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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致的:地點較佳的縣,分帳率會較低。我遇到過的縣幹部,沒有誰管上頭層面怎樣分他們交上去的。
土地的成本不低。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農民交出農地要受到補償。用百分之五的折現率,我估計二○○六年這補償是三至五倍農地租值的折現。縣政府與農民的爭吵有所聞,但不是媒體報道那樣普遍。有時縣幹部從中騙取些私下錢,而缺乏資金的縣可能欠農民一段長時日。
把農地改進作工商業用地的開發成本更高。二○○六年,這成本約六萬元人民幣一畝(六百六十平方米),大約比補償農民高一倍。這些改進包括建造馬路,引進電、水、煤氣、排汙、電話電視與電腦的線路、路燈、園藝等。這些改進是土地出售之前做好的。今天,就是檔次較低的新工業用地,比我熟識的在美國華盛頓州的好。最高檔次的,例如蘇州工業園,是我見過的最好的了。中國的農民是超凡的種植能手——他們往往搬動移植五十年以上的樹——而你無法鬥得過Arthur Lewis說的「無限」人手供應:園藝工人每一長天的工資五美元(注三十七)。
二○○六年我作過估計,用一個發展略有看頭的縣的資料,得到如下的結果。假設一塊工業用地建上容積率零點八的廠房,投產時用上最常見的勞工密度,縣政府每年拿得的產品增值的百分之四點二五大約是工業用地的總成本的百分之十二。不包括行政費用,但可見一個縣可以把工業用地送出,再補貼投資者一小點,還不用虧蝕。
毫無疑問,在同一縣內,同樣的工業用地同期出售,地價可以很不相同。除了久不久引起非議的偏袒成交,地價不同不代表價格分歧。縣的幹部要選擇投資者。他們要爭取的不單是增值稅,還要顧及的是投資者帶來的聲望,要顧及行業是否與縣裡的其它行業合得來。不難見到,當一個投資者的專案可以引進很多其它好處時,縣政府賣地的負地價可以跌到增值稅的收入低於填補土地成本的利息。
縣的幹部可能貪汙,但多年來我沒有遇到一個愚蠢的。他們知道土地與土地之間的邊際社會收益要相等才能為縣及為自己取得最高的收入,如果同樣的土地售價相同,他們的目的不可能達到。他們也知道準確的判斷非常困難,所以常派調查員到有成就的縣去考察。跟縣幹部的多次傾談中,他們的常識與他們永遠關注著互補性、招徠力、交通水電、娛樂等事項的意識,令我印象難忘。我不是說縣幹部從來不貪汙,但我沒有遇到過一個投資者不認為自己有特別的關係可以利用。是的,說服每個投資的他或她有特殊關係,縣幹部的本領絕對是世界級!
讓我再說,雖然增值稅率與此稅的攤分率是全國一致的,其它的分帳率並不一致。土地出售所得的分帳率不一。不熱門的縣,此率要高一點才能填補土地的成本。方程式中的分帳獎金也要一提。如果投資者是來自國外的,以他把錢放進指定的銀行算,我知道一個縣的幹部會分得百分之一點五到百分之二。來自國內,獎金是投資的百分之一。這些其實是佣金,由縣幹部分享。早期條件欠佳的縣的獎金高達投資額的百分之五。發展有成逐步減少。有一個熱門地區,獎金是投資額的百分之零點零五。這個獎金分帳率可以商議,正如房地產交易的佣金在中國可以商議。我傾談過的縣幹部多數認為,獎金率足以鼓勵他們東奔西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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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縣現象的經濟解釋(1)
縣與縣之間的激烈競爭不尋常。我認為那是中國在困難的九十年代還有急速發展的主要原因。大約二○○四年越南把這中國製度抄過去──有人說是得到我的文章的提點──那裡的經濟也起飛了。這制度不難抄襲,但需要地區沒有頑固的利益階層,也要有像中國共產黨那樣的組織來推行。像北韓與古巴那樣的國家,要嘗試成功機會很不錯。
不難抄襲,但解釋卻非常困難。不容易明白為什麼這制度運作得那麼好。我只一個晚上就開啟了佃農分成之謎,卻要三年的長日子才能解通中國的密碼。困難所在,是我們面對的是個複雜的合約制度,此前沒有見過。演變迅速,過程中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安排,要到塵埃漸定才依稀地見到一個可以理解的圖案。要長時日才能看到關鍵的要素,而當我認為找到了這些,另一些重要的碎片還是缺少了。跟進中國的經濟改革學得很多,使我對合約與交易或制度費用的理解提升到一個新層面,讓我能用有一般性的理論去找尋那些缺少了的,然後把碎片組合,砌成一幅看得明白的圖畫。
讓我從一九六九的春天說起吧。當時高斯和我到溫哥華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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