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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求人生的終極。為此,他丟下未婚妻來到巴黎;兩年後,和未婚妻解約,又從巴黎遍遊世界各地,最後到了印度,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經哲學。於是了悟人生,把自己的一點薄產分散給親友,自己返回美國,當一個自食其力的出租汽車司機,打算隱身人海,以終天年。小說以拉里為中心,描繪了許多美國男女,有拉里的未婚妻,貪圖物質享受的伊莎貝兒;有以買賣古董起家,一心想鑽進上流交際社會的艾略特·談波登;有頭腦簡單但心地忠厚的格雷·馬圖林,他原是百萬富翁的獨生子,但是一九二九年的經濟大崩潰使他破了產,他是個只知道做生意發財的典型美國社會產物;有伊莎貝兒的同學,索菲·麥唐納,因丈夫和兒子在車禍中喪命,被夫家放逐到巴黎來過著墮落的生活,終於被不逞之徒殺害;還有一個模特兒兼妓女的法國女子蘇姍·魯維埃,和拉里與作者都相識,最後和法國一個外地廠商結婚而得到生活保障。作者本人在書中也擔任了一個重要角色;他既是演員,又是觀眾。背景多半是在法國,特別是巴黎。由於毛姆大半生是在法國度過的,而寫作本書時,正因戰爭避地美國,所以寫到巴黎時,特別流露出懷鄉情緒,如寫他在赴拉里約會之前,穿過盧森堡博物館的公園時,描寫園中游人的那一段回憶自己青年時期的描述,完全屬於自敘性質,和小說毫無關係。又如第六章論述萊辛的《貝蕾妮絲》,都是離開主題發揮自己的文學見解。書中的主要角色除掉蘇姍·魯維埃外,全都是美國人,使人想起一句調侃美國人的諺語:〃人死後進天堂,美國人死後去巴黎。〃但是,他們最後都死的死了,回國的回國了,連蘇姍·魯維埃也嫁到外地去,如作者所說,〃在我的生命中也消失了。〃當然,這個小圈子裡的人只佔據作者生活的很少一部分,但我們仍不免興一種落寞之感,彷彿作者是〃珠箔飄燈獨自歸〃。
正如作者在小說中交代的,他這本書並不想〃闡述所謂《奧義書》的哲學體系。〃〃我懂得太少了,但即使懂得很多,這也不是闡述《奧義書》的地方……我想的只是拉里。〃在本書結尾時,他又說,〃我是個俗人,是塵世中人;我只能對這類人中麟鳳的光輝形象表示景慕,沒法步他的後塵。〃因此,他和克里斯朵夫·衣修午德不同,並不打算向西方推薦吠陀經哲學,或者提倡人人都學拉里;單拿一點來說,不近女色,如果人人都象拉里那樣奉行,豈不會造成滅種的災禍!毛姆的道德觀是如我國嵇康在《絕交書》中所主張的〃四民有務,各得志為樂〃。他把拉里捧得很高,但並不把艾略特·談波登那個〃大大的勢利鬼〃貶得很低。他對放浪形骸的索菲·麥唐納只有同情,對當模特兒兼妓女的蘇姍·魯維埃能夠有一個歸宿感到欣幸,對頭腦簡單的格雷·馬圖林,在他的筆下絕少挖苦,而往往突出他的忠厚和慈愛,但對伊莎貝兒則毫不徇情地揭露她蓄意破壞索菲和拉里婚事的陰謀,儘管他很欣賞她的美,並且是她多年來的〃知心〃朋友。但他接著也寫伊莎貝兒獲悉拉里分散自己財產,並且返回美國預備當司機的訊息後,傷心啜泣的情景,從而讓讀者自己對伊莎貝兒作出結論。不妨說,伊莎貝兒的用心是狠毒的,但是,她破壞的是一個本來不可能有好結果的婚姻,因為如果索菲連伊莎貝兒佈置那點誘惑都抵禦不了,拉里即使學會了瑜伽修道士的那點法力,能把她從自甘墮落的道路上拉得迴轉嗎?
儘管作者在本書開頭聲稱,他幾乎沒有什麼故事可述,但是,他仍舊充分運用了敘事的技巧,從而抓住讀者的注意力。在翻譯本書的過程中,我時常碰到這樣的情形,即一面譯,一面盤算著不知他對這種鋪開的局面怎樣收拾法。但是,使我佩服的是他筆頭一轉,很快就結束掉;例如在第二章末尾,當伊莎貝兒告訴作者自己和拉里解約的經過,以及作者給了伊莎貝兒忠告之後,他只用兩三行文字就結束了他們精心策劃的漢普頓宮之遊:
雨仍舊下個不停,我們認為不去看漢普頓宮那些華貴建築,甚至伊麗莎白女王的床,伊莎貝兒也可以活下去,所以就坐車子回到倫敦。我想如果有個金聖嘆的話,很可能在這一段後面插進一些雙行批語:〃隨手收拾掉漢普頓宮,妙。蓋漢普頓官之遊不過是為了找個場合讓伊莎貝兒能向作者傾吐胸臆,現在目的已達,再敘述作者領她遊覽漢普頓宮便是呆鳥矣。〃
但是,本書最成功的還是人物的塑造;不但幾個主要人物寫得非常成功,連些次要人物,如佈雷德利太太,礦工考斯第,甚至土倫的警察局長,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小說從一九一九年開始,一直寫到三十年代中期,人物的性格當然不可能沒有發展和變化。索菲·麥唐納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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