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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吧,現在他的身分已經抬高了許多呀。以前,他給人家介紹房子,他看得出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都拿他當作一根火柴似的,用完了便丟在地上。他們看他不過比伸手白要錢的乞丐略高一點。現在可不同了,因為房屋的難找,他已變成相當重要的人。他扭頭一走,人們便得趕緊拉回他來,向他說一大片好話。他得到“佣錢”,而且也得到了尊嚴。這又得歸功於日本人。日本人若是不佔據著北平,哪會有這種事呢?好啦,他決定不再恨日本人,大丈夫應當恩怨分明。
小孩兒長得很好,不十分胖而處處都結實。金三爺說小孩子的鼻眼象媽媽,而媽媽一定以為不但鼻眼,連頭髮與耳朵都象孟石。自從一生下來到如今,(小孩已經半歲了)這個爭執還沒能解決。
另一不能解決的事是小孩的名字。錢少奶奶堅決的主張,等著祖父來給起名字,而金三爺以為馬上應當有個乳名,等錢先生來再起學名。乳名應當叫什麼呢?父女的意見又不能一致。金三爺一高興便叫“小狗子”或“小牛兒”,錢少奶奶不喜歡這些動物。她自己逗弄孩子的時候,一會兒叫“大胖胖”,一會兒叫“臭東西”,又遭受金三爺的反對:“他並不胖,也不臭!”意見既不一致,定名就非常的困難,久而久之,金三爺就直截了當的喊“孫子”,而錢少奶奶叫“兒子”。於是,小孩子一聽到“孫子”,或“兒子”,便都張著小嘴傻笑。這可就為難了別人,別人不便也喊這個小人兒孫子或兒子。
為了這點不算很大,而相當困難的問題,金家父女都切盼錢先生能夠趕快回來,好給小孩一個固定不移的名字。可是,錢先生始終不來。
野求非常喜歡這個無名的孩子——既是默吟的孫子,又是他與金三爺成為朋友的媒介。只要有工夫,他總要來看一眼。他準知道娃娃還不會吃東西,拿玩具,但是他不肯空著手來。每來一次,他必須帶來一些水果或花紅柳綠的小車兒小鼓兒什麼的。
“野求!”金三爺看不過去了:“他不會吃,不會耍,幹嗎糟塌錢呢?下次別這麼著了!”
“小意思!小意思!”野求彷彿道歉似的說:“錢家只有這麼一條根!”在他心裡,他是在想:“我丟失了他的祖父,(我的最好的朋友!)不能再丟失了這個小朋友。小朋友長大,他會,我希望,親熱的叫舅爺爺,而不叫我別的難聽的名字!”
這一天,天已經黑了好久,野求拿著一大包點心到蔣養房來。從很遠,他就伸著細脖子往金家院子看,看還有燈光沒有;他知道金三爺和錢少奶奶都睡得相當的早。他希望他們還沒有睡,好把那包點心交出去。他不願帶回家去給自己的孩子吃,因為他看不起自己的孩子——爸爸沒出息,還有什麼好兒女呢!再說,若不是八個孩子死扯著他,他想他一定不會這樣的沒出息。沒有家庭之累,他一定會逃出北平,作些有人味的事。雖然孩子們並沒有罪過,他可是因為自己的難過與慚愧,不能不輕看他們。反之,他看默吟的孫子不僅是個孩子,而是一個什麼的象徵。這孩子的祖父是默吟,他的祖母,父親,叔父已都殉了國,他是英雄們的後裔,他代表著將來的光明——祖輩與父輩的犧牲,能教子孫昂頭立在地球上,作個有幸福有自由的國民!他自己是完了,他的兒女也許因為他自己的沒出息而也不成材料;只有這裡,金三爺的屋子裡,有一顆民族的明珠!
再走近幾步,他的心涼了,金家已沒有了燈光!他立住,跟自己說:“來遲了,吃鴉片的人沒有時間觀念,該死!”
他又往前走了兩步,他不肯輕易打回頭。他可又沒有去敲門的決心,為看看孩子而驚動金家的人,他覺得有點不大好意思。
離金家的街門只有五六步了,他看見一個人原在門垛子旁邊立著,忽然的走開,向和他相反的方向走,走得很慢。
野求並沒看清那是誰,但是象貓“感到”附近有老鼠似的,他渾身的感覺都幫助他,促迫他,相信那一定是錢默吟。他趕上前去。前面的黑影也走得快了,可是一拐一拐的,不能由走改為跑。野求開始跑。只跑了幾步,他趕上了前面的人。他的淚與聲音一齊放出來:“默吟!”
錢先生低下頭去,腿雖不方便,而仍用力加快的走。野求象喝醉了似的,不管別人怎樣,而只顧自己要落淚,要說話,要行動。一下子,他把那包點心扔在地上,順手就扯住了姐丈。滿臉是淚的,他抽搭著叫:“默吟!默吟!什麼地方都找到,現在我才看見了你!”
錢先生收住腳步,慢慢的走;快走給他苦痛。他依舊低著頭,一聲不出。
野求又加上了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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