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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從小在一個宗教氣息濃厚的家庭里長大。她的父親是路德教會的牧師。她的母親一共生育了6個孩子,是她的榜樣。“我想做最好的妻子”,她說。為了加里能夠在哈佛商學院攻讀MBA,他們搬到了劍橋。她為了養家,出去教授音樂。晚上,她為他列印論文。過了一些年,當加里的事業蓬勃發展的時候,她在家收拾房間,駕駛汽車,招待他的職員。在第一個女兒出生的8天后,她丈夫打電話回來說有12個人來吃晚飯。她還記得他當時說的話,他對她說:“正好湊巧了。” 她丈夫步步升遷,最終成為通用電氣金融公司(General Electric Capital Services)的總經理,在這個過程中,她從來沒有因為家務瑣事令他煩心,比方說讓他打電話找工人來修水管或者是讓他照看生病的孩子。她的責任包括消除任何一種有可能讓她的丈夫感到苦惱的壓力。她經常陪他參加商業旅行,總是親自就公司的一些具體事務做一些事先的工作。“儘管沒有人付我薪水,我其實象徵著這個公司”,她說:“加里地位顯赫,處理著與生意有關的事情,但是我更具親和力。他總是記不住人名。我能做到。我們各自有不同的任務。” 在洛納·溫特所生活的那個世界裡,居家妻子是一筆商業財富。她的談話讓我想起1954年上映的喜劇《女人的世界》(Woman’s World),這部片子由佛瑞德·麥克默裡(Fred McMurray)和勞倫·巴考爾(Lauren Bacall)主演。情節很簡單:一個正在為公司尋找總經理人選的人,決定透過觀察哪位候選人的妻子最適合擔任經理妻子的角色來做最後的決定。為此,他邀請三位入圍人選帶著他們的妻子到紐約度週末。“如果一個妻子太過坦率,不能和公司的利益結為一體,她將會阻礙丈夫的升遷”,溫特說:“如果你的丈夫位置很高,你在家裡能說的事情在公共場合不見得能說。” 她看到丈夫同事的妻子專心發展自己的事業,成為“希拉里式的妻子”——這是1994年《華爾街日報》在提到注重事業的女性時用的一個充滿了嘲弄色彩的名詞。“越來越多的女人開始進入職業領域”,她說:“這就意味著她們沒有充足的時間去參加丈夫公司的活動,人們會說‘啊,他再不會升得那麼快了’。或者他們會說‘她不在乎丈夫的升遷,因為她自己已經有了工作。啊,這將會傷害他的’。”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第八部分 妻子的價值(2)
他們的兩個女兒長大成人後,溫特感到自己的內心很不平衡。她參加了幾次拓展訓練營組織的野外探險活動,並開始積極參加一些社群活動。當她丈夫的商業旅行與一場音樂會衝突的時候,她會拒絕陪他一起去。他開始抱怨她。1995年12月,他向她提出了離婚。後來洛納·溫特在提到丈夫的這一要求時說這是結束他們婚姻的“單方面決定”,是“用錢逼她走人”。然而,慣例很難被打破。在他表示自己想結束婚姻後的一個星期,她還是以女主人的身份為他的同事們舉辦了一場要求穿半正式禮服的聖誕晚會。 當她的丈夫提出給她800萬美元的贍養費時,洛納·溫特勃然大怒。她曾經管理過家庭財政,知道他們的財產接近10000萬美元,也就是說她丈夫給她的還不到其中的10%。在她提出的“平等分配”中,至少在理論上她應該得到一半財產。但是溫特夫婦生活在康涅狄格州,這裡和美國的大多數州一樣,由法官決定財產如何分配算作公平。 這也就意味著如果財產不超過1000萬美元,夫妻雙方將平均分配。然而法庭沒有采用平等分配的原則,而是依據舊式的“他賺的就歸他所有”對財產進行了裁決。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種偏見正在媒體中慢慢滋長,在報道鉅額的離婚案子時,夫妻所擁有的財產經常被說成是“丈夫的財產”。結果就是那些富豪的妻子到最後得到的財產遠遠不到他們共同財產的一半——經常是10%到20%。例如黛安娜王妃據說從查爾斯王子那裡得到了1700萬英鎊。 法庭經常會被“多少才算夠”這樣的說法所影響。換句話說,給妻子800萬美元被認為是已經很不錯了。畢竟這是一大筆錢。在這種情形下,關鍵問題是丈夫“應該”給妻子多少,不管他們分別做了什麼,夫妻雙方是平等的夥伴關係。但是實際上,在法庭看來賺錢多的那個人有權多得到一些。 溫特夫婦在1997年離婚。1999年1月,經過一系列艱苦的上訴,洛納·溫特得到了2000萬美元,在她看來這個數目與她擔任“無經濟價值的合夥人”所做的貢獻相比依然很不相稱。她也試圖去和丈夫平均分配在他們婚姻