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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小,絕對不是典型的彈孔形狀。什麼原因造成這些孔洞?同樣有待查證。其中1個是槍彈打進的孔,該孔洞證明彈孔是由右側面穿入襯衫。左側有1個孔洞呈L型撕裂狀,方向是由右向左,可能是彈頭行進,要穿出襯衫,但能量不足而僅造成撕裂口。至於別的小孔是不是剪刀口?是不是醫療人員在急救時剪破的?這些問題只能交給刑事局繼續調查,詢問當初的醫護人員即可得知。使用油膏(就是臺灣俗稱的“小護士”),到底是否符合醫療處理的需要?這我也沒有解釋,只能說明襯衫上是有很多油膏。至於這些洞是不是造假?我不會為他辯解,但我們可以想到:如果要造假,要這麼費力氣搞6個洞嗎?1個洞不是更像真的嗎?
做鑑識工作的另一個重要原則就是“不多作沒有根據的解釋,或為當事人找理由去解釋”。很多東西本來就是解釋不了的,如果鑑識人員一天到晚找解釋,那就不客觀了,而且容易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事,而看不到真實的面貌。所以,不必多管現象的成因是什麼,也不需問動機。鑑識工作是不管動機,只查證據。動機是外勤偵查人員的任務。
因為襯衫的射入口是直的,有人問,那為什麼###腹部上的傷口是橫的?這也是有可能的,衣服高低不平,或者是布的織法的原因,也許會造成這樣的結果。從衣服上黑色汙漬的外觀近照,可以看出其形態有可能是鉛彈頭摩擦所致。同時,鉛彈頭直接接觸內衣部位還有翻滾的現象。最後,彈頭動能等於零時,就會停在衣服中了。
有人懷疑,為什麼褲子上竟然沒血?至於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在自己的肚皮上打一槍來檢驗。以我的經驗,我們看過很多同樣的傷口,但是看過不表示可能或不可能。 沒血,是個事實。至於原因、假設可能有很多,有可能沒打到肌肉及血管,或許他的血液凝結速度比較快,或者脂肪層較厚,這本來是因人而異的,這是醫學上的原因,但表現在事實上,就是沒血。這是否可疑呢?也許可疑,但也可能就是事實。還有人質疑說,###肚皮上的傷口是由美工刀或鐳射刀劃的。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槍傷就是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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