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4 頁)
後,又從門外拉進來一個姑娘。我知道定是這個花蟲蟲騙的小姑娘。因為我知道他離過一次婚,他現在的妻子是他從別人手中搶過來的。他們的孩子才幾個月大。
我招待他們坐下,說著客氣話。病子與我說話的時候,極不自然。
他當然不自然。他不知道離婚了近兩年的我,會突然找著我現在的妻子,並在認識後的48天就結了婚。若不是他想著我是單身一人,他會帶個女人來?
我內心是不想留他們的。看看快十二點了,我佯問病子,今晚上你們就在我家安歇,我和我愛人上別家擠去?
病子眼中放光地點點頭。
妻子聽了以後,進得臥室,然後將我叫了進去。她問我,你是真留他們在家裡住?我說,那我如何打發他們?她道,你對我講過他的事情。他這種人,他今天這麼做,對不起他現在的妻子,他做得不對。我說,是。妻子又說,如果你今天晚上留他們倆人在此鬼混,更不對。我說,為什麼?她說,如果這樣,他是狼,你就是狽;他是虎,你就是倀。
我一下醒了,看來我今天還真不能留病子在這住。我一向正派,從無緋聞。留下病子,妻子今後如何看我?
我得趕走病子。
我坐在床上想了許久,終於想到了趕走病子的妙計。
我將病子拉進廚房,對他說,我太佩服我妻子了,她不但要留你們在這住,還提出今夜大交換。
病子問,什麼交換?
我道,我妻子說,人生難得幾回樂。今夜,你和她,我和你帶來的那一個住。我妻子自己樂意,現在就等你做她的工作了。
病子聽了,一下開始傻笑。他到陽臺上抽了大半截煙,然後上前含情脈脈地與我妻子握手道,打擾了,嫂子,告辭。
妻子握著他的手大方地道,下次來玩。
原刊《香港商報》2004、
真的見鬼
晚報社做半年工作總結,做到晚上九點的時候,才結束。黃社長帶著兩個副總編輯和幾個部門負責人,開車來到郊外的一個非常著名的魚莊吃魚。
這時正是七月,晚上的天氣好得不得了,天上有淡淡的月亮。幾個人坐在魚莊的二樓上,向外望去,是一片寂靜的低丘。
大家吃魚吃得正起勁的時候,有人突然說,你們看對面的山上,那是什麼?
大家一看,在淡淡的月光下,對面山上一明一暗的有一團綠火在閃爍,而四周是一片漆黑。辦公室的張主任是一個女同志,看了禁不住低叫一聲,有鬼。
蔣副總編輯是一位年過五十的老同志,他吃了一塊魚,非常鎮定地道,這有什麼,是墳中死人骨頭中的磷火,磷火是綠色的。
張主任道,真的有這磷火麼?
蔣總道,真的。我十幾歲的時候還在鄉村,晚上從外往回走,必過一塊墳地,在夏天,那墳中磷火多得很,一團一團的在燃燒,燃燒我也得走過去。嚇人的還不是這些綠火。他不說了。
張主任道,那是什麼?
蔣總道,嚇人的是你走過去時,那一團綠火會隨著屁股跟上來。
便聽得有人尖叫。
黃社長道,這些有什麼,我是真正地見過。
大家問,見過什麼?
於是黃社長用酒在桌上大大地寫了個字:鬼。
張主任道,黃社長,你給大家講一講?
黃社長於是講了下邊這樣一個故事。
他###歲學校放假的時候,在公社當領導的母親將他寄在鄉下的親戚家。他玩了十幾天的時候,的確是不想在鄉下呆,想回去了。這天,他聽說公社要派人下來將放在幾個大隊的工作隊隊員接回去,他就決定跟他們回到母親那裡去。
他聽說幾個大隊的人還要給工作隊員開歡送會,先是吃,後是開文藝晚會,估計要很晚的時候才會走,他就在親戚家等著,等大隊打鑼鼓散會歡送的時候,他再跑到路邊等。因為親戚家離大路只有一里路的樣子,他跑著去,能和他們一起回去。
於是,他就在等待的時間中,迷迷糊糊睡著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一陣鑼鼓聲將他從夢中驚醒,他一個跟斗下了床,朝公路邊跑去。
他走在田間小道上的時候,不知道這時是什麼時間,只是覺得天上有月光,四周一片霧濛濛的。
這條小道離公路很近。他走著走著的時候,不知什麼時候,他發現在他的前邊,有一個二十出頭的大姑娘,也在他前邊走。
他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