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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講了一句話:“你們說人是我殺的,有本事就證實給我看。”
法庭審判
很快就要開庭了。我意識到法庭上會有個很大的問題,如果辯護律師問我,假定海倫是被碎木機滅屍的,你將如何證明?
我們的案件重點是碎木機滅屍,要進行比對,必須切碎一具類似的屍體。我們本來下決心以無名屍做試驗,卻基於人道立場而中止。退而求其次,我們只有改用一頭豬,因為人體與豬體有很多相同之處。同時,為避免保護動物組織人士抗議與新聞媒體渲染,我們只有到深山野谷進行實驗。
剛開始,我們估計碎木機的彈拋距離是15英尺,我將車子停得遠遠的,但是,許多刑警好奇心旺盛,都將車停在附近,以圖親眼目睹。
我原來以為100多磅重的豬,至少要花十幾分鍾才能磨碎。誰知道,開機後一瞬間,轟隆數聲,這頭大豬居然在2分鐘內就灰飛煙滅了。
碎屑彈得老遠,周邊停車走避不及。接下來兩個多星期,這些刑警車上的豬肉碎屑還是清晰可見。
經過比對,碎木機彈出來的豬骨碎片與湖邊現場的人骨碎片形狀完全一樣,呈現多邊切割的痕跡。
然而,頭髮經碎木機切磨後又是什麼樣子呢?豬鬃與人發完全不一樣,不能作為比對標準。窮極生變,實驗的前一天,我正在書房裡盤算,到哪裡找這麼多的頭髮,女兒孝美剛好進來,長髮飄逸。我靈機一動跟她說:“孝美,你留短頭髮比較好看。”
“真的嗎?但是媽媽說我留長髮比較好看。”
“我是男生,從男生的眼光來看,你留短髮會更清爽,而且,我還可以幫你把頭髮剪得美美的。”我回答道。
“真得?那你就幫我剪短些吧。”她果然中了我的計。
我拿起剪刀,咔嚓幾聲,就收集到我需要的頭髮。
第二天,我興高采烈地正要出門,沒想到妙娟一早發現女兒頭髮剪短了,馬上聯想到我的實驗。她還沒來得及問我,我便趕緊駕車離家。
我將孝美的頭髮放入碎木機內,經過切刀裝置絞切的頭髮果然留下拉扯的痕跡,與湖畔現場收集的頭髮一模一樣。出庭時,在專家證人席上,檢察官問到用來作為比對的頭髮從何而來,當我從實招來時,陪審團都笑了起來。
我出席作證了6天半,經過兩個多月的交叉盤問,終於要由陪審團作出裁定。陪審團經過多天的磋商,在裁決的當天中午,一位陪審員午餐後就遁跡無蹤,只剩下11位陪審員。法官宣佈審判未結束而無效,3個多月的辛勞就這樣白白浪費掉了。
這宗無屍的命案涉及前中央情報局人員與外遇事件,審判期間,又傳出理查的前妻,一名菲裔女子也憑空失蹤未獲。經過媒體的詳細報道,案情已升高到全國性的關注。此外,海倫家世顯赫,這宗謀殺案成了歐洲的頭條新聞,康州新鎮更揚揚沸沸,無人不曉。在第二次審判前,法官為維護公正裁決,便將審判轉移到他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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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重建
1年後,我再次出庭作證。檢察官最後問道:“李博士,綜合所有證據,你能否推測出海倫被害的經過?”
陪審團聽了幾天乏味的科學證據分析,現在一聽我要重建第一現場、解開謎底時都豎起了耳朵。我一邊展示幻燈片,一邊述說著海倫的最後一晚:
11月18日晚上7時,克拉夫茲一家吃完了晚餐,保姆出外約會,海倫幫小孩洗澡。
8時,小孩子上床睡覺。海倫到了臥室,換上了她最喜愛的藍綠色睡衣,順手將一封信放入睡衣口袋內,準備躺在床上看信。此時,理查進入房間,兩人為離婚發生爭執,海倫轉身不理會理查。
理查順手拿起重物,可能是球棒,也可能是警用的手電筒,悄悄地走到海倫背後,用力一擊。這一擊將她打倒跪在地上,理查再補上一擊,海倫頭部血流如注,並有7點血跡噴到了床邊。同時她在重創後頭部著地,摩擦到床邊,留下了擦抹型血跡。
海倫倒地後,理查將海倫的屍體用床單包起來,放入車庫內的冷凍櫃內。隨後,再用浴室的毛巾清洗地毯上的大片血跡。
第二天,即11月19日清晨,他支開小孩和保姆,開始毀滅證據,先找一輛小卡車拖來先前租好的碎木機,回到家後,將染有血跡的地毯全部捲起丟棄。
然後,19日深夜,他將冰凍的屍體搬上卡車,拿出幾個月前購買的電鋸,以及車庫內的一些木材,開車朝約爾拉湖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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