與成希的事情,更像一個經濟糾紛。他們倆事先也沒有簽署一份正式的合同,所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鍾同“軟禁”成希肯定不對,但成希想空手套白狼在遊興市也肯定行不通。
看來,這件事情的癥結在於鍾同與成希事先沒有簽訂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所以,當問題出現之後,才沒有一個可供參考的解決問題的標準。李向澤把採訪情況向伊彪主編作簡要彙報之後,開始動筆寫作。兩天時間,一篇洋洋6000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