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2/4 頁)
,我和她聊一會兒天。這是我和她兩年來第一次單獨面對面地聊天。記得聊到前夫的時候,她說了一句事後讓我感慨不已的話,她說:“他絕對有想好好對人的心,只是沒有能力做到。”這句話讓我覺得她真的比我更理解和寬容那個我在婚姻裡一直指責和抱怨的男人,她更適合做他的妻子。但我們並沒有在這個話題上談得更多,談多了顯然是不合適的,我和她在保持距離這一點上似乎很默契。
當我的前公婆踏進病房的時候,對這一幕大為感動。前婆婆一直很喜歡我,她拉著我的手說:“你真是好啊!”我想,好是相互的。她也很好,真的。懷孕的時候,她也一直在努力照顧我的兒子,為他洗衣服,帶他出去玩。她這麼年輕,做到這一點很不容易。
這一天以後,他們一家開始了新的生活。兒子更多地在週末和他們在一起,但我不再介入他們的生活。儘管前公婆有幾次在我送兒子時邀我上樓進家,我都拒絕了。我知道,我必須在他們的生活之外,我不能真的像一個家人那樣隨意加入他們的生活。這對他們和我的生活保持正常和平靜是必要的。
寫下這些的時候,我在想,我和前夫的妻子究竟該以一種什麼關係來定義呢?朋友嗎?不是,我們不能推心置腹,也不能說沒有任何戒心。親人嗎?也不是。我們只是因為彼此相關的親人——我的兒子,她的丈夫,而發生關係。想來想去,也許只有一個詞還比較合適,那就是“盟友”。我和她有各自的團體和利益,但因為相關的人和事,我們必須結成聯盟,在必要的時候互相幫助,友好相處,但彼此之間仍然是有距離的,甚至在某些時候還會保持一點警惕。不過,聯盟的願望非常真誠——為了我們各自所愛的人。
人們常把婚姻比作鞋,結婚是“穿鞋”,離婚是“脫鞋”。但是,結婚不像穿鞋那般簡單,離婚也絕不似脫鞋那般輕鬆。離婚時,表面上你已經與“那雙鞋”恩斷義絕,其實一種關係卻是永遠脫不淨的,那就是“前夫”與“前妻”的關係,這種關係常常因為“第三者”——孩子的存在而變得藕斷絲連。
在以往人們的眼中,“脫鞋”之前我們是親人,而“脫鞋”之後我們就是不共戴天的仇家。“前妻”與“前夫”之間的恩怨不但使彼此很受傷,也讓孩子失去快樂,甚至還引發兩個女人的戰爭,即“前妻”與“後妻”的戰爭。
但是,如今時代不同了,新型的“前夫、前妻”關係在我們身邊脫穎而出,由此產生一種更可喜的局面——前妻與後妻締結聯盟。
一個是愛情的過去式(前妻),一個是愛情的現在式(後妻),兩個本來毫無關礙的女人,只因為曾經愛過和現在正愛著同一個男人而不得不相識,甚至因為孩子不得不交往,這是一種緣分。她們一改往日的局面,不再針尖對麥芒,不再是情敵,而是盟友。
的確,生活中有比愛更刻骨銘心的,比恨更重要的,那便是彼此的尊重。尊重過去,也尊重未來,這樣我們才能擁有別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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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著感恩的心,離婚
離婚是一場傷筋動骨的痛。即使如此,有的女人會把傷痛最小化,而有的女人卻不知不覺讓傷痛持續蔓延。可以說,後一種女人是笨女人,她們通常帶著怨憤、仇恨離婚,然後一生都在演繹現代“秦香蓮”的悲劇。這樣的女人通常有以下三種習得性模式:
1�有強烈的被拋棄感
說實在的,我很不喜歡在離婚這個問題上使用“拋棄”這個詞。我們能拋棄什麼?你身上的一個物件、一個附屬品?如果彼此是平等關係,你怎能被拋棄?
女人離婚時之所以有強烈的被拋棄感,那是因為她一直依附於男人,這種依附有經濟上的,也有情感上的。當男人要割斷這種依附關係的時候,她就感覺被拋棄了。
所以不少離婚女人都會義憤填膺地說:“我成了一塊抹布了,他想用就用,想扔就扔?”
在這裡,女人自己把自己認同為抹布了,拋棄一塊抹布沒錯吧?當女人成為男人的包袱的時候,就剩下被拋棄了。
其實兩個人分手是離婚與被離婚的關係,頂多你是被離婚的那個,也就是在這件事情上,你是被動的。而一旦女人認為自己是“被拋棄”,那麼就不可能心平氣和地分手離婚,而必將懷著滿腔仇恨對待過去以及將來,其實這類似一種自殘行為。
2�譴責男人沒有責任感
女人最大的殺手鐧就是,譴責男人沒有責任感。
結婚了,你要對婚姻負起責任,這個沒錯。但是負責任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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