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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老十將我逮個正著,我此時正在自己院裡賞雪呢。
我都來探望宜妃了,九福晉這個正經兒媳婦自然不能落下,不過她是獨自一人,沒帶小妾。
“額娘,都快過正月了,沒想到這天倒越發冷起來,額娘得保重身體才是。”九福晉一副小媳婦模樣,看來宜妃這個婆婆不怎麼好處。
不知怎的,我覺得宜妃對嫣紅,比對九福晉還親熱。
雖然她們是親戚,但擱著很遠了,要在後世,兩人走在大街上百分之百就是兩陌生人。
“娘娘,這時節,還是用狐狸皮好,福晉就有一件火紅狐狸皮大衣,看著可暖和呢。”嫣紅在旁邊嬌笑道。
那件火紅狐狸皮是十三年前送來的,
我其實對動物皮沒什麼好感,雖然我並是不什麼動物保護者。用這些珍稀動物皮所做的大衣都很重,想比之下,我更喜歡棉衣和羽絨服,當然有空調更好。
一般的赤狐都是棕紅色,而十三送的卻是滾燙的火紅色,沒有一絲雜色。因此即使我不大喜歡紅色,還是很臭美的讓人做成了大衣,不時顯擺一把。
今兒倒好,我收斂了,嫣紅卻幫我宣揚起來。
果然,宜妃的注意力轉到了我頭上。
不出所料,等宜妃知道狐狸皮的出處後,臉色冷了下來。
我暗自揣測,也許十三的娘和宜妃之間有著不可調和的矛盾衝突。
九福晉擔憂的看了我一眼,我卻無所謂,反正又不是我的正經婆婆,能把我怎麼樣,最多就是給老十嚼舌根罷了。
不知過了多久,終於,宜妃沒了興致,叮囑了幾句後就打發我們走了。
臨別前,九福晉頗有深意的看了嫣紅一眼,而嫣紅仍然是一副非常規矩的模樣。
九福晉笑道:“我今兒晚上約了八嫂一起吃鍋子,弟妹不如也去我那坐坐?”
我明白她的意思,不就是讓我提防著嫣紅嘛,不過見她似乎真的為我擔心,我也不好拒絕,便上了她的馬車,讓嫣紅一人回府。
不過出乎我的意料,九福晉只在馬車上隱晦的提點了我幾句,之後便再也不涉及此類話題。也許這就是豪門大院的生存法則吧。
她家廚師的水平確實不錯,當然,三個女人胃口也不差。酒足飯飽之後,我和八福晉都滿意而歸。
讓我更意外的是,一週後,老十才就此事發表了意見。
“其木格,聽說十三弟送你一張上好的火狐狸皮,你很喜歡?”老十邊吃著牛(肉),邊問道,打破了他一直堅守的貴族準則--食不言。
老十這段時間有些消瘦,似乎真的在廢寢忘食的讀書。每天都早出晚歸的,而書房的燈也總是半夜才熄滅。
今天見他正點回家,我還以為他的生活重回正軌,原來是聽了小道訊息,心裡不爽,求證來了。
不過,他似乎沒怎麼生氣,看來和十三的關係有所緩和。
我當然又費了一番唇舌,老十聽了我的解釋,不大高興:“你從蒙古來的,怎麼還稀罕那玩意兒啊?得了,那大衣收起來,明年爺給你打一張,不就是赤狐嘛。”
收起來就收起來,以後去歐洲一樣可以顯擺,我無所謂的說:“好啊,不過,能不能給我弄張純白的呀?”
老十不耐煩的說:“你不是說那火紅的顏色難得嗎?怎麼想著要白色的了?”
“我又不是八嫂,才不喜歡紅色呢,雖然火紅的赤狐難得,可我覺得還是素色配我。”我自顧自的說道。
老十高興了:“成,爺專門找白狐狸打,給你挑張沒一點雜色的。”
天,這要傷害多少無辜的狐狸呀,還沒等我哀悼完可憐的狐狸,老十的下一句話,哽得我半天沒回過神。
“爺也覺得你穿素色的好,紅色確實挑人,一不留神,就象臺上唱大戲的。”
康熙終於視察完河工,回到大本營。
但老十的作息時間仍然沒有變化。
而九阿哥這段時間也沒閒著,正緊鑼密鼓的籌備飯館開張。但忙歸忙,還不忘壯大府裡的女眷隊伍,因此,每天早上又多了兩個花枝招展的美女前去給九福晉請安。
九阿哥覺得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八哥是不用考慮的,自家表妹是什麼(性)子,自己清楚,到時候說不定把自己府上的瓦都給掀了,因此,九阿哥雖然對自己可憐的八哥抱以極大的同情,但也只能給予精神上的支援。
自然而然,老十就成了九阿哥關心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