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認為我想看的珍版書。
他也經常帶瓶酒來,有時候也和我們一起下棋,很少在半夜兩三點之前離開。他每次來我總是讓他聊歐洲的事:這是他的“入場券”。我真的被這個話題迷住了,我說起歐洲的事來如數家珍,就好像我親自去過那兒似的(我父親也是這樣,儘管他從來沒有離開紐約,可他談起倫敦、柏林、漢堡、布萊梅、羅馬,就好像他一生都住在國外)。
一天晚上,烏瑞克帶來一張很大的巴黎地圖(the Metro Map)。我們都跟到地上在巴黎的大街小巷裡流連忘返,去逛圖書館、博物館、大教堂、花攤、屠宰場、公墓、妓院、車站、小風笛,等等。第二天我滿腦子仍是歐洲,我是說我不能再上班了。這是我的一個老習慣,什麼時候高興就請一天假。我一直非常喜歡這種偷來的休息日,這意味著可以睡到任何時候才起床,穿著睡衣消磨時光,聽聽錄音機,或是鑽進書裡,到碼頭散步,然後吃頓豐盛的午餐,再去看日場電影。一場好看的輕歌舞劇是我最喜歡的,整個下午我會笑破肚皮的。有時候,過了幾天這樣偷來的休息日,回去上班好像更難了。說實話,就是不可能,莫娜會給老闆打電話告訴他我的感冒更重了,而他總會說,“讓他在床上再躺幾天,好好照顧他!”
“我想這次他們會識破你的。”莫娜會說。
“他們會,親愛的。只不過因為我太出色了。他們離開我就玩不轉了。”我接著叮囑道:
“千萬別去開門,這就行了,不然就跟他們說我去看病了。”
這幾天過得好極了,簡直太棒了。我已經對我的工作沒興趣了。我腦子裡只想開始寫作。在辦公室裡我幹得越來越少,變得越來越懶散。只有那些有疑問的申請人我才接待一下。其餘的事都交給我的助手去做。我經常借去下面的分公司檢查工作為名離開辦公室,我會給市中心的一兩個分公司打電話——只是為了找幾個證人——然後就溜進一家電影院。看完電影我會順路去找另一個分公司的經理,再向總部彙報,然後就回家。有時候我整個下午都泡在一個畫廊或是四十二街的圖書館裡。
有時我會打電話叫上烏瑞克一起去舞廳玩玩。我生病的次數越來越多,每次請假的時間也越來越長。這樣發展下去肯定要壞事的。
莫娜鼓勵我的這種“不法行為”。她從來就不喜歡我這個人事部經理的角色。
“你應該寫作。”她會說。“好啊,”我會反駁說,心裡暗自高興要挑起一場爭吵以緩和這種意識。“好啊!可我們靠什麼生活?”
“這事讓我來想好了!”
“可我們不能永遠靠騙人的錢過日子。”
“騙?我借錢的那些人根本不把這當回事兒,他們還得感謝我呢。”
我無法理解她的想法,不過我會讓步。我畢竟提不出什麼更好的解決辦法。為了結束這場爭吵我總會說:“好吧,我還沒辭職。”
這些偷來的休息日我們時常是在紐約第二大道渡過的。在那個街區我有很多朋友,當然都是猶太人,而且大部分窮困潦倒,不過都是些快樂的夥伴。在巴巴莫斯克維茨吃過飯後我們就去皇家咖啡廳坐坐,在這裡你肯定能發現你想找的人。
一天晚上,我們在這條大道上漫步,我正要從一個書店的櫥窗向裡瞧一眼陀思妥耶夫斯基——他的照片常年掛在這個櫥窗裡——阿瑟·雷蒙德的一個老朋友過來同我們打招呼。內厄姆·尤德。他是個矮個子,脾氣暴躁,他用依地語寫作。他的臉就像一個大鐵錘。你見過一次就永遠不會忘記的。他說話又快又不清楚,好像一個字一個字地蹦出來的。他不僅說話像放鞭炮,而且還流口水。他的口音,簡直難聽死了,不過他的微笑十分動人——就像傑克·約翰遜。這使他的臉變成了一種傑克——燈塔式的扭曲。
我每次見到他時他總是興高采烈的,總像是剛剛發現了什麼了不起的、聞所未聞的東西。他在傾吐心聲的時候總要給你洗一次淋浴,免費的。不過他的話還值得聽。從他的門牙裡四濺出來的唾沫星子同淋浴的效果差不多,有時候還夾帶著幾粒苦蒿的種子。
他一把搶過我腋下夾的書,大聲說:“你在看什麼書?啊,哈姆森。好!是個出色的作家。”他甚至還沒說“你好”。“我們必須找個地方坐下來聊聊,你打算去哪兒?你吃飯了嗎?我餓了。”
“請原諒,”我說,“我想去看一眼陀思妥耶夫斯基。”
我撇下他站在那兒激動地手舞足蹈地同莫娜說話。我獨自站在陀氏的肖像前,像以往許多次一樣審視著他那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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