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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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知道我是誰,知道我家的地址,也知道我在哪兒上學,但是我對他卻一無所知,雖然有他的地址,但他後來很快改了郵政信箱。”
“鍾明輝這個名字也是假的?”
“警方說,鍾明輝三歲那年就死了。”陸勁一直覺得,這是“一號歹徒”的案子中最有趣的部分,他最開始有了越獄這個念頭,就是因為聽說了這件事。
“有意思有意思。說下去。”簡東平興趣盎然地催促道。
“我剛剛說了,他後來給了我個郵政信箱,我也沒在意,反正他能收到就行。”
“你們是怎麼聊起來的?應該雙方都有試探對方的階段吧?”
“對,當然有。他的第一封信,我還記得很清楚,他說他是個非常懶惰的人,沒有別的愛好,就喜歡睡覺,而之所以喜歡睡覺,是因為他喜歡做夢,他說他喜歡把夢裡發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記錄下來。接著,他就在信裡繪聲繪色地向我描述了他的一個夢,那是一個屠殺野狗的夢,從放誘餌、用木棒打碎頭骨、取出內臟、剝皮一直到吃掉狗的心臟,整個過程寫得相當細緻入微,相當的殘忍血腥,但凡心理正常的人,都不會這麼寫,但凡沒有親生經歷過的人,也寫不了那麼多。我想,他是在試探我。他的夢雖然讓我覺得噁心,但我對他這個人卻產生了興趣。於是,我就回了他一封信。我告訴他,我也很喜歡做夢,我曾經做過一個夢,在那個夢裡,我的狗丟了,後來發現它是被人殺了,還被敲碎了頭骨,挖了心肝,我發誓要找到那個兇手,因為狗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在狗的屍體上發現了幾根人的毛髮,後來我就是憑藉這些毛髮找到了那個殺狗的人。你知道我接著怎麼寫?”
“怎麼寫?”
“我把他的信抄了一遍,只不過把被害人從野狗改成了殺狗的人。”陸勁情不自禁地大笑起來,他記得在十幾年前,他寫完這封信時,也是這麼笑的,現在想起來,他跟這個人的通訊也許是他那些年的寂寞歲月裡最刺激的遊戲了。
日期:2008…5…7 15:29:00
“後來呢?”簡東平的話把他拉回了現實。
“這個鍾明輝很快會給我回了信,他說他發現我們兩個很投緣,他就想交我這樣的朋友。從那以後我們就成了筆友。”
“這跟你的案子有什麼關係?”
“我們在通訊的時候,談過很多關於犯罪的設想。我不知道他說的事有多少是真的,但是我跟他說的大多是確有其事。我曾經跟他說過兩個逃犯的故事。”陸勁確信簡東平在認真聽他講,便說了下去。
“事情發生在我18歲那年,我那時候離開家,自己跑到山上去出家了,其實我也算不上出家人,只不過在寺廟裡借住而已,我幫他們幹活,種菜挑水什麼的,作為報酬,他們讓我吃住在那裡。他們都很善良,覺得多個人也沒關係。那時候我每天干完活,就漫山遍野地跑來跑去,寫生,畫畫,胡思亂想,什麼事都幹,當然,我還是繼續跟這個人在通訊。”陸勁笑了笑說,“對我來說,那些信裡寫的罪惡,完全是娛樂。”
“也是一種發洩。”簡東平道。
沒錯,不過沒必要承認。
陸勁繞開了這個他不喜歡的詞,說道:“我常常在山裡跑來跑去,有一次,我收到我母親的信,她說她很想來看我,想給我送點吃的來,可我不想見她,我跟她說過,時間到了,我自然會回去,但是她就是不聽,還是來了。所以我就躲在山裡去了,我想等她走了我才回寺廟。那天下大雨,我躲在一個破廟裡休息,這個廟以前也有出家人隱居,但因為有一半屋頂已經塌了,沒人修,所以我去之前那裡早已經沒人住了。在山裡類似的破廟還有幾座。那天我在這所破廟裡一個人一直呆到天黑,後來迷迷糊糊睡著了,半夜,可能是半夜,我不清楚,突然聽到有人說話,聲音很大,好像還是兩個人,他們把我吵醒了。”
陸勁喝了口水,耳邊彷彿又響起那嘈雜粗啞的聲音。
“我躲到一個佛像底下,聽到那兩個人在吵架,他們說的是普通話,但其中一個我肯定他是上海人,他有時候會漏出一兩句上海話來,因為我父親是上海人,所以我聽得懂他在說什麼。我偷聽了他們的談話。原來,他們是兩個搶劫殺人犯。他們是來安徽看朋友的,那個朋友大概曾經在上海念過書,在他們眼裡好像是個本來在學校裡被他們瞧不起的人,但這次他們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