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部分(第3/4 頁)
有鄭重感謝在彩虹杯為偶投過票的諸位親們,乃們尊好,偶愛乃們。
皇帝定定地看著我,半晌道:“單憑這迷香,怎足取信?”
“陛下,鳳大人任所親歷之案,與其在舊案中所見之案,前後相距兩載,另其間犯案十起,若單這兩樁使用桂花迷香,與常理不合。迷香是作案必備之具,若選無味迷香,當然更易隱匿行藏,以其狡詐,不可能不知。卻偏要選桂花香,鳳君亦有些不解。鳳君又翻查過杭州府所送卷宗所述,該犯身形七尺八寸,面白無鬚,鳳眼,想必也有些自賞的態度。用這迷香,想必是其風流宿疾發作所遺之症。既是執著所在,又如何肯輕易更換?是為其一。這採花兇徒行兇多年,卻依然能逍遙法外,自有其過人之處。鳳君檢視其作案地點,該賊人心思縝密,從未在一縣之地犯案兩起。隔年在蘇州府直轄之地再犯一案,亦有違該犯一貫之風,是為其二。陛下,鳳君得閱此卷,也不過這三五日之事,若陛下尚須更多證據,請予鳳君再多些時日,鳳君必將鳳賢大人的冤屈,大白天下1
“連環殺手”理論是太“二十一世紀”的東西,我沒有辦法向皇帝解釋清楚。按照心理學的分析,像這等自戀到近乎強迫症的罪犯型別,基本上是不可能改變其作案最重要的標籤的。而這桂花香味的迷香,顯然就是他的標識性印記。
“你從何處閱得這許多卷宗?”皇帝的問題一向直指核心。
“是鳳君挾大理寺獄中勘驗之情,強求大理寺卿程大人襄助。陛下,請陛下開恩,不要降罪程大人,並許鳳君重開此案。一切的罪責,鳳君一力承擔。”
皇帝並不是傻子,我能得到這麼多的一手資料,他第一個會去懷疑的人,一定就是程潛。我原來想著的,是我親自到大理寺擊鼓鳴冤,然後請程潛翻案,將程式過足。但是那日睿王禁止我參與此案的態度,卻讓我放棄了這樣的想法。既然這件案子的背後有連睿王也要“斟酌”的隱情,那程潛就更不用說了。我在他那裡欠下的人情已然太多了,我不想讓他因為強要幫我,而受到任何的傷害。
所以這件事情,終究我還是不能完全藉助別人的手。
“好,好,好1沉默之後,皇帝大人突然一陣大笑,連說了三個“好”,接著說道:“僅從舊年案卷,便得知這許多破綻,果然是雛鳳之聲清於老鳳。晏太傅與鳳卿九泉之下,亦可安息。”
我的心又放回了肚子裡,畢竟皇帝大人並沒有生氣,這個時候,更要非常誠懇地道歉:“陛下,鳳君自知已觸科條,雖是不得已而為之,總是有錯。鳳君——”
皇帝一擺手,說道:
“你也是一片純孝之心。明王以孝治天下,你所行雖然有觸國法,卻是天地之經,朕若處罰你,豈不成了撻伐聖人之禮的昏君!只是這個案子……”
“卿卿所具之證歷歷,鳳賢之案,確有可疑之處。然卿卿與鳳賢大人畢竟是血脈相系的族親,若一旦重開此案,依本朝律典卿卿必當迴避。父皇,請將此案交予兒臣審理。”睿王突然開口:“此案所關涉之前杭州刺史已然致仕,然當年參奏鳳賢大人監察御史,以及管轄刑部大牢的刑部員外郎,卻尚在朝堂。兒臣必不辱使命,還鳳賢大人一個公道1
我心中一顫,原來他也是早有準備!
又是一陣令人窒息的沉默,皇帝嘆了口氣,道:“既如此,此案便交予你處置。朕予你便宜行事之權,涉案之人無論權柄高低,一律清白處置。鳳君聽旨,岐山鳳氏女鳳君,柔嘉自持,德才昭著,朕心得之,召為鳳儀令。”
我大驚失色,鳳儀令?那不就是後宮第一女官?自從皇后和謝貴妃過世之後,鳳儀令這個後宮第一女官,便等於虛設。如今皇帝卻把這個後宮首要之職,這麼簡單的甩給我了嗎?我連忙拒絕:
“皇上知遇之恩,鳳君感激涕零。只是鳳君不過是一介布衣民女,平素散漫無禮慣了,於宮闈事故亦是一竅不通,怎能擔此重責大任?”
睿王啊睿王,此時此刻,你怎麼不幫我說句話?這後宮進去了,我還有機會出來嗎?我略側過臉,看了他一眼。他面色凝重,終於開了金口:
“父皇,卿卿的性子——”
“不必再說,朕已然決定了。一竅不通,總可以學習,以卿之悟性,斷無不通道理;至於性子,朕倒未見你有何無禮之處,也不必失了這份鋒芒。朕想看到的是卿的氣量,莫要讓朕失望1
看來說什麼都沒用了,皇帝心意已決,我怎麼也要到這後宮走上一遭了。
“承蒙陛下看重,鳳君敢再推辭?只是請陛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