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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金庫(2)
其次,二陳需要更加自由地進行經濟活動。
他們雖然控制了中國農民銀行,有了金融優勢,但農民銀行有一個“農”字,儘管二陳不受此限制,已經將其業務擴充套件到其他領域,但總覺得不那麼自由,不那麼方便。
特別是反對他們的政敵,總愛抓住農行進行越軌業務的把柄,而對他們實行攻擊,這使二陳總得時常提防,心裡總不太舒服。
現在建立中央合作金庫後,就大不相同了,合作是沒有什麼限定的,農業可以合作,工業可以合作,金融、商貿、保險、加工、交通運輸等,都可以合作,只要能夠賺錢,合作金庫就可以毫無限制地參與,比農民銀行顯得更加自由、更加方便。
此時,正處於解放戰爭時期,社會秩序比較混亂,陳果夫不敢明目張膽地用農民銀行來做違法的事,便利用中央合作金庫大肆套購物資,搞投機倒把活動。
如在東北,陳果夫利用合作金庫的資金大量搶購大豆,在長江流域,則搶購布匹、糧食等物資,並在各地建立很多倉庫,囤積居奇,以獲取高額利潤。
1948年底,陳果夫在中央合作金庫內成立了“輔盛鹽號”,剛開始,想專門做鹽生意,以和“中和鹽號”互相補充,後來,陳果夫看到黃金買賣更可以驟致暴利,“因此輔盛鹽號後來乾脆就放棄原定計劃而成了買賣黃金美鈔的一個機構。
它所用的資金就是以鹽名義向上海分庫借來,再於運用之後如期歸還金庫。
這基本上是一種偷天換日借公濟私的辦法”。
能夠毫無顧忌地進行倒買倒賣、投機倒把的經營活動,以獲取暴利,這是陳果夫辦中央合作金庫的又一重要原因。
中央合作金庫成立後,陳果夫為了迅速形成一個遍及全國各地的金融網路,他開始了緊張籌備分庫的活動。
首先,他在上海成立了分庫和信託部,然後在南京、漢口等一些金融中心成立分支庫,形成最低限度的金融網,再向其他中小城鎮發展。
中央合作金庫的業務,名義上是以國家專款開展貸款業務,以支援農村合作事業,在剛成立時,蔣介石特別同意由國庫撥款100萬元作為其開展貸款業務的專款。
但陳果夫錢到手後,便開始轉變業務方向,他認為,單靠專款是不夠用的,必須大量吸收存款,因此他規定,各地的分庫及分支機構,均可辦理匯兌、吸收存款,以增加金庫的資金來源。
後來,合作金庫還與農民銀行共同分擔了為國民黨代購軍糧的任務,這就把合作貸款變成向農民購糧的條件,受剝奪的仍然是廣大農民。
1948年,中央合作金庫成立兩週年的時候,曾經召開過一次由總庫、分庫、分支庫高階幹部參加的業務會議,會議檢查兩年來的工作,一致認為中央合作金庫成立後,只辦了兩件事,一是大量吸收農村存款,使之集中到合作金庫來,二是為國民黨政府收購軍糧,以維持前方的戰爭。
至於原來所標榜的向農村貸款,支援農村的合作事業,基本沒怎麼做,“事實上業務部門兩年間所辦的貸款裡面,合作貸款只佔很小的比例,可以說完全是空談”。
正是由於一方面截留國庫所撥專款,一方面又大量吸收農村存款,所以中央合作金庫成立不久,就顯示出它的經濟實力和有利可圖。
這就引起國民黨內各派系對此眼紅,蔣經國極力想擠進合作金庫,便向陳果夫推薦他的親信黃密擔任上海分庫的經理,陳果夫一看來者不善,不但堅決拒絕了蔣經國的推薦,而且親自任命CC骨幹張道藩的親戚徐義衡擔任經理。
為了在蔣介石面前有個交代,便將黃密改派成上海信託部的經理,時刻置於CC派的嚴密監督和控制之下。
陳果夫常年多病,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對合作金庫事無鉅細,他都想過問,不容他人染指,但又無能為力。
因此,他向蔣介石建議並得到同意,於1947年成立了中央合作指導委員會,他先提出要將主任委員一職讓給他弟弟陳立夫,他的用意十分明顯,因為陳立夫是國民黨的組織部長,以陳立夫為主任委員,可以使合作金庫及整個合作事業置於黨務系統的領導之下,使之進一步黨化,而且陳立夫年輕、身體好,讓他負責,可以更好地運用合作金庫的資金優勢,達到獲取暴利的目的。
但蔣介石一眼看穿了陳果夫的心思,偏偏不批准陳立夫的任職,堅持讓陳果夫當主任委員,而且還將谷正綱塞進了指導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