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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還活著?”
他怨婦樣地瞅了我一眼,把手從我腰上拿下來,解著襯衣,說:“也不想想,那個蠢記者發那種報道,我怎麼可能不去看你。”解開了,他挺起胸膛給我看,“你看,我中了兩搶。”
我看了一眼,說:“背心脫了。”
“哦。”他低頭看了一眼,把襯衫和背心全脫了。
他胸口上全包著,看紗布的厚度,應該是一塊傷在第四條肋骨附近,另一塊在腹部。
那女人居然隱瞞了最重要的部分,她是想讓我被打流產?
“誰打的?”
“經常聯絡的買主有兩個兒子,他現在退休,讓長子負責跟我們家聯絡,次子給我堂哥高價,他擅自做主售給了次子。他打著我的招牌做這件事,而且他把差價撈了,報給我說賣給了長子。長子和次子不合,以為是我做的,聯絡我說要談事情,我去之後,中了他的圈套,是為了這件事要給我教訓。”他可憐巴巴地望著我,說:“還沒出院就聽說老婆跟別人跑了,我這麼傷心,偏激一點也是正常。”
“所以二太太跟我說的三百萬,就是這三百萬?”我問:“她老公還你了嗎?”
“還了,但堂哥一直比較受寵,祖父他們也覺得是一家人,不讓我太追究。”他委屈地說:“我就讓他回家待著,不打算再用他了。覺得他有貳心。”
“這件事按你們的規矩該怎麼處理?”
“殺。”
“哦。”我點頭,再問:“老婆跟別人跑了按規矩怎麼處理?”
他偷偷看我一眼,猥瑣地說:“殺。”
“所以。”我得出結論,“差點把你害死的哥哥,你最後不但沒殺,甚至沒打斷他的腿。你兒子他媽,你就打算殺了,而且,我還沒跟他睡呢。”
他可能沒想到我又轉回了這件事,重新低下頭,小聲說:“我已經道歉了……”
“所以說哥哥永遠都是親人,老婆即使生了孩子也是後的。前者犯錯有人說情,心裡也覺得是一家人,欺負得太過了不合適,後者是‘這個女人真不是個好鳥,我當初瞎眼看錯了她’,一定要弄死,反正老婆只用來滿足生理需求,需要再娶一個就是了。”
“我沒這麼想。”他反駁,“我只是在猶豫。”
“殺我有什麼好考慮的?”我怒吼,“你覺得該殺我不就死了嗎!真在乎我需要考慮嗎!我是不可再生資源!”
“我是考慮要離婚還是要繼續跟你在一起……”他重新迴歸委屈的嘴臉,“你不要哭了,我承認上次是想殺你,可是這次我真的沒有……殺了你,我對孩子也沒辦法解釋呀,對不對?”
我才不信!
“那我堂哥的事你都提了,我不能不考慮,可你看。”他又挺了挺胸膛,“他差點害死你老公,怎麼辦?”
“不知道!”
他耷拉著腦袋想了想,問:“我二嬸給了你什麼好處?”
“剛說了,相對的自由。”
“多自由?”
“反正你是故意折磨我,別以為我看不出來。”
“那我……”他試探著問:“咱們直接搬回去,你就別理我二嬸,好不好?”
“不夠。”有機會不提條件我傻啊,“你還得答應我件事。”
“什麼事?”
“明天一早就把你們家人叫交齊,告訴他們別打爺的主意,還有,你得保證你不殺我。否則我這就把孩子弄掉,你愛殺就殺!”
他積極地點頭,“好。”
“另外,還有,這次是什麼小姐,你給我看看。”
“不要……”他低下頭,說:“這次的小姐勢力大,你沒辦法嚇跑人家。”
“所以你還想聯絡?”我挑起眉梢,奚落地問:“已經上床了?”
“沒有,就見了幾次面。”
“沒空回家看看你懷孕的老婆,還有你快四個月的孩子,有空跟勢力大的小姐見面,嗯?”我也得狡兔三窟,“我們得籤份協議,找律師公證。”
他狐疑地問:“公證什麼?”
“如果我在孩子十八歲以前,出了任何人身問題,孩子立刻交給政府機構撫養,我父母有探視權,你必須放棄撫養權和探視權。”我說:“如果你在我們的婚姻中有任何出軌行為,我就要求離婚,你必須放棄探視權。”
“不公平!”他乾脆地拒絕,“你為什麼不算在裡面?”
“不籤就算了,我明天把孩子拿掉。”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