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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醒了,看你沒醒就又躺了一會兒。”他摟著我躺了回去,額頭貼著我的額頭,問:“醒這麼早想幹嘛?”
“逛街。”買禮物並且買點衣服。
“天哪!”他誇張地打了個哈欠,“我趕緊再睡一會兒。”
“逛街。”
他閉著眼睛,靜如泰山。
“去逛街嘛!”我捏捏他的手臂,“honey!”
他笑醒了,“你一這樣叫我身上就毛毛的!”
我拉他的褲子,“快讓我看看毛毛怎麼樣了!”
他已經習慣了我的黃暴,沒有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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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檢查完了,得出結論,“毛毛全都立起來了。”
他瞟了我一眼,神情略危險,“有這麼明顯?”
“沒錯。”我說:“honey!你看又高興地立起來了。”
他又笑。
逛街是很必要的,韓千樹起床時伸著懶腰感嘆,“好累!”
“你腎還好嗎?”
他認真地回答,“看樣子不太好。”
“那完蛋了!”我拉住他:“快去醫院!”
他嚇了一跳,“怎麼了?”
“趁著還沒病變趕緊賣了給我買新衣服穿啊!”
“你皮癢啊?”他擼起了袖子。
“你咬我呀!”
“啊嗚”,他真的咬住了我的肩膀。
我倆吃早飯的時候,郵遞員照常來了。
我們幾天沒取報紙了,郵箱已經滿了,郵遞員便告訴我們說郵箱塞不下了。
我便過去開郵箱,拿出報紙的同時,突然聽到“噹啷”一聲。
蘸著血的紅色水果刀,掉到了地上。
我現在看到它真的已經處亂不驚,也沒驚動韓千樹,把報紙扔到地上,翻了翻,找到了卡片。
是一封請柬,裡面寫著:
送呈徐小姐啟
謹定於公曆11月18日(星期一)農曆十一月二十日為舉行繁盛、林至美婚禮。
恭請徐妍與未婚夫光臨寒舍
時間:上午9:00時
神經病!
我光看到請柬肯定立刻就撕了,問題是伴隨著請柬而來的是刀子。
我拿報紙裹著刀子拿回了家,放到桌上,韓千樹也嚇了一跳,蹙起了眉,“這是什麼?”
“讓我帶著你去參加他的婚禮。”
他拿起了請柬,看了一眼,表情開始不爽。
“我覺得咱們還是去吧。”我說:“看看他想幹什麼。我買一對鍾給他們送去。”
“我聯絡下我叔叔,他們要辦party,警方肯定要盯他們。”上次我跟他結婚時,警方就在外圍佈置了警力,這是後來我父母告訴我的,“去沒事,別出事就行。”
“好。”我真想給繁盛打個電話罵他,想想還是算了。
韓千樹聯絡過後,神色稍緩,“我叔叔說他會請他朋友安排警察陪我們一起去,他們正好想要調查他們家,這是個機會。”
我點了點頭,說:“要不你就讓警察陪著我。”
“別說這種話,沒辦法拒絕是我沒本事。”
“好了。”我及時摟住他,阻止他的自責,“去個婚禮而已,又不用掏錢,還能吃點好的。”
他無奈極了,沒有說話。
這件事給我倆頭頂蒙上了一層烏雲,因為我們都知道,進繁盛家的那扇門需要過檢,和機場一樣,禁止佩戴槍支和利器,包括水果刀和指甲刀。
也就是陪我們去的警察也沒有槍,會冒充成為我們的保鏢,進去探探情況。
我覺得他們探不到什麼,因為繁盛既然叫我過去,就必然會料到我們會帶警察,那肯定會有所防範。
請柬發現得很晚了,婚禮就在後天。我和韓千樹搞了兩件防彈衣,他弄了個硬塑膠的刀片帶在了身上,女式禮服笨重,我也沒什麼力氣,便沒有準備有攻擊性的物品。
禮服自然不能買街上那種,畢竟繁盛的婚禮級別太高。現訂又來不及,不過我有第一次結婚後攢下的一些沒有穿過的高階禮服,雖然顏色全都偏暗,不過前夫結婚,我被迫過去,照著葬禮穿就可以。
全部準備妥當後,我請了化妝師,一早來幫我化妝做頭髮。
十八號本來是我倆註冊的日子,結果繁盛好死不死地逼我們去看他結婚,比他告訴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