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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帶著孩子,生活實在是艱難……”
藍鈴兒打斷他,憤憤的道:“普建興,你可真是一個活菩薩,但是我告訴你,同情心氾濫會成災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她湯豔紅有今天,都是她咎由自取,你只看她可憐,你怎麼就不想想她做的那些事情,一樁樁,一件件,都是令人髮指,她差一點就害死了如玉,難道你忘記了?你忘記了如玉失蹤那晚的心急如焚?那時候她同情你了嗎?恐怕是躲在家裡偷偷的笑呢!”
“這件事情她做得確實過分,她也和我解釋了,說是無心的,因為她確實困難,總不能見死不救吧?”
“普建興,你竟然相信她害如玉被綁架是無心的?你是天真還是傻?看來我和你還真的沒有什麼好說的,我今天撂下一句話,如果你以後再和這個害如玉的湯豔紅糾纏不清,就不要再和如玉聯絡了,我也不允許我的女兒和你這樣是非不分的人來往。你就去同情她,救她,關心她。照顧她,娶她去吧!”
普建興慌了,“鈴兒。你怎麼能這樣……好好好,我馬上就讓這個湯豔紅走,以後也不再和她往來,這樣行了吧?”
“普建興,不是我不近人情,實在是這個湯豔紅,你根本無法想象她的心有多壞。我這些年來在南縣每一次有事,都是她在搗鬼,我希望你重新找一個伴侶。過上幸福的生活,你找誰我都沒有意見,但是唯獨不能找這個湯豔紅,我不想說你找她這樣的人沒有好日子過。我只告訴你。如果你找她,你以後就永遠不要讓如玉。我說到做到。”
普建興道:“我當然不會找她這樣的人做伴侶,這個你不說我也不會這樣做。”
“這樣最好,據我對她的瞭解,不是我嚇你,反正沾上這樣的女人,誰沾上誰倒黴。你是如玉的親爸,所以好心提醒你一句。要是別人,我也沒有這個必要。”
後來。普建興透過朋友為湯豔紅在醫院食堂找了一份工作,讓湯豔紅遠離了他。這個是後話了。
藍鈴兒在醫院見到了周梅,周梅消瘦憔悴不堪,才四十歲的人,卻蒼老得好像一個五十多歲的人。她一臉的麻木不仁,看見藍鈴兒,她認命的說:“鈴兒,謝謝你大老遠的回來看我,我這輩子就這樣完蛋了。不值得你再為我做什麼。”
“周梅,你怎麼能這樣說呢?你沒有錯,你這是正當防衛,我一定要給你請一位好律師,為你做無罪辯護。”
周梅神色黯然,“就算是無罪又怎麼樣?我這輩子活得這麼失敗,這樣一無所有的過下去,又有什麼意思?”
“你才四十歲,一切都還可以重新開始,你還有一個兒子,還有我們這些朋友,怎麼會一無所有呢?”
最終,孟逸飛幫周梅請了南市最好的律師辯護。律師辯護道:“周梅是在家裡長期受到家庭暴力的一個受害者,事發當天,因為家庭矛盾,周梅受到了章南的毆打,晚上又受到章南侮辱,在被打之後的再一次受辱,這時候的周梅用刀捅了章南這個作為是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是一個長期被迫害的人在這種屈辱的狀態下做出的本能反應。她只有捅了一刀,沒有捅兩刀三刀,所以這一刀是一種無意識的本能動作,而且事情發生之後,她立刻打了急救電話,防止了事情的進一步惡化。所以周梅沒有主動殺人的預謀也沒有殺人的主動性,她是在特定的狀態下的本能反應,所以她沒有故意殺人。”
章南有家暴的行為,之前是有過記錄的,那次章南半夜三更把周梅打出了家門,藍鈴兒去接她,看見有人在纏著周梅,藍鈴兒報了警。派出所有記錄。
後來周梅要求離婚,藍鈴兒作為家暴見證的證人作證。還有鄰居。隔三差五就可以聽見周梅家的暴力事件。每次動靜那麼大,不可能聽不見。雖然沒有親眼所見打架的細節,但是一男一女打架,吃虧的肯定是女人。而且事後周梅鼻青臉腫的出現在鄰居面前,這不是章南打的是誰。
因為證據確鑿,章南確實有長期家暴的行為,再加上律師的能言善辯,周梅屬於正當防衛,但是防衛過當,造成了傷害,周梅對章南在經濟上給以一定的補償。
最終,周梅沒有被判刑,她離婚了,因為夫妻共同財產作為對章南的補償,她幾乎是淨身出戶。律師想幫周梅爭取一下的,但是她也什麼都沒要,只要了兒子。
本來周梅沒有穩定收入,所以沒有資格撫養孩子,但是兒子卻自己要求希望跟著周梅一起生活,周梅的兒子已經年滿十五歲了,法官考慮到他已經有了自己的選擇性,再加上週梅的訴求,所以就答應了孩子的請求。把孩子判給了周梅。
周梅沒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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