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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競爭對手相形見拙。於是1987年8月,李文按照尼古拉斯的思路,起草了一份機密檔案交給迪克·蒙羅,表示了併購的強烈願望。李文在檔案中寫道:“新的時代公司將和華納傳播公司一起,成為一個強大的娛樂傳播集團。”
後來傑裡·李文向世人宣稱,這個併購的想法是他提出來的。他說:“尼古拉斯堅持說是他給了我這個想法,根本不是這樣的。”但尼古拉斯卻稱,李文在撒謊,是自己出的併購的主意。而迪克·蒙羅也堅持說,這個主意其實是時代公司的決策群出的。但不管是誰出的主意,事實上李文和尼古拉斯在那個夏天合作非常緊密。律師出身的李文負責有關技術方面的法律條款,而尼古拉斯則負責有關財務方面的決策。當然,他們明白,因為華納傳播公司是好萊塢的企業,所以時代公司高階管理層和董事會並不會歡迎這一併購。於是兩人花了幾個月時間討論如何和公司的高階管理層和董事會進行論辯。他們準備制定出一份措辭華麗的發言。此時,羅斯正準備併購的相關事宜,而尼古拉斯和李文卻還需要時間來爭取時代公司最高層的支援。
雖然迪克·蒙羅同意併購的觀點,但是要獲得董事會的同意卻並不那麼容易。首先,許多董事不喜歡羅斯的性格,例如,享利·盧斯的兒子—時代公司的董事之一亨利·漢克·盧斯三也就強烈反對併購。他引用他父親的話說:時代公司必須“將來也主要是個新聞企業,一個為公眾利益經營的企業”。他反對羅斯不合理而又昂貴的僱傭合同,而且對“好萊塢的道德和髒話”感到噁心。最後,漢克·盧斯則將反對歸因為有關瑪菲亞與華納關係的謠言。
有人說羅斯及其公司和黑社會及有組織的犯罪有聯絡。這個謠言曾經困擾了羅斯多年。曾經有人控告過羅斯(操縱價格)。人們經常說羅斯辦公室裡有一個神秘的公文包,那裡面裝滿了錢(羅斯說那是他賭博贏來的)。此時蒙羅則安慰時代公司的董事會說這些事都是無稽之談,再說,即使羅斯真的在經營露天停車場時有什麼問題,那也已經成為歷史了。“史蒂夫是一個十分熱情、非常有激情的人,”李文也證明說,“他的內心擁有巨大的寶藏。我想這一點足以讓他出類拔萃。”
事實上,華納傳播公司與時代公司的不同是非常明顯的。例如,史蒂夫每天都會換新的髮型,用吹風機把頭髮吹乾。他和芭芭拉·史翠珊以及斯蒂芬·斯皮爾伯格等好萊塢明星是好朋友。他富有個人魅力。羅斯用公司的錢買了一支艦隊和一架來往於曼哈頓與東哈姆普頓之間的直升機。為了招待羅斯所欣賞的官員和名人,華納傳播公司買了大面積的房地產:曼哈頓王塔有五套公寓,阿斯本有兩幢配有服務人員的別墅,此外在墨西哥愛克泊克海灣還有一個種植國。羅斯把墨西哥的種植園稱為伊甸樂園—這是專門為享樂的人們設計的,用來滿足這些人的權力慾。種植園裡有室內、室外檯球室,以及兩個游泳池、14間臥室、5個按摩房、一個放映廳還有一個“內部商店”。這個商店曾在一年內僅為公司的客人提供免費檯球和跑鞋就花了25 999美元。他的好朋友斯皮爾伯格有一次曾這樣說:“史蒂夫就像一個到了糖果店的小孩一樣,什麼都要,極為奢侈。更重要的是,這個糖果店由他來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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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華納(5)
時代公司的董事們簡直不能忍受這種奢侈的行為(或低俗的行為)。所以他們堅信華納傳播公司的員工肯定和他們的員工不是一類人(客氣一點說)。最後,董事會終於同意和華納傳播公司併購,但有一個條件:時代公司的“文化”必須得保持完好無損,不能受到侵犯。換句話說,併購後的公司必須拋棄史蒂夫·羅斯和他的奢侈行為。
幾個月以來,主要談判者傑裡·李文像鐘擺一樣不停地在時代生活大廈和座落在洛克菲勒廣場75號的華納傳播公司總部之間來回穿梭。李文的法律背景、完成這個案子的決心和沉著冷靜的個性使他成為這項工作的最佳人選。併購的每一個細節他都考慮周全,並和華納傳播公司進行協商。蒙羅1990年5月就要退休,到時將由羅斯和尼古拉斯共同擔任併購後公司的CEO,羅斯退休後(併購時他已經60多歲了),將由尼古拉斯全權負責管理公司。傑裡·李文則是第三號人物,其頭銜是副主席。由於羅斯之前曾和華納傳播公司簽訂了長達10年的僱傭合同,所以由他和尼古拉斯共同擔任CEO的局面短期內不會發生改變。
李文全身心地投入到併購案中,他認為這個併購非常理想。他不想去管那些令人不快、還沒有得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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