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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如今的苗大洞主光現金加起來就有三千多萬枚金晶,開這點薪酬沒問題。
好吧,洪長海又繼續跟他談其他人的金晶待遇。
最終拍板下來的結果是,兩名青蓮一品每人每年十顆下品願力珠,加兩萬金晶;兩名白蓮九品每人每年九顆願力珠,錢和前面的比起來直接砍半,一萬金晶。
其他的依次往下推,八品八顆願力珠加八千金晶;七品七顆願力珠加七千金晶;六品六顆加六千金晶;五品五顆加五千金晶。
這待遇就算放在其他地方,如果沒擔任什麼洞主、山主或府主之類的職務的話,也不算低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能坐鎮一方的職務待遇雖然高,可也不是誰都能有機會得到那個位置的,好處看得到,卻不是誰都能吃到。
這樣算下來,苗大洞主每年要為這些人支出十五萬兩千枚金晶,下品願力珠達一百三十枚。
價錢雖然談得洪長海還滿意,也沒覺得這樣會委屈弟子,可他總覺得是不是有點天方夜譚,你一洞主哪來那麼多東西支出?
雙方說好了,如果苗毅給不出這麼多東西,門下弟子可是要立馬撤回的,採收願力珠的日子馬上就要到了,可是立馬就要見真章的。
紅口白牙的東西自然不行,太容易坑人了,萬一被苗毅給騙入了規則之內,想再出來就沒那麼容易了。
雙方要簽下‘如律令’,才能保證雙方的約定。
何謂‘如律令’?
‘如律令’的規則來自六聖座下商會的‘如律府’,譬如仙國就有‘仙國商會’,專門做修行界的買賣。
做買賣免不了有坑蒙拐騙的事情,亂七八糟的事情層出不窮後,直接影響了修行界規則制定者的利益,於是‘如律府’應運而生,最早是規範交易,最後延伸到了整個修行界。
‘如律府’可不是什麼類似南宣府之類的地方,而是類似於俗世的官方執法機構,區別在於‘如律府’是針對修行界,直接由六聖座下的徒子徒孫來掌控,算是六聖唯一最直接插手修行界事物的所在。
約定雙方一旦簽下契約,假如有一方違約又不肯付出違約代價,另一方則有可能把契約送到‘如律府’請求執行公道,而‘如律府’立刻會發‘如律令’給違約方質問,你願不願意兌現違約的承諾?
如果接到‘如律令’還不肯承認自己有違約之類的,那麼‘如律府’會親自派人來查證,一旦驗證的確違約,或者證明另一方是誣告,負責任的一方不但要支付查證的費用,而且後果還很嚴重,需知‘如律府’高手如雲。
為了維護修行界的遊戲規則,‘如律府’絕對是律法森嚴的地方,不允許有絲毫徇私枉法的事情,以示高高在上的六聖是多麼的公正嚴明,代表的是六聖的形象,自然不會亂來。
實際上籤約雙方簽下的並非‘如律令’,只有‘如律府’發出的才叫‘如律令’,只不過如今修行界早就習慣了把契約雙方簽下的願意接受‘如律府’監察的契約叫‘如律令’,叫著叫著就叫習慣了。
這就是‘如律令’的由來,而楊慶和藍玉門掌門簽訂的正是‘如律令’。
苗毅對簽下‘如律令’沒有任何意見,欣然答應。
可洪長海還是有點不放心,萬一你到時候兌現不了承諾大不了把藍玉門的弟子給放回來,又不損失什麼,而我藍玉門弟子白白被你給使喚了的賬怎麼算?豈不是被你給耍著玩了,讓我怎麼交差?
你是規則內的人,規則外的人哪怕修為再高也不敢明目張膽地對付你,因為你背後最大的靠山可是六聖。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修士想鑽入規則內的最大原因,外部一般沒人敢正面對付規則內的人,而規則內的人處理規則內的人也要按照規則來,不能亂來。
規則內的人說到底都是在幫六聖維護修行界現行規則的人,這就是不一般的地位,有著外面人享受不到的基本保障。
洪長海要苗毅拿出能抵押的東西來承擔違約後果,才願意跟苗毅簽約,否則你一小小的東來洞主,就算到時候把你告到‘如律府’去了,讓‘如律府’把你給打殺了也沒任何意義,還是有東西抵押最可靠。
苗毅二話不說,直接從儲物戒內亮出了一杆方天畫戟,“一件一品法寶做抵押怎麼樣?”
洪長海看看自己手上的一枚儲物戒,再看看苗毅手上的六枚儲物戒,抬頭看了看天,差點流下一把心酸的老淚來,自己修行多少年了,還不如一個毛頭小子混得好,這兔崽子一個洞主竟然就佩戴了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