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3/4 頁)
主要求的時間近了,不過不要緊,沒人能要求自己去做還沒準備好的事情,沒人能要求自己按他的要求辦,沒有人。
要做一個好的獵手,就得學會等待,學會尋找最好的機會下手。
他就在三樓的窗邊的位置坐著,一直等到四樓的會議散場,一直等待樓下的車輛紛紛離開。他看見眾多的以色列保鏢護衛著一名男子離開,他看見阿錚、鯊魚、阿明坐上昊蓮的那輛加長的LincolnLimousine離去,還有阿錚臨上車時,摘掉墨鏡,朝自己的方向瞅的那一眼。
夕陽西下,灑水車播放著千篇一律的音樂駛過金砂東路,唐文的帽子跟眼鏡放在右邊,皮包放在腿上,脫掉鞋子,盤腿坐在沙發上,耐心的候湯、淋罐、燙杯、沖茶、刮沫……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49。生活其實處處潛伏危機
日子一天一天重疊,機械,但卻沒有麻木。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殺手在下一秒鐘是否出現。
阿錚每天除了鍛鍊跟工作之外,也會跟鯊魚及阿明聊聊一些部隊的事情,他牢記得該說的話就說不該說的話不說的準則,算是打發日子吧,他想很多人肯定覺得保鏢的生活是槍林彈雨刺激無比的,這類人的腦子是在80年代90年代的電影中長大的,實際上,保鏢的生活還真算得上無聊透頂。
你要耐得住寂寞。你要控制住感情。
但誰敢保證能完全控制住自己的感情?每個人身上都會有一個軟弱的地方,而感情往往是刺進軟弱或堅強中,最尖端的武器了。
鯊魚那孩子跟阿錚說了很多東西,他的過去,他的工作,他的妻子(他離開部隊迅即結婚),他的戰友,還有死去的那名保鏢的來歷,他都告訴了這個曾經是自己的老師的兄弟。
阿明呢,每天都會給他的程小姐打上一會兒電話,單純而快樂的愛著那個失去父母的孩子,他跟阿錚一樣拿著週薪,他都會給他的程小姐存上一部分。他完全的信任著阿錚尊敬著阿錚,而阿錚也會教他一些自己用血換回來的戰鬥技巧,他們三人,慢慢的成為了一個整體。阿錚內心歡喜,他喜歡團隊,也相信團隊的戰鬥力。
譚光有時候也會跟阿錚聊天,看得出來,譚光很想走近這個團體,但他卻不知道怎麼才能像他們一樣,他出身於武術世家,小時候便顯露出驚人的武術天賦,他的爺爺跟父親都是在行內很出名的保鏢,他們堅決反對譚光從戎,他們希望自己能像當年湖南的神腿杜心武一樣成為中國第一保鏢,譚光呢,在孩提的時候就崇拜著李連杰,可是,李連杰全世界也只有一個啊,現在他可完全打消了這個念頭:做好自己的工作,幾十年如一日的堅持,你就是英雄。這是父親跟自己說的。
他從沒放棄過對武學的追求及工作的執著,但也知道這年代單純的能打只能做一名莽夫,他潛心攻讀了很多關於企業管理方面的書籍,他想,玩刀的人死在刀下,如果自己哪一天失去了這身武藝,或者離開了這個行業,還能憑自己的其他能力去混口飯吃才是。而自從昊蓮把自己從上一個僱主那裡請來到現在,整整四年時間,她給自己機會去接觸更多更廣泛的一面,手把手的教自己去打理公司的一些事務,對此,有些感激,可是工作就是工作,這是自己的教官天天在耳邊吼叫的,他說,你不能有情感,你在做事的時候,你只是個機器,你他媽的明白沒有?
看得出來,阿錚對自己是善意的,可他卻無法博得鯊魚跟阿明的好感,他不知道這兩個一高一矮一胖一瘦的比自己年輕的人為什麼對自己存有敵意,他對他們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想法,包括他自己喜歡昊蓮,但昊蓮卻對阿錚一付情深款款的樣子,自己都沒有惱過阿錚,他覺得,既然昊蓮喜歡阿錚,阿錚肯定比自己強,強在哪裡雖然還沒有搞清楚,何況工作跟情感是必須分開的,這是工作,天職,是道義。
像今天這樣的決定,昊蓮都要跟阿錚商量一下再決定,譚光沒覺得有什麼不好,他從昊蓮的辦公室出來,跟坐在昊蓮辦公室右側的秘書室玩電腦的阿錚打了個招呼,門口站著的鯊魚只是對自己的問候點了點頭扯了扯嘴角,不知道墨鏡後邊的眼睛有沒有笑意。阿錚微笑著跟了出來。
昊蓮打算將自己的辦公地點遷移至廣州公司。
對於搬遷,阿錚一個否字都沒說,他甚至覺得跟自己說這些都是多此一舉,自己不過是個“僱工”,只要在不違反自己的原則的前提下,去到哪一個城市都是一樣,廣州無非是一個人口密度高一點,防範難一點罷了,都是一樣的工作。
但他反對昊蓮說要開車過去的意見,因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