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毀掉的人生(二)(第2/2 頁)
願望也難以實現。
最後她在求宋達回心轉意時,宋達卻只嘲笑了她一句:
“一個朱唇萬人嘗,手臂萬人枕的賤貨,你覺得我真會要?你那身體,恐怕男人都看膩了,你以為我會撿這樣的綠帽戴?更何況你有病了,你有病了知道嗎?你這樣的人活著都只是一個禍害,不如死了乾脆!而且你知道你父母怎麼知道你的事的嗎?是我告訴他們的!”當王百合跪著哀求他時,並說自己的父母因此而被氣死,這一切自己全是為了他之後,宋達只冷笑了兩聲:“既然你父母都死了,你為何不去死與他們團圓?”
冰冷的話刺傷了王百合的心,這個事實也讓她心中千瘡百孔,她穿上了自己親自脫下去的衣裳,從華夏帝都的高樓上跳了下去,當場死亡。
臨死前王百合怨恨宋天齊,她恨宋天齊與他的那個初戀女友入骨,這兩人騙了她,害她如今身染絕症,她不甘心去死,可她真的不能再活了。染上了這樣的病之後,沒人會想要再接近她,她沒有朋友,沒有親人,甚至連錢都沒有,成為了過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她想起著自己以前單純的明星夢,想著記憶中父母那溫暖的面龐,想著自己如今孤身一人,千瘡百孔的身體,受不盡的折磨,懷著怨恨解脫。
百合接收完劇情時,腦子控制不住的疼痛了起來。事實上這次的任務十分明確,王百合的心願多了點兒,可除了一件事麻煩之外,其餘幾件事都不是困難的,她一是希望能圓明星夢,是真正的明星夢,而不是站在鏡頭面前騷首弄姿,也並不是脫衣裳任人褻玩自己的身體,最後出賣自家而達到成名的目的,上輩子她脫的衣裳太多了,從一開始的羞恥絕望到麻木,她已經受夠了男人看她的淫/邪眼神,她想要圓少女時代簡單的夢想,成為一個有些成績的明星!
而第二個心願便是要讓她的父母以她為榮,不再像劇情裡那般以她為恥,最後更是活生生被氣死,成了王百合後來的心病與心結。
當然第三個最重要的心願,便是要讓宋天齊與他的初戀女友王惠珍不得好死,要讓他們二人比王百合更慘,以此來平息王百合的怒氣,尤其是父母的死在知道與宋天齊有關的情況下,王百合十分的怨恨。
將腦海中劇情大概理順了,百合倒是很快的冷靜了下來,其中要讓宋天齊與王惠珍不得好死十分簡單,只要她實力強了,想要怎麼報復這兩個賤人便能怎麼報復這兩個賤人,當初宋天齊與王百合在一起,除了她眉宇間的一絲清純,與偶爾看他的眼神有些像王惠珍之外,便是因為她的姓氏是跟王惠珍一樣,都是姓王的,所以王百合後來對於這兩人的怨恨入骨,想看到他們二人痛苦的結局。
這個不算難,而照顧王百合的父母,養活他們讓他們安享晚年而不是早早的便過世,這一點也很容易做到,憑著百合中級的廚藝,她可以幹個老本行,那就是開飯館,到時她照樣能養活王百合父母,而至於不要將他們氣死,那更簡單了,因為她根本沒有準備過要再去拍那些不入流的片子,別說是她,恐怕就是原主再世也絕不可能再幹這樣的事情,為了一個賤男毀自己一生不值得,臨死前的王百合已經明白了這個事實,只是可惜後悔也晚了而已。
最關鍵困難的還是要成為明星,百合不是這些世界的所屬者,在她看來自己只不過是個過客而已,有時就算是能在任務的世界裡渡過幾十年甚至上百年,可在她心中這些時間都只是眨眼雲煙,她並不放在眼中,幾回任務下來,她的性格偏冷清,而且因為是做任務的原因,所以一般她都是最好不引起別人的注意,一般都是困守在自己的任務周圍,默默的完成任務而已,這一回王百合竟想要成為受萬眾矚目的明星,百合不由有些頭疼了起來。
ps:
今天三更,只求這個月的雙倍小粉票,因為在新書期,老書之後是爭不過大神們的!所以我只求一個月,十五票加更一章,現在算來應該是七票的樣子就加更一章了,不過先加更到明天,如果也爭不贏別人,最後一天也不求了啊親親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