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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26(1)
這是一輛黑色福特敞篷車,輕巧的車篷拉上了。我探頭往車裡看時,多洛雷絲·岡薩雷斯順著皮椅向我這邊靠過來。
“你來開吧,阿米哥,我一向不愛開車。”
雜貨店的燈光照到她的臉上,她又換了衣服,不過還是一身黑,只是裡面的襯衫是火紅色的,外面是長褲配上一件頗像男式休閒夾克的寬鬆外套。
我斜靠在車門上。“她怎麼沒打電話給我?”
“她沒有辦法,她沒有你的號碼,而且時間不夠。”
“怎麼說?”
“她只能趁那人離開房間時偷偷打給我。”
“她從哪兒打的?”
“我不知道街道名,不過我找得到房子,所以我才得來接你。上車吧,得趕路。”
“好吧,”我說,“不過也有可能不好。年紀大又得了風溼,我現在凡事都很小心。”
“老愛耍嘴皮。”她說。
“能耍的時候我就耍,”我說,“我只是頂著一個腦袋瓜的普通人——這腦袋瓜有時候會慘遭不測。所謂的有時候往往就是這樣開頭的。”
“今晚我們上床好嗎?”她柔聲說。
“這問題也是沒有固定答案的。也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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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你不會浪費時間。我不是那種面板假得你可以在上頭擦火柴的金髮娃娃,像那種幹過粗活的妞們一個個手腳粗大,膝蓋突出,至於胸部嘛,嘖嘖,真是不提也罷。”
“就半個鐘頭,”我說,“我們先把上床的事放一邊。這玩意兒很棒,跟巧克力聖代一樣,不過有時候我是寧可撞牆也不上床。我看我現就想撞牆了。”
我繞過車頭,坐到方向盤後,發動引擎。
“往西走,”她說,“穿過貝弗利山,然後開下去。”
我鬆開離合器,滑繞過轉角,往南開向日落大道。多洛雷絲又掏出她的褐色長香菸。
“你帶槍了嗎?”她問。
“沒有。帶槍幹嗎?”我的左臂內側緊壓到套在肩帶上的魯格槍。
“或許最好不要。”她用那把金色小鑷子夾住香菸,然後掏出金色打火機點火,亮在她臉上的火光好像被她無底的黑色眼睛吞沒了。
我向西開上日落大道,陷身於三條像是賽車場的車道間,一個個駕員彷彿駛漫無目的地開著他們的坐騎一路狂奔。
“韋爾德小姐有什麼麻煩?”
“我不知道。她只說出了事,她很害怕,需要你在旁邊。”
“你不會編個像樣一點的故事嗎?”
她沒搭腔。我停在紅燈前,扭頭看她,她在黑暗裡啜泣。
“我連梅維斯的一根頭髮都不會傷害,”她說,“我本來也沒指望你會相信我。”
“不過話又說回來,”我說,“你不編故事可能會更有幫助。”
她開始沿著坐椅靠向我這邊。
“安分點,”我說,“我還得開這玩意兒。”
“你不要我把頭擱在你的肩上?”
“這種路況還是不要。”
我停在費爾法克斯路的綠燈前,讓別人左轉,後頭一個個喇叭按得震天響。我發動以後,緊接在我後頭的車子馬上岔轉出來跟我平行,一個穿著汗衫的胖子扯著喉嚨叫道:“買個吊床在馬路上睡覺好了!”
他往前開,猛地一下鑽到我的前頭,我只好趕緊剎車。
“以前我還挺喜歡這裡的,”我說,說說話總比生悶氣好一點,“很久以前,威爾榭大道沿路都是樹,貝弗利山是淳樸的小鎮,西木區都是山丘和空地,地價便宜得離譜,可連半個買主也沒有。好萊塢是一大片蓋在城與城之間的木屋子。洛杉磯天氣乾燥晴朗,房子雖然難看、沒有格調,不過大家日子都過得輕鬆愜意。洛杉磯那時的天氣棒透了,現在只有聊著過過癮的份。想當年大家都習慣睡在外頭的前廊上,還有一小撮自封為知識分子的人說這兒是美國的雅典呢。臭美,不過那時候這兒至少不是到處閃著霓虹燈的貧民窟。”
《小妹妹》26(2)
我們開過拉謝納加大道,開上斯特里普街。舞者餐廳一片亮光,露臺上塞滿了人,停車場像個爬滿了螞蟻的爛水果。
“現在我們有了像斯蒂爾格雷夫這樣的角色當餐廳老闆,有了像剛才那樣對我破口大罵的街頭瘋子。我們有大把鈔票,有神槍手,有抽佣金的,有一擲千金的闊佬,有紐約芝加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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