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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拉克申說話不客氣的。人家拉克申除了聲音大了點兒之外,從頭到尾和她說的所有話沒有一句是帶髒字的。但馮文英卻莫名其妙的被激怒了!
“好你個拉克申,給臉不要的東西,今天就讓我來教訓教訓你!”說完這句話,馮文英上前兩步一抬腳,“咣!”的一聲,把拉克申一腳踹倒!
第十五章 農奴制
拉克申嗷的一聲跳了起來,彎腰從靴筒裡拔出一柄牛耳的尖刀!這傢伙把刀子從左手拋到右手、再從右手拋到左手,兩隻手相互交替著一連拋了十幾下,還把刀刃放到舌頭上舔了添,一股蒙古漢子的彪悍之氣是撲面而來!
任來風遠遠的看著,就像看一個和自己無關的熱鬧一樣,心裡沒有任何的情緒波動。不過是個蒙古莽漢而已,也別說是拿著一把小刀了,就算他手裡拿的是一把蒙古彎刀也不可能是馮文英的對手呀。
一個戰鬥經驗豐富的武功高手,和一個只有一身蠻力的莽漢的差別,就好像餓狼和大山羊的差別一樣。別看兩種動物體型幾乎一樣大,一個卻只能淪為另一個的食物。山羊永遠也不可能是狼的對手。
事實也正像任來風想的一樣。在拉克申熱了身、做好了準備之後,馮文英輕抬秀足,以比拉克申踹那個瘦小子快一倍、美觀十倍的動作,一腳就把手持尖刀的拉克申踹出了五米開外。牛耳尖刀也扔了,人也摔了個四腳朝天。
蒙古漢子血液中的彪悍基因這一刻在拉克申身上表現了出來,就見這個蒙古壯漢一個翻身爬起來,撿起牛耳尖刀再次怪叫一聲,像一頭被激怒的公牛一樣衝著馮文英就撲了上來!
“嘭!”馮文英身子一旋,以一記更漂亮的旋風腳再次把拉克申踢出了數米以外!
拉克申爬起來,撿起刀再上,又被馮文英漂亮的一腳踢飛。連續四次被一腳踢倒,拉克申再也不往上撲了。明知道倆人的差距巨大,再衝上去捱揍那就不是勇敢,而是腦子有毛病了。拉克申的智力顯然還在正常人的範疇以內。
“不打了,不打了!”拉克申扔了尖刀連續擺手,表示自己已經認輸了。“強大的客人,我認輸。你剛才為什麼踢我?”這才是拉克申輸了以後迫切想要知道的,我幹什麼了?你幹嘛過來就踢我?後來挨的那三腳可以理解為兩個人之間在戰鬥,但第一下是為什麼呢?
“你為什麼要打他?”馮文英沒回答拉克申的問題,反而是把同樣一個問題反問給了拉克申。她指的是那個黑瘦的小個子。現在看清了,那人已經長出了鬍子,顯然不是個孩子了,只是身材比較瘦小罷了。
“他?”拉克申看看那個黑瘦小子,一臉的愕然,“他做了錯事,我當然要教訓他。他是我家的奴隸崽子,我教訓他難道不應該嗎?”
得,這就觸及當時蒙古的社會制度了。四十年代初期,內蒙古還是農奴制社會,貴族或者大牧主、大家族養上幾個甚至幾十、上百個奴隸都是很正常的事。
奴隸就是奴隸主的私人財產,他們的一切包括生命都受奴隸主支配,就像現代人家裡養的小貓小狗一樣。奴隸主殺死奴隸也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奴隸主毆打奴隸確實是家常便飯。
馮文英還想要爭辯,任來風趕緊上去一把拉住了。任何試圖改良一個社會制度,使它進入更高階段的人,無一不是曠世的偉人。就好像大禹的兒子啟把原始人類帶入到奴隸制社會、秦始皇結束奴隸制進入了封建制、孫中山一手完結了中國兩千年的封建社會。
任來風從來也不認為自己是偉人,他一點兒也不想做夏啟或者秦始皇那樣的人。因此,當發現自己參與的事很可能涉及了奴隸制度的根本,他本能的就要回避。
“英英,這是人家的私事,咱們別管!”眼看馮文英還是不服不忿的樣子,任來風說不得就要再多解釋一句:“蒙古和咱們內地不一樣,你不能拿咱們的處世標準來衡量這裡的人。入鄉隨俗你懂不懂?來到人家的地盤,就要尊重人家的風俗習慣。”
馮文英雖然還是對這些所謂的風俗習慣不太滿意,但她卻更願意相信任來風說的都是至理名言。有任來風出面勸解,馮文英並沒有繼續往下追究,事情到這裡也就算了解了。
看馮文英、付二衝等人雖然聽信了自己的話,但臉色還不是太好,任來風就覺得不能就這樣算了,他還得再做點兒什麼。最起碼,也得讓自己人心裡舒坦了才行。
“拉克申兄弟,”任來風走過去拉住拉克申的手,滿臉真誠的看著這個蒙古漢子,“這些人既然是為你幹活的,你為什麼不善待他們呢?”任來風指的還是那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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