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 13 章(第2/2 頁)
生品鑑,只有味道好的,才能生存下來。
如果有哪家店在校門口開了幾十年,那麼這家店無疑就是精品店。
林斯逸說還真有這樣的店。
十幾年前東門有一家流動的早餐鋪,因為深受學生的喜愛,老闆乾脆就在東門租了個店鋪,一租就是十幾年。另外還有一家特色的粥鋪,如果不早點去佔位置,那基本上只能端著粥在外面吃。
諸如此類,還有不少。
林斯逸平時很少在校外用餐,但聽說周淶想吃,他中午特地去踩過點,甚至還問了身邊的幾個吃貨,確定了哪幾家店是最值得光顧,一一記在了心裡。
因為周淶,林斯逸今天的原定計劃全部推翻。
換成以往,他會清晨起床繞校操場慢跑五公里,接著再去圖書館看會兒書。下午的時間他會騎著自己的山地車到郊區去逛一圈看看郊區的農作物,如果回校的時間太晚,他乾脆在外面簡單解決一頓。
騎腳踏車大概是林斯逸最大的消遣之一。騎行比走路快,但比乘車慢,可以讓人更好地去觀察這個城市。他手頭的那輛山地車剛購入不過一年,之前有一輛二手的山地車已經壽終就寢。那輛二手山地車陪伴林斯逸度過了整個本科時間,也方便他外出去兼職,省下了不少路費。
除此之外,林斯逸也喜歡在籃球場上揮灑汗水。會接觸籃球純粹也是身高優勢,他一米八八的大高個,難免會被同學拉去球場做個伴,一來二往的也就習慣去打球。
下午林斯逸花了兩個小時打球。
大冬天的,穿著單薄的他衣衫溼透,連發梢都被全部浸溼。他今天打得有點狠,另外一隊的幾個被虐慘,諂媚求饒:“學長!手下留情啊!”
結束後,林斯逸雙手撐在膝蓋上,微微弓著身子,額角的汗水滴落。
他喘息著,胸腔起伏,渾身上下滿滿的荷爾蒙氣息。
好友商之堯臨走前拍了拍林斯逸的肩膀,笑得有些意味不明:“你小子,今天過於反常。”
林斯逸沒有反駁。
事實上,從昨天開始,他就很反常。
讀書這些年,林斯逸的作息並不算特別有規律,有時候他會忙到凌晨四五點,再補眠到中午。他知道這種習慣並不好,所以儘量避免發生。這兩年時間裡,他幾乎每天都是準時十一點鐘上床睡覺。
可昨晚他失眠了,躺在床上輾轉反側,最後乾脆起床寫坐在書桌前論文,一夜到天明。
*
周淶並沒有遲到太久,她停好自己那輛粉紅色的跑車之後去尋找林斯逸,發現自己心心念唸的人就坐在一顆銀杏樹下面。
今年的冬天來得遲,銀杏葉黃得也遲,現在樹葉剛剛落了滿地。金黃的樹葉鋪在地面上,跟一幅畫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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