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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了完全妥協的態度。然張之洞卻未與梁啟超細加計較,直接去交手,而是於九月十六日(10月11日)發電陳寶箴、黃遵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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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節,
“《時務報》第四十冊,梁卓如所作《知恥學會敘》,內有放巢流彘一語,太悖謬,閱者人人驚駭,恐遭大禍。陵寢蹂躪四字亦不實。第一段越惟無恥云云,語意亦有妨礙。若經言官指摘,恐有不測,《時務報》從此禁絕矣望速交湘省之人,此冊千萬勿送”
上海的《時務報》刊文、在上海的梁啟超作文,張之洞卻發電湖南長沙,實際上是想用黃遵憲來約束梁啟超。張當然聽說了黃與梁的關係,可能也聽說了湖南官紳已聘梁來長沙任時務學堂總教習。陳寶箴、黃遵憲對此立即回電。黃遵憲回電稱:
“既囑將此冊停派,並一面電卓如改換,或別作刊誤,設法補救,如此不動聲色,亦可消弭無形卓如此種悖謬之語,若在從前,誠如憲諭,恐招大禍。前過滬時,以報論過縱,詆譭者多,已請龍積之專管編輯,力設限制,惟梁作非龍所能約束。八月初旬此間官紳具聘延卓如來學堂總教,關聘到滬,而卓如來鄂,參差相左,現覆電催從速來湘,所作報文,憲當隨時檢閱,以仰副憲臺厚意。”
“憲當隨時檢閱”一語,也承擔其中的連帶責任。十月初二日(10月27日),黃又發電:“四十號《時務報》抽撤兩頁,如常分派,即電報館通行,鄂省可否照此辦法?憲稟。”在此之後,康有為的學生徐勤在《時務報》上的文字,也得罪了張之洞。
光緒二十三年秋,在黃遵憲等人的操辦下,梁啟超離開上海,到長沙主持時務學堂。在此前後,《時務報》館中的康有為各弟子亦陸續離開。由此可見,汪康年、梁啟超之爭中的第一個回合,以汪勝梁敗為結局。
雖說在第一個回合的紛爭中,張之洞在梁、汪兩人之間稍偏於汪,但仍是很不明顯的。張的這種態度,不僅是私人關係的遠近,也有學術觀念與政治立場間的差異。
光緒二十四年二月,汪康年到長沙,梁啟超於十一日(1898年3月3日)致信汪康年稱:
“公等在上海歌筵舞座中,日日以排擠、侮弄、謠諑、挖酷南海先生為事。南海固不知有何仇於公等,而遭如此之形容刻畫!然而弟猶靦然為君家生意出死力,是亦狗彘之不如矣。此等責弟,有意見誠不敢避也。要以此事一言以蔽之,非兄辭,則弟辭;非弟辭,則兄辭耳。弟此次到申,亦不能久留,請兄即與諸君子商定,下一斷語,或願辭,或不願辭,於廿五前後與弟一電(梅福裡梁云云便得),俾弟得自定主意。如兄願辭,弟即接辦。並非弟用私人阻撓,此間已千辛萬苦,求人往接辦,必不用康館人也。如兄不願辭,弟即告辭,再行設法另辦此事。”
梁啟超此信是攤牌,以迫汪康年辭職。然汪至此仍不肯交出《時務報》,在其背後已有張之洞之撐腰。梁啟超隨後離開長沙進京參加會試,《時務報》完全由汪控制,另聘鄭孝胥為主筆。汪又在武昌宣稱:“梁卓如欲借《時務報》行康教”。這正是張之洞及其一派最為擔心者。
光緒二十四年閏三月,清朝駐日公使裕庚致函總理衙門,稱:“孫文久未離日本,在日本開中西大同學校,專與《時務報》館諸人通。”而汪康年恰於光緒二十三年冬有日本東京一行。康有為、梁啟超欲將此歸咎於汪。黃遵憲出面發電讓汪康年交出《時務報》,梁鼎芬則出頭致電湖南與黃相抗。時在張之洞幕中的陳慶年,於光緒二十四年閏三月二十日(1898年5月10日)日記稱:
“聞康長素弟子欲攘奪《時務報》館,以倡康學。黃公度廉訪復約多人,電逐汪穰卿,悍狠已極。梁節庵獨出為魯仲連,電達湘中,詞氣壯厲,其肝膽不可及也。”
第56節,
四月初一日日記又稱:
“聞節庵說,黃公度覆電,以路遠不及商量為詞,且誣汪入孫文叛黨。其實公度欲匈挾湘人以行康學,汪始附終離,故群起攘臂”
而在閏三月二十一日,陳慶年致信汪康年:
“聞報館之事,群起攘臂,殊堪駭異。梁公節庵獨出為魯仲連,電告湘中,詞氣壯厲,幸如所囑,堅持無動,鬼神之情狀,聖人知之,何足畏哉!”
陳慶年的話,表明了張之洞一派的集體態度。他們此時與康有為一派不僅是學說上的分離,而且已在政治上對立,汪康年又一次度過了危機。梁鼎芬之所以能“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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